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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T 1347-2021 日化用丝瓜茎汁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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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T 1347-2021 日化用丝瓜茎汁液 1347 2021 化用 丝瓜 汁液
ICS71.100.70CCS Y 42GH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供 销 合 作 行 业 标 准GH/T 13472021日化用丝瓜茎汁液Loofah sap for daily chemical products2021-11-08 发布2022-01-01 实施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 布GH/T 13472021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所、安徽琪嘉日化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十二粉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单承莺、马世宏、李文中、聂韡、傅雷、陈玉峰、蔡明勇、吴政山、蔡梦迪。GH/T 134720211日化用丝瓜茎汁液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日化用丝瓜茎汁液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测方法、检验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由新鲜丝瓜植株茎部采集的日化用途的丝瓜茎汁液。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09.8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 13531.1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pH值的测定SN/T 4260-2015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粗多糖的测定 苯酚-硫酸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日化用丝瓜茎汁液 Loofah sap for daily chemical products新鲜丝瓜植株茎部的伤流液,经过滤所得的适用于日化产品的液体。4要求4.1原料要求选取的丝瓜植株应生长于规范管理的瓜田,丝瓜茎汁液采集时应注意清洁卫生,避免污染。丝瓜茎汁液的运输、验收、贮存操作应避免混杂、污染,并完整、准确地记录新鲜茎汁液的来源和流转情况。4.2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指标项目要求色泽无色至淡绿色气味丝瓜特有清香状态澄清透明、无悬浮颗粒、无沉淀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pH值(25)5.57.5色泽稳定性48 1,24 h,维持原有色泽不变固形物/%0.30粗多糖/(mg/100 g)15.0GH/T 134720212表2理化指标(续)项目指标维生素C/(mg/100 g)5.04.4卫生指标4.4.1重金属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重金属指标项目指标铅/(mg/kg)10汞/(mg/kg)1砷/(mg/kg)2镉/(mg/kg)54.4.2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 4微生物指标项目指标菌落总数/(CFU/mL)1000霉菌和酵母菌/(CFU/mL)1005检测方法5.1色泽取20 mL常温待测产品置于直径2 cm比色管内,在非直射日光、光线充足环境中,用眼观的方法观察其色泽。5.2气味在无异味的环境中,取50 mL待测产品置于烧杯中,水浴加温至50,用玻璃棒边搅边嗅其气味。5.3状态取50 mL常温待测产品置于烧杯中,在旋转晃动烧杯的同时进行产品性状的观察。5.4pH 值按照GB/T 13531.1描述的直测法测定。5.5色泽稳定性5.5.1仪器5.5.1.1温度计:精度0.5。5.5.1.2电热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1。5.5.1.3试管:D2 cm13 cm。5.5.2操作将试样一式两份分别倒入两支试管内,装样液20 mL30 mL,塞上软木塞,将其中一份样品置于预先调节至48 1 的恒温培养箱内,经24 h后取出,与另一份样品进行目测比较。GH/T 1347202135.6总固形物5.6.1仪器5.6.1.1分析天平:感量 0.1 mg。5.6.1.2电热恒温干燥箱:控温精度2。5.6.1.3瓷蒸发皿:100 mL。5.6.1.4干燥器:用变色硅胶作干燥剂。5.6.2分析步骤称取样品50 g(精确至0.01 g),注入已烘干至恒重的100 mL瓷蒸发皿内,置于沸水浴上,蒸发至干,然后将蒸发皿放入103 2 电热干燥箱内烘2 h,取出,置于干燥器内30 min,称量。再放入103 2 电热干燥箱内烘1 h,取出,置于干燥器内30 min,称量。重复上述操作,直至恒重。5.6.3结果计算样品中的固形物含量按式(1)计算。=1 100(1)式中:X样品中固形物的含量,以百分数表示(%);m固形物和蒸发皿的质量,单位为克(g);m1蒸发皿的质量,单位为克(g);M称取样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计算结果以重复条件下绝对差值不大于算术平均值5%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5.7粗多糖按SN/T 4260-2015 描述的方法测定。5.8维生素 C按GB 5009.86 描述的方法测定。5.9铅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四章1.3描述的方法测定。5.10汞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四章1.2描述的方法测定。5.11砷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四章1.4描述的方法测定。5.12镉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四章1.5描述的方法测定。5.13菌落总数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五章2描述的方法测定。5.14霉菌和酵母菌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五章6描述的方法测定。6检验6.1检验分类GH/T 1347202146.1.1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色泽、气味、状态、pH、色泽稳定性、总固形物。6.1.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中规定的全部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b)原料、生产工艺发生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d)停产6个月以后,恢复生产;e)正常生产满1年;f)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6.2抽样规则按GB/T 6680的规定执行,同一生产厂家、相同配方、相同加工工艺和同一生产批号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6.3判定规则产品经检验,如存在不合格项,应在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对该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志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准编号。客户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7.2包装日化用丝瓜茎汁液应装于清洁、干燥、无杂味的镀锌铁桶或塑料桶内,或按客户要求包装。7.3运输装运时应轻装轻卸,运输过程中防止倒置、重压、日晒、雨淋,不得与有害、有毒物质混装、混运。7.4贮存产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清洁、无异味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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