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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QDSF
015-2022
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规范
015
2022
排放
管理员
职业技能
等级
认定
工作
管理
规范
ICS 03.100.30 CCS A 18 团体标准 T/QDSF 0152022 T/QDAS 0912022 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规范 Code for management of professional skill level identification of carbon emission managers 2022-06-30 发布 2022-07-01 实施 发 布 青岛市现代服务业联合会 青 岛 市 标 准 化 协 会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QDSF 0152022 T/QDAS 0912022 I 目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1 5 管理流程.1 6 考务管理.2 6.1 计划、公告与报名.2 6.2 考试准备.2 6.3 命题管理.3 6.4 考试实施.3 6.5 成绩检录.4 6.6 证书核发.4 6.7 数据保管.4 6.8 惩罚.4 7 题库管理.4 7.1 题库建设、开发与维护.4 7.2 题库命题、编写与审定.5 7.3 题库数据保管.6 8 证书管理.6 8.1 证书效用与等级.6 8.2 证书规格.6 8.3 证书查询及数据保管.7 8.4 惩罚.7 9 档案资料管理.7 9.1 归档资料内容.7 9.2 归档资料保管要求.7 10 保密工作管理.8 11 质量督导管理.8 11.1 基本原则.8 11.2 督导方式.8 11.3 督导形式.8 11.4 督导程序.9 12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9 12.1 基本原则.9 12.2 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9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QDSF 0152022 T/QDAS 0912022 II 12.3 基本程序.9 12.4 事件确认及处理.10 12.5 事件处理后续跟进.10 12.6 应急保障.10 附录 A(资料性)考务具体工作内容.11 附录 B(规范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13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QDSF 0152022 T/QDAS 0912022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青岛市现代服务业联合会提出。本文件由青岛市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和青岛市标准化协会联合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青岛市现代服务业联合会、青岛高新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标准化研究院、青岛大学、青岛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明鉴评价咨询(青岛)有限公司、北京欣辰测评技术研究院(普通合伙)、青岛华晨伟业电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鑫龙合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泰诺信评价咨询(青岛)有限公司、中碳信达(青岛)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山东云碳务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创元数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林、高玉静、郭绍鹏、生晶、韩继雨、初航、孔范龙、张广青、韩德涛、牛掌印、杨彬、李晶、韩晓丹、杨二华、陈磊、李明、朱伟波、刘翠梅、刘魁、魏华政、刘国伟、杭程、李凡、孟令建、林维鸿、唐军、张伟栋、刘汝元、梁丽、于芮、乔银环、高倩倩、高亚平、董衍磊。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QDSF 0152022 T/QDAS 0912022 1 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流程、考务管理、题库管理、证书管理、档案资料管理、保密工作管理、质量督导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对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碳排放管理员 carbon emission manager 从事二氧化碳、甲烷和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统计核算、核查、交易和咨询等工作的人员。3.2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identification of vocational skill level 经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对等级认定人员技能水平进行考评的活动。4 基本要求 4.1 碳排放管理员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a)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章守纪、服从管理;b)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c)近三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无犯罪记录;d)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4.2 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划分如下:表1 职业技能等级 职业/工种名称 职业编码 认定等级 碳排放管理员 工种:碳排放监测员、碳排放核算员、碳排放核查员、碳排放交易员、碳排放咨询员 4-09-07-04 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5 管理流程 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流程按照图1所示。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QDSF 0152022 T/QDAS 0912022 2 制作工作计划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安排命题组卷理论知识考试实际操作考核阅卷评分、成绩检录、成绩公布数据资料存档证书核发考核认定考评人员、督导人员选派题库管理证书管理质量督导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保密工作管理考务管理 图1 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流程图 6 考务管理 6.1 计划、公告与报名 6.1.1 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工作的日常业务受理、监控和信息化管理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技能人才评价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实现。