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4T
0089-2015
藏鸡养殖技术规范
0089
2015
养殖
技术规范
I C S6 5.0 2 0.3 0B4 4备案号:4 6 8 2 32 0 1 5西 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D B 5 4/T0 0 8 92 0 1 5藏鸡养殖技术规范 2 0 1 5-0 6-1 8发布2 0 1 5-0 7-1 5实施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目 次前言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鸡场建设25 生产工艺36 人员管理37 饲料与兽药48 消毒与防疫49 小鸡的饲养与管理(8周龄1 0周龄)61 0 育成鸡的饲养与管理(1 0周龄3 0周龄)71 1 产蛋鸡的饲养与管理(3 0周龄1 0 0周龄)71 2 其他管理91 3 废弃物处理91 4 出栏91 5 生产档案9附录A(资料性附录)常用消毒方法1 0附录B(资料性附录)主要疫病免疫程序1 1附录C(资料性附录)鸡场常用药物及用法1 2附录D(资料性附录)藏鸡的营养标准1 3附录E(规范性附录)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1 5D B 5 4/T0 0 8 92 0 1 5前 言本标准按照G B/T1.12 0 0 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西藏自治区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西藏鑫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农科院畜牧科学研究所、西藏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和西藏林芝嘎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平、马雪英、夏兆刚、黄鹏程、杨洪云、孟稣、毕仕、李兆全、丁静洁、杨义。D B 5 4/T0 0 8 92 0 1 5藏鸡养殖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藏鸡养殖过程中鸡场建设、生产工艺、人员管理、饲料与兽药、消毒与防疫、小鸡的饲养与管理、育成鸡的饲养与管理、产蛋鸡的饲养与管理、其他管理、废弃物处理、出栏、生产档案记录等应遵循的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存栏10 0 0只以上,海拔在20 0 0m42 0 0m的规模养鸡场。专业养殖户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 B1 3 0 7 8 饲料卫生标准G B1 6 5 4 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 B1 6 5 6 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G B/T1 6 5 6 9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NY5 0 2 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NY5 0 3 0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5 0 3 2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T5 0 3 8 无公害食品 家禽养殖生产管理规范NY/T5 3 3 9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医防疫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 0 5号)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半散养白天散养在隔离的运动场、林地、果园、农田等自然环境中,自由采食,晚归舍室的养殖方式。3.2小鸡8周龄1 0周龄的鸡。3.3育成期从1 0周龄3 0周龄。3.4产蛋期从产第一枚蛋至产蛋周期结束。1D B 5 4/T0 0 8 92 0 1 53.5休药期动物从停止给药到许可屠宰或它们的产品(肉、蛋)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3.6弃蛋期从停止给药到它们所产的蛋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3.7“全进全出”制同一鸡场(或同一鸡舍)同一段时间内饲养的同一批次的藏鸡,同时进场、同时出场的管理制度。