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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档案记忆研究思维的当代转变_丁华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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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 记忆 研究 思维 的当 转变 华东
8档案与建设ARCHIVES&CONSTRUCTION2023 年 第 7 期论档案记忆研究思维的当代转变*丁华东(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上海,20044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论思维的起点决定着理论创新的结果”,“如果不能及时研究、提出、运用新思想、新理念、新办法,理论就会苍白无力,哲学社会科学就会肌无力。”1经过多年探索,档案记忆研究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已成为档案学的新范式和理论增长点,但仍存在一些观念、思想、认识上的阈限,需要进一步强化档案记忆本体论思维和实践转向,拓展理论空间,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档案记忆理论体系,推动档案记忆研究走向新境界。一、从“记忆载体”向“记忆体”转变从认识发生论角度看,档案记忆研究初期,人们更多地将档案理解为“社会记忆的载体”,是“最典型的记忆工具”。如“档案是社会记忆构建的载体”;“档案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历史记录和社会记忆的重要载体”;“档案是固化的历史信息,是一种记忆载体和工具”等等,这些表达都体现出“记忆载体论”思维。这种思维连绵不绝,至今依然存在。仅就“记忆载体”视为社会记忆的“承载体”“承载物”而言,对档案与记忆关系的概括似乎并不错,而且作为初始直观或感性的表达,也容易为普通读者所理解;但如果因此得出结论说“档案是一种社会(或历史、集体)记忆的载体(或工具)”,“档案具有记忆属性,不等于档案就是记忆本身”,那么这种思维未免有些狭隘了。它不仅忽视了承载体所承载的“内容”,造成“档案”与“记忆”的割裂,使记忆成为外在于档案的东西;也未认识到社会记忆形态的多样性。档案作为记忆的承载体(载体),不能等同于“媒介”。虽然记忆需要依赖某种媒介来保存、强化或重温,但档案是承载着记忆内容的“实体”,是物质媒介与记忆内容的统一体,而非仅仅是物质媒介/媒体。杯子是水的载体,但说“一杯茶”“一瓶酒”时,人们已超越了对茶、酒所承载的物质媒介的关注,直接指向了其承载物。档案作为记忆承载体也是如此。为避免“记忆载体论”致使“档案”与“记忆”的分离,我们可以用一个更加直接、直观、统一性的概念“记忆体”,来表达档案作为社会记忆的形体(形态)、特性或存在状态。有学者引用其他学科的观点“不能认为历史档案与社会记忆是同一的,历史档案是死的,是不可更改的认识的积累,社会记忆则是活生生的,它从情感的视角体验过去”来论证档案与(社会)记忆不是一回事。这种观点看似很有道理,但实质是对社会记忆的误解和曲解,其不足就在于没有看到在“活生生”的记忆之外还有存储的记忆、沉潜的记忆,没有看到“口述记忆”“仪式记忆”之外还有“刻写记忆”“文本记忆”“空间记忆”“器物记忆”,没有看到“自然记忆”之外还有“人工记忆”,更没有注意到“记忆的隐喻”表达、“记忆的第三持存”和社会记忆物态(质)化、档案化规律。用“记忆体”概念和思维来审视、表达档案,是将档案视为社会记忆的凝结物或凝结体,视为社会记忆的一种形态/形体,虽然社会记忆不能等同于档案(这话是对的),但可以肯定“档案一定是社会记忆”。先不必说德国文化学者扬阿斯曼提出的文字“最初都是为记忆(而不是为声音)服务的。它们被用来保存那些因其偶然性和复杂性而无法在人类头脑记忆中占有一席之地的数据”2;也不必说西方艺术家在启蒙时代对“记忆女神”经典现象的塑造(拿着记录表和摘 要: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档案记忆研究已成为档案学的新范式和理论增长点,但在学术观念、思想、认知上仍存在一些局限,需进一步推进研究思维从“记忆载体”向“记忆体”、“记忆建构”向“记忆再生产”、“记忆(建构)资料”向“记忆资源”、“记忆库”向“记忆场”转变,强化档案记忆本体意识和实践转向,拓展理论空间,推动档案记忆研究走向新境界。