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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AHJ 0001 S-2020 板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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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AHJ 0001 S-2020 板鸭 2020
0/CAHJ0001S-2020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湖南海佳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湖南海佳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由湖南海佳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乔光春。本标准复审周期为三年。卫生振Q/CAHJ0001S-2020科板鸭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板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木标准适用于以鲜(冻)鸭为主要原料,食用盐、料酒、白砂糖、香辛料(罂粟除外)为辅料,添加食品添加剂,经解冻(或不解冻)、盐腌、定型、风干、烘烤、包装等生产工艺加工制成的板鸭。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500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GB5009.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5009.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T 191包装贮运图示标志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29605感官分析食品感官质量控制导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要求3.1原辅料要求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Q/CAH0001S-2020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GB/T29605,将样品置于洁净白瓷盘组织形态组织紧密,无粘液、无焦斑、无霉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组织形态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酸败味及其他异味杂质,嗅其气味,口尝其滋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45.0GB5009.3氯化物/(以C1计)()8.0GB5009.44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GB5009.2273.4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5GB5009.12镉(以Cd计)/(mg/kg)0.1GB5009.15总砷(以As计)/(mg/kg)0.5GB5009.11铬(以Cr计)/(mg/kg)0.8GB5009.123苯并(a)花/(g/kg)5.0GB5009.27N-二甲基亚硝胺/(g/kg)3.0GB5009.263.5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31650的规定。3.6食品添加剂3.6.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及相关公告的规定。3.7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P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3.8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4检验规则4.1组批以同一批原料、同一加工方法、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4.2抽样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样品2kg,且不少于12个最小独立包装,分成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作备查样。4.3出厂检验4.3.1每批产品应经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Q/CAHJ0001S-20204.3.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氯化物、净含量。4.4型式检验4.4.1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4.4.2型式检验每6个月进行一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721567661212b)更换主要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4.5判定规则4.5.1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定为合格品。4.5.2若检验项目有项目不符合本标准时,允许对该批次产品留样复检。复检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5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5.1标志5.1.1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GB28050及相关的规定。5.1.2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91规定。5.2包装5.2.1产品内包装应符合GB4806.7规定。5.2.2包装箱应符合GB/T6543规定。5.3运输运输应符合GB31621的规定。5.4贮存贮存应符合GB31621的规定。5.5保质期在上述贮运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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