3.8通风量单位时间内进入室内或从室内排出的空气量。3.9鸡栖架根据藏鸡居高而栖的习性,在鸡舍内用木条或木棍建造而成梯形或其他形状的支架供鸡栖息,长宽根据鸡舍大小而定,最低处距地面不低于0.3m,栖杆应不少于3根。4 鸡场建设4.1 场地选择4.1.1 选址选择在交通便利,离主干道路或公路距离1k m以上相对清静的地方。鸡场应远离工矿企业和居民生活区。5 0 0m半径范围内没有其他动物养殖场,鸡场周围环境通风良好。严禁将鸡场建在饮用水源、食品厂上游。4.1.2 周围环境周边3k m以内无集贸市场、畜禽养殖场、屠宰场、污染源等,不宜选择在旧鸡场上建场或扩建。应预留空地,便于对粪便无害化处理。4.1.3 地势选择地势较高、干燥平坦、向阳背风、排水良好的地方,地形力求平整。避免低洼潮湿、有断层、滑坡和塌方的地方建场。4.1.4 土质要求坚实,渗水性强,以砂质土壤为宜。4.1.5 水电水电供应充足、方便、稳定,水质应符合NY5 0 2 7要求。4.1.6 规划选址应符合本地区的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畜牧业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2D B 5 4/T0 0 8 92 0 1 54.2 鸡场布局应遵循以下原则:a)鸡场应设生活管理区、生产区和无害化处理区,各分区有明显的界限隔离且有明确标识。b)生活管理区应位于鸡场主导风向的上风位或侧风位的地势较高处,主要包括办公室和生活用房。c)生产区应位于生活管理区的下风位,主要包括育小鸡区和放养区,依次建有饲料库、蛋库、小鸡舍和放养鸡舍、消毒室、隔离舍、兽医室。d)无害化处理区应位于生产区的下风位或侧风位的地势较低处,距离生产区5 0m以上。4.3 鸡场建设应符合以下要求:a)鸡舍应建造在地势较高处,能防雨、遮阳、避风、保暖。鸡舍应有足够供放养鸡进出鸡舍的通道,保证放养鸡正常出入鸡舍。b)放养区应按每只鸡1m2以上预留自由场地并用网围栏进行分隔网栏,固定喂料槽、饮水器等补充喂养设施。鸡舍内应按每米6只8只鸡设置鸡栖架和产蛋箱(筐)。c)放养区入口处应设置相应的消毒设施。d)无害化处理区应设置粪污无公害处理设施。e)舍内地面和墙壁的材料应便于清洗和消毒,耐磨损,耐酸碱。墙面不易脱落,不含有毒有害物质。f)舍内应具备良好的排水、通风换气、防鼠、防鸟及相应的清洗设施和设备。5 生产工艺5.1 饲养方法小鸡采用二层以上笼养或散养,育成期、产蛋期采用地面平养工艺,按小鸡、育成鸡和产蛋鸡三个阶段进行饲养,鼓励自繁自养。5.2 饲养制度同一鸡舍的所有小鸡应来源于同一种鸡场相同批次的小鸡,实施“全进全出”制度。5.3 养殖季节养殖时间安排在每年4月1 0月为宜。6 人员管理饲养人员的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a)人员应经体检,健康条件应符合NY/T5 0 3 8的要求,方可上岗。b)应对养殖人员进行上岗前的饲养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知识培训。c)养殖人员不得将非本鸡场的生鲜禽肉、蛋及其产品带入鸡场放养区内,不得在放养区内饲养其他家禽、家畜等动物,在需要时可在放养区内饲养2只3只经检疫合格的家犬。d)养殖和防疫人员进入鸡场生产区时应更换工作服和鞋帽。e)防疫人员和兽医不得在鸡场内对外诊疗家禽。3D B 5 4/T0 0 8 92 0 1 57 饲料与兽药7.1 饲料7.1.1 饲料营养及物理性状根据藏鸡的不同生长阶段按需求量,配制不同的配合饲料,具体饲料配方参见附录D。小鸡使用破碎料,大鸡使用粉末状饲料。7.1.2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饲料应符合G B1 3 0 7 8及NY5 0 3 2的要求。不得使用变质、霉败、生虫或被污染的原料。禁止在饲料中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和药物添加剂,禁止使用动物源性饲料和抗生素滤渣作鸡的饲料原料。使用的添加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 0 5号)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使用含有抗生素的添加剂时,在商品蛋出售前,应根据抗生素休药期的规定执行休药期,休药期所产的蛋按弃蛋处理。7.2 兽药使用保持良好的饲养管理,尽量减少疾病的发生,减少药物的使用量。预防、治疗和诊断疾病所用的兽药应符合NY5 0 3 0的规定,禁止使用未经批准的、已经淘汰的或禁用(见附录E)的兽药,不得使用人用药。兽药使用遵循兽医处方药制度,用药时应严格遵守给药途径、使用剂量、疗程和休药期等规定。8 消毒与防疫8.1 消毒8.1.1 消毒剂的选择消毒剂选择符合G B/T1 6 5 6 9的规定。应选择高效低毒、对人和家禽危害小、不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消毒剂,并严格按说明书配制施用,禁止滥用。