关键词:档案记忆;记忆体;记忆资源;记忆再生产;记忆场分类号:G27092023 年 第 7 期强档论坛栏目主持:刘鸿浩笔,身披常青柏的年轻女性,象征记录/记忆的不朽);美国未来社会学家阿尔温托夫勒在 第三次浪潮中指出,在第二次浪潮(工业革命)中,人类把很多社会记忆从头脑中取出来时,记忆就变成了客观对象,体现在人工制品、书籍、工资单、报纸、照片和电影中;但一旦符号被写在纸上,复制在照片上,摄入电影中,印刷在报纸上,就变成消极静止的东西了,实际上是将社会记忆“冻结”了起来。3荷兰学者杜威德拉埃斯马也认为:记忆终究要消亡,于是人类发明了人工记忆。最古老的助记忆方法就是书写。远古时代,人们在泥板或蜡版上写字;到中世纪,又在羊皮和牛皮上写字;后来又在纸上写字;摄影技术和录音技术发明后,保存声音和影像的手段更是多种多样。“这些人工记忆不仅能够辅助、解放乃至替代人类记忆,还影响着我们对记忆和遗忘的认知”;“不管这些隐喻是取自自然还是取自科技,不管是取自生物体还是取自人造品,都从各自的角度诠释了记忆”;“隐喻带有当时的知识背景,本身就是一种记忆”。4记忆隐喻是一种对承载记忆状态的直观、语言的表达,“档案记忆”即是对档案所承载记忆的表达。档案成为社会记忆的“记忆体”“凝结体”,是社会记忆物态(质)化、文本化、档案化的结果。社会记忆形态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在流动记忆与固化记忆、存储记忆与功能记忆、交往记忆与文化记忆等不同形态之间不息流转变化。法国历史学家皮埃尔诺拉指出:“我们今天所称的记忆,全都不是记忆”,而是“转变成历史的记忆”,它“首先是一种档案化的记忆。它完全依靠尽可能精确的痕迹、最为具体的遗物和记录、最为直观的形象”。5德国文化学者德里达也提出:“档案是外在于人体而存在的,具有外部性”,或者说“通过 档案化行为,进行着使记忆外部化的工作”;“档案化就是对人类活动的记录”,“是所有的在人体之外有形载体上得到记录的信息或人类记忆。”6作为一种双向流动转化,社会记忆在档案化的同时,档案记忆也在不断地社会化。从“记忆载体”到“记忆体”的转变,虽只是一字之差,但意思各别,具有极为重要的思想、理论和实践意义:一是弥合记忆“载体”概念带来的物质媒介与记忆内容的割裂,从根本上消除记忆外在于档案的误识,深化对“档案的本质是社会记忆”的理解,牢固树立档案是社会记忆形态的认知理念;二是在社会记忆形态,即口语、器物、仪式、图籍、空间、艺术品等各种“记忆体”中认识和把握档案记忆的独特质性和价值、共性与个性,达到融合互促;三是深化对档案记忆现象学的分析,剖析社会记忆档案化与档案记忆社会化的内在运行机制,探讨和把握社会记忆运动过程中,人类主体能力、本质力量与特定活动对象间的主客体互化(主体客体化客体主体化)渗透规律;四是由“记忆体”衍生出“原生记忆”“次生记忆”“记忆产品”“记忆制品”等新概念,为档案记忆资源及其体系建设、档案记忆再生产研究夯实概念和思想基础。二、从“记忆建构”向“记忆再生产”转变自莫里斯哈布瓦赫创造性地提出“集体记忆”概念,并认为“集体记忆不是一个既定的概念,而是一个社会建构的概念”以来,“记忆建构观”(或记忆建构论)就一直是社会记忆研究的一种主导性思维,虽然有学者说“社会记忆研究仍然是一个缺乏固定范式的、没有中心的、跨学科的事业”7,但就思维取向而言,“记忆建构观”也可以算是一个范式。受记忆建构观的影响,档案记忆研究中也长期存在着档案记忆的建构性思维,其表现一方面是在“档案与社会记忆建构”的框架下,突出档案(工作者)在社会记忆建构中作用;另一方面是在“档案记忆”本体上强调其作为社会记忆建构结果所受到的影响。加拿大档案学者特里库克认为档案工作者在社会记忆建构中始终保持着隐性状态,是建构社会和历史记忆的积极因素 8;美国学者兰德尔吉默森也指出“档案记忆是一种社会建构,反映了社会中的权力关系。档案工作者和手稿管理者在选择档案保存和提供档案集合的研究利用中发挥着重要的中介作用”9。笔者早年也曾在该研究框架下进行论述,如阐释档案文献编纂的社会记忆建构功能、档案建构社会记忆的机制、“城市记忆工程”是档案部门传承与建构社会记忆的亮点工程等。随着档案记忆研究的拓展,虽然人们逐步从记忆建构延展到记忆传承、控制、保护,但建构性思维仍十分强固。