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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HGS
0019
S-2020
人参紫苏油
2020
人参
紫苏
Q/DHGS00*S-2020221346S-20202020051920230518*Q/DHGS备案号:221346S-2020有效期至:2023 年 05 月 18 日敦化市广晟油脂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DHGS0019S-2020人参紫苏油2020-4-26 发布2020-4-26 实施敦化市广晟油脂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发 布布Q/DHGD0019S-20201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敦化市广晟油脂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敦化市广晟油脂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洪发。Q/DHGD0019S-20201人参紫苏油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和紫苏油、大蒜为原料,采用发酵、萃取、乳化、分离、过滤、灭菌、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油脂制品人参紫苏油。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5009.2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5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及其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7374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T 1791大蒜等级规格SB/T 10882大蒜流通规范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 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 2009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3技术要求Q/DHGD0019S-202023.1原料要求3.1.1人参应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3.1.2大蒜应符合 NY/T 1791 和 SB/T 10882 的规定。3 3.1.1.3 3紫苏籽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3.1.4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取适量试样置于 50 mL 烧杯,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将试样倒入 150 mL烧杯中,水浴加热至 50,用玻璃棒迅速搅拌,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其滋味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状态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要求检验方法酸价(KOH)/(mg/g)3.0GB 5009.229过氧化值/(g/100g)0.25GB 5009.227溶剂残留量/(mg/kg)20GB 5009.2623.4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3.4.1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中有关油脂及其制品的规定。3.1.2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中有关油脂及其制品的规定。3.5农药残留量应符合 GB 2763 中有关植物油的规定。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 8955 的规定。6检验规则Q/DHGD0019S-202036.1出厂检验6.1.1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6.1.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净含量,其他项目做定期抽检。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同一批号的产品数量在 100 件以下者,随机抽取样本 5 件,再从每一件中抽取 1 瓶;100 1000件,按 5%抽样,再从每件中抽取 1 瓶;超过 1000 件的,超过部分按 1%抽样,不足 5 件的,逐件抽样。6.5判定规则6.5.1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6.5.2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净含量等项目有 2 项(含 2 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 1 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7.1.1人参紫苏油食品名称:人参紫苏油配料表(原料):人参、大蒜、紫苏籽油。净含量/规格:200 毫升/瓶,500 毫升/瓶,或根据销售需求而定。生产者的名称:敦化市广晟油脂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敦化市铁北村(敦青公路 3 公里处道东)联系方式:0433-6234656生产日期:见包装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并避免阳光直射。Q/DHGD0019S-20204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DHGD0019S-2020注册商标:敖都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人参推荐食用量 3 克/天,本产品每 100 克添加人参 30 克(折干后)。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毫升)NRV%能量3665 kJ44%蛋白质0.5 g1%脂肪98.5 g164%碳水化合物0.7 g0%钠0 mg0%8包装、运输、储存8.1 包装8.1.1内包装应符合 GB 4806.5、GB 4806.7、GB 4806.9 的规定。8.1.2外包装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8.1.3销售包装应符合 GB/T 17374、GB 23350 的规定8.1.4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8.2 运输运输工具和容器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同车运输。8.3 储存储存于阴凉、干燥、避光处,并避免阳光直射,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一同存放。9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内,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