8.1.2 鸡舍外环境消毒鸡舍外环境消毒每周1次,春、秋季节撒生石灰各1次,在冬春、夏秋季节转换时期,可增加消毒次数到每周2次;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池、下水道出口,每月用漂白粉消毒1次。鸡舍门前设脚踏消毒池,消毒液每天更换1次。8.1.3 鸡舍内环境消毒进鸡或转鸡前将空舍彻底清扫干净,用高压水枪冲洗后,再用0.1%的新洁尔灭或4%来苏水或0.2%过氧乙酸或次氯酸钠、碘福等消毒液全面喷洒,然后关闭门窗用福尔马林熏蒸消毒4 8h。适时清除放养区内的鸡粪和垫料等杂物,应定期对鸡场消毒,并定期更换消毒池内的消毒液。鸡群出栏及鸡群发病时应及时消毒,不同时期以及不同种类的消毒方法参见附录A。采用弱毒活疫苗免疫时,免疫当天和免疫后4 8h,禁止对鸡舍内环境消毒。8.1.4 人员消毒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应更衣,进入鸡舍须脚踏消毒池(盆)1m i n以上,且充分浸没鞋面。外来人员4D B 5 4/T0 0 8 92 0 1 5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生产区,确需进入生产区时,应有工作人员陪同,严格进行消毒,穿戴鸡场统一配备的防护服。8.1.5 工具消毒定期对蛋箱、喂料器、饮水器等用具进行消毒,用0.1%的新洁尔灭或0.2%0.5%过氧乙酸消毒。8.1.6 车辆消毒鸡场门口道路处应设立消毒池其长度不小于5m,宽度不小于3m,深度不小于0.2m,消毒液可用0.1%的新洁尔灭,并且每天定时更换。8.2 防疫8.2.1 防疫管理根据藏鸡疫病发生的种类、特点及有关部门制定的防疫程序进行防疫,防疫管理应符合NY/T5 3 3 9的规定。严禁已出场的放养鸡返回饲养。8.2.2 疫苗选用正规厂家的产品,不得使用过期的、来源不明的、非法生产、标签脱落不能认定或者保存不当的疫苗;疫苗在运输过程中应有冷藏箱或保温瓶,严防日光曝晒;贮存时应分类保存,避免混淆;应按使用说明书使用疫苗,已稀释的疫苗应在规定时间内用完。8.2.3 方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的规定,结合本场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疫苗、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进行免疫接种,具体方法参见附录B。8.2.4 驱虫制定禽类常见的寄生虫驱虫方案和驱虫程序,选择高效、安全、广谱低残留的药物,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驱虫。养殖3 0d进行第一次驱虫后,视寄生虫病发生情况及时驱虫。8.2.5 疫病监测鸡场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场实际制定疫病监测方案和应急控制措施,由当地兽医防疫机构定期对鸡场进行疫病监测,确保鸡场无传染病发生。重点监测禽流感、新城疫、传染性法氏囊炎、鸡痘等病。8.2.6 疫病控制和扑灭鸡场发生疫病或疑似发生疫病时,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驻场兽医应及时进行诊断,并按规定向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疫情;确诊发生禽流感、新城疫等一类传染疫病时,鸡场应配合当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对鸡群实施严格的隔离、扑杀措施,全场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8.2.7 病鸡隔离鸡场应建有病鸡隔离室用于病鸡的隔离治疗,隔离室要远离生产区且位于鸡场的下风向。8.2.8 病死鸡处理鸡场应有病死鸡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制定有相应的无害化处理技术措施,病死鸡处理按G B1 6 5 4 8要5D B 5 4/T0 0 8 92 0 1 5求执行。病死或淘汰鸡的尸体按G B1 6 5 4 8进行无害化处理,消毒按G B/T1 6 5 6 9进行;疫情解除后,必须空舍6个月,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饲养。8.2.9 人员配备有条件的鸡场应配备有资质的兽医人员负责鸡场的兽医工作。9 小鸡的饲养与管理(8周龄1 0周龄)9.1 接小鸡前的准备9.1.1 试温在小鸡进入鸡舍前1d 2d要进行试温2次3次,试温时将鸡舍内的用具应全部摆放到位,使鸡舍达到小鸡生长温度要求,一旦温度升到规定指标时,打开排风扇至最低挡,再加热调整,使之能保持适温。用燃料升温应注意通风,防止缺氧和一氧化碳中毒。9.1.2 运输9.1.2.1 接鸡时间选用4 0日龄以上的小鸡,远距离运输不宜超过4 8h。9.1.2.2 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