“建构性”是记忆的一个基本特点。英国学者巴特莱特指出,记忆并不是单纯的回忆过程,而是一个重建过程。我国心理学家乐国安也说:“回忆在本质上是一个重建活动在记忆中存储的是一定的关键事件或事件的一些特点,在回忆它们的时候,把它们和来自这些事件及有关事件的语义记忆的一般性知识放在一起,形成了回忆的重建活动”10。但是,如果过分强调记忆的建构性,会导致对记忆连续性、真实性和客观性的否定,甚而导致历史虚无主义。美国社会学家刘易斯科塞曾批评哈布瓦赫的社会记忆建构观,认为如果将现在中心观推至极端,“历史就成了一组在不同时间拍摄的、表达着各种不同观点的快照”11。在建构论10档案与建设ARCHIVES&CONSTRUCTION2023 年 第 7 期思维影响下,有学者对档案记忆的真实性、客观性、权威性提出尖锐的批判、质疑甚至否定。美国学者卡罗琳斯特德曼就抨击道:“权力是腐败的,这种权力已使作为人类记忆储存所的档案馆产生腐败”,“如果我们想要掌握人类记忆的多个层面和构成人类记忆的一个个过去,我们就不能完全信任档案和档案工作者。”12为此,托尼加特等人提出档案记忆遇到的“客观性的困境”:在这种极端的情况下,记忆建构论让人产生出这样一种感觉,即“所有的事实都是 事实 依据,所有的历史书写都是一种主观的 表述,所有的过去都是构造的,没有客观的 真实。我有我的目的和价值,你有你的,我们各自选择我们自己的过去。”13历史的真实性、客观性如何维护?根基性历史到哪里去找寻?为克服“记忆建构观”带来的狭隘和危险,我们需要调整思维,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再生产理论,从“记忆再生产”角度对档案记忆的生成、转化、演变进行考察。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为“记忆”具有回忆、再生、反复循环的特质。从个体记忆角度看,“记忆”是对过去事物、活动的回忆,是对不在场事物的再次回想,它包括一个“记”的过程,也包括一个“忆”的过程。“记”是摄入、存入、记住等,是外界信息的编码、存储过程;而“忆”则是回想、回忆、记起,是对外界信息的提取、召回的过程。人的记忆不只是一次、一瞬,而是反复发生的,因而,记忆具有“再生”“重忆”的特质,这种特质即是一种记忆的“再生产”。另一方面也因为社会再生产内涵的广泛性。20世纪70、80年代以来,社会再生产已逐步从传统政治经济学领域走向更为广阔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衍生出诸如文化再生产、符号再生产、仪式再生产、传统再生产、权力再生产、制度再生产、知识再生产、精神再生产、情感再生产、社会资本(社会关系)再生产等众多学术新论域,“社会记忆”再生产也可以纳入其中,作为社会再生产的特定对象、内容或领域。保罗利科说:“记忆就是再现”,“再”有双重性,即“在之后,重新”。14根据记忆“再生产”的双重性,档案记忆再生产可以分为生成性再生产和加工性再生产。生成性再生产即档案的反复的、连续的生成,昨天有档案生成、今天有档案生成,明天还会有档案生成,这种反复性、连续性行为即是再生产;而加工性再生产则是对生成之后档案记忆的“再生产”或再加工,使记忆信息不断得到编码、提取、重组、传播、分享、利用和消费,促进档案记忆信息重新进入社会实践,是档案记忆社会化的行为和过程。马克思指出:“不管生产过程的社会形式怎样,它必须是连续不断的,或者说,必须周而复始地经过同样一些阶段。一个社会不能停止消费,同样,它也不能停止生产。因此,每一个社会生产过程,从经常的联系和它不断更新来看,同时也就是再生产过程”。15档案记忆再生产是档案记忆反复生成和加工统一、连续的运动过程。跳出“记忆建构”思维,走向再生产,其思想、理论和实践意义在于:一是可以摆脱建构论带来的记忆真实性、客观性、权威性困境,认识到档案记忆虽然存在“建构性”,但毕竟是在社会活动中生成和加工的,有其历史性或事实性根基;二是将记忆传承、建构、控制、保护统一到“再生产”框架之中,使其成为(档案)记忆再生产的行为、过程或功能(结果),为此可以重新构建档案记忆理论体系;三是对档案记忆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保护、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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