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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ZCX
001-2022
日照绿茶高端品牌产品质量标准
001
2022
日照
绿茶
高端
品牌
产品质量
标准
T日照市茶叶协会团体标准T/RZCX 001-2022日照绿茶高端品牌产品质量标准2022-06-17 发布2022-07-20 实施日照市茶叶协会发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日照市茶叶协会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日照市茶叶协会、日照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山东日照碧波茶业有限公司、日照浏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五莲县富园茶场、山东日照祥路碧海茶业有限公司、日照南湖马陵春茶业有限公司、横山天湖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御海湾茶博园有限公司、日照山茶人家茶叶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丁仕波、房峰祥、王鲲鹏、宋大鹏、孙霞、王会、李纪艳、郑冬梅周超、毕红玉、韩丽华。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日照绿茶高端品牌产品质量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日照绿茶高端品牌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分级及实物标准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日照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的绿茶高端品牌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引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8302 茶 取样GB/T 8304 茶 水分的测定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GB/T 8306 茶 总灰分的测定GB/T 8310 茶 粗纤维的测定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的测定GB/T 8314 茶游离氨基酸总量的测定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GB/T 18795 茶叶标准样品制备技术条件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GB/T 30375 茶叶贮存DB37/T 2709-2015 地理标志产品 日照绿茶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 2009)关于修改的决定3 术语和定义GB/T14487 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日照绿茶高端品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选用立夏前茶树单芽、一芽一叶初展至一芽一叶鲜叶原料加工制作的的日照绿茶甲、乙。3.2甲用立夏前茶树鲜叶制成的卷曲形日照高端绿茶。3.3乙用立夏前茶树茶树鲜叶制成的扁形日照高端绿茶。4 分类分级及实物标准样4.1 产品分类依据外形分为卷曲形茶和扁形茶。4.2 产品等级日照绿茶高端品牌按照鲜叶等级、外型类别、感官品质和理化指标,分为甲、乙。各品牌鲜叶组成应符合表 1 要求。表 1鲜叶标准级别要求甲特级单芽至一芽一叶初展,一芽一叶初展占比不超过 50%一级一芽一叶初展至一芽一叶,一芽一叶占比不超过 90%乙特级单芽至一芽一叶初展,一芽一叶初展占比不超过 50%一级一芽一叶初展至一芽一叶,一芽一叶占比不超过 90%4.3 实物标准样产品的每一分类、分级均应设置实物标准样,为品质的最低界限。每 2 年更换一次。实物标准样按 GB/T 18795 的要求制备。实物标准样由专业单位负责研制,密封贮存,包装材料及贮存环境复合 GB/T 30375 中的有关规定。5 要求5.1 基本要求应符合 DB37/T 2709-2015 的规定。5.2 感官要求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日照绿茶高端品牌产品各类别、等级感官品质应符合表 2 要求。表 2感官要求品类类别级别外形内质条索色泽匀度净度香气汤色滋味叶底甲卷曲形特级卷曲细紧披毫嫩绿鲜润匀整匀净嫩香清鲜嫩绿明亮清鲜甘醇嫩绿鲜活一级卷曲细紧显毫黄绿鲜润匀整匀净嫩香或清花香嫩绿明亮鲜爽甘醇芽叶成朵乙扁形特级扁平挺直光滑嫩绿鲜润匀整匀净嫩香清鲜嫩绿明亮清鲜甘醇嫩绿鲜活一级扁平挺直光滑黄绿鲜润匀整匀净嫩栗香黄绿明亮鲜爽甘醇芽叶成朵5.3 理化指标日照绿茶高端品牌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3 要求。表 3 理化指标项目要求水分/%(质量分数)6.5水浸出物/%(质量分数)37.0总灰分/%(质量分数)7.5粗纤维/%(质量分数)16.0碎末茶/%(质量分数)4.0游离氨基酸/%(质量分数)4.05.4 卫生指标5.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要求。5.4.2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要求。5.5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6 试验方法6.1 感官审评按 GB/T 23776 的规定执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6.2 理化指标6.2.1 水分按 GB/T 8304 规定的方法测定。6.2.2 水浸出物按 GB/T 8305 规定的方法测定。6.2.3 总灰分按 GB/T 8306 规定的方法测定。6.2.4 粗纤维 GB/T 8310 规定的方法测定。6.2.5 碎末茶按 GB/T 8311 规定的方法测定。6.2.6 游离氨基酸按 GB/T 8314 规定的方法测定。6.3 卫生指标6.3.1 污染物限量按 GB 2762 规定的方法测定。6.3.2 农药残留限量限量按 GB 2763 规定的方法测定。6.4 净含量按 JJF 1070 中规定的方法检验。7 检验规则7.1 取样7.1.1 取样以批为单位。采用同一种原材料、按照相同加工工艺加工的同一等级、同一种类的茶叶为一批。7.1.2 取样按 GB/T 8302 的规定执行。7.2 检验分类7.2.1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在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内容包括感官品质、水分、粉末、净含量和标签、标志。7.2.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对产品品质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全部检验,以评定产品项目是否全部符合本标准,每年应进行至少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b)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c)新产品或产品转场生产的试样定型鉴定时;d)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e)产品停产 3 个月以上或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F)客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3 判定原则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7.3.1 凡是有劣变、有污染、有异味者,该批产品列为不合格。7.3.2 本标准所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的任一项目不合格者,该批产品列为不合格。7.3.3 本标准所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的全部项目合格者,该批产品列为合格。7.4 复验对产品检验指标有不合格时,应对留存样进行复验,或在同批产品中加倍随机取样复检。重新取样应由交接双方会同进行。对不合格指标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8.1 标志、标签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的决定的规定。8.2 包装应符合 GH/T 1070 的规定。8.3 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潮、防雨、防暴晒;装卸时轻装轻卸,防撞击、防重压;不得与有毒、有异气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8.4 贮存应符合 GB/T 30375 的规定。8.5 保质期在本标准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保质期应不低于 12 个月。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