6.1.2 提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发布相应的碳排放管理员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申报条件;b)认定方式和报名时间;c)考区考点;d)收费标准。注:公告发布时间可选择年初、季初或月初。6.1.3 受理考生报名时,以自愿为原则,携带材料进行报名。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本人身份证;b)学历证书;c)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本专业相关资历证明。注:上述材料能通过网络核验的,可不提供书面材料。6.1.4 严格按照碳排放管理员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受理考生报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受理。可根据相关行业、企业规范及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方式自主设定考生申报条件。6.1.5 完成报名审核后,按照碳排放管理员职业(工种)、技能等级汇总报名信息,通过监管平台录入考生信息,制定考试计划,做好报名数据维护和管理工作。6.2 考试准备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QDSF 0152022 T/QDAS 0912022 3 6.2.1 考场、考核安排 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试规模、考试时间和考点考场,安排理论知识考试考场;编排实际操作考核计划,并组织印制、核发准考证,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信息、考场信息以及考试须知等。6.2.2 考场准备(线下)6.2.2.1 提前制作理论考场和实际操作考场(点)准备通知文件,协调考点做好考试准备工作。6.2.2.2 理论考场准备包括:考试时间、考场布置、机考网络环境保障等。理论考场应为安静整洁、通风明亮、便于管理的标准教室。每个标准考场考生不超过 30 名,单人单桌,前后左右间距保持 80厘米以上,符合相关部门最新防疫要求。6.2.2.3 实际操作考场(点)准备包括:考核设备、工具、材料和场地、工位设置等。实操操作考场应整洁卫生、宽敞明亮;设备仪器完好(经检测,性能正常、精度在要求范围内),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单人、单工位,相邻工位互不干扰,符合相关部门最新防疫要求;应备的工卡量具、原材料应齐全,还应配备足够的设备检修与材料供应人员、按考试规模配备技术保障人员、现场管理安全员;考核时现场应设立警戒线,专人值守,严禁无关人员出入。6.2.2.4 考点配备医疗、保卫、后勤、流动监考等工作人员,负责考试期间考场的安全服务工作。6.2.2.5 考点应设置考务办公室、应急考场、保密室、医务室、监控室以及考生禁带物品存放处等,配备考试所需的工作人员证卡、纸张文具、监考设备等。6.2.2.6 考点应在考试前一天张贴考场分布示意图和路标,同时张贴考试时间表、考场规则和考生须知等,并组织考生熟悉考场、设备和工位。6.3 命题管理 6.3.1 考试形式 6.3.1.1 中级、高级理论考试,分基础模块和实务模块。6.3.1.2 技师、高级技师理论考试采用主客观试题相结合、题库组卷和专家命题相结合、无纸化方式与纸质试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6.3.2 试卷 6.3.2.1 碳排放管理员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试题应从题库中提取。6.3.2.2 如使用无纸化方式实施考试,应做好题库与智能化考试平台的对接。如使用纸质试卷考试,应做好试卷印制、封装、运输、交接等环节工作台账。试卷版面和格式统一、规范。根据考试反馈情况,及时对题库进行维护。6.3.2.3 试卷印刷和分装、工件准备应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场所进行,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监督;电子试卷信息、纸质试卷的运送、交接,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和保存完整的交接记录。6.3.3 阅卷 建立严格的阅卷评分制度,明确职责、程序、标准和方法。6.4 考试实施 6.4.1 人员 6.4.1.1 根据考试、考核实际需要,选定考务人员。按规定选派考评人员、配备监考人员、巡考人员,指派内部质量督导人员,并召开考前准备会,明确分工和工作要求。6.4.1.2 考务人员中设主考 1 人,副主考若干,主考、副主考原则上由管理机构和考点负责人担任,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考点的考务工作。6.4.1.3 每个理论考场至少设监考人员 2 名,监考人员应选派责任心强、工作细致、有监考经验的人员担任。监考人员队伍应相对稳定。6.4.1.4 每个实际操作考场至少配备考评人员 3 名,组成考评小组,并设考评组长 1 名。考评人员人数与考试工位数比例按国家职业标准有关规定增加。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QDSF 0152022 T/QDAS 0912022 4 6.4.1.5 考评人员、监考人员、巡考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应佩戴证卡上岗。考评人员考前应认真检查验收考场和场地、设备等准备情况,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通知考场(点)负责人进行整改。6.4.1.6 考生参加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应出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考试考核期间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6.4.2 组织实施 6.4.2.1 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考核时,应结合碳排放管理员不同工种的特点,参照技能等级标准评分要求规范组织。6.4.2.2 指派的质量督导人员应对碳排放管理员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组织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6.4.2.3 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具体工作流程可参照附录 A。6.5 成绩检录 6.5.1 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每项得分均达到 60 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等级的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应按规定参加综合评审,组织答辩和业绩评价。6.5.2 考试成绩及时复核确认,认定结果导入监管平台,按规定程序发布认定成绩。6.6 证书核发 6.6.1 通过监管平台对认定结果进行审核。6.6.2 依照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在碳排放职业能力建设平台发布的证书数据,按证书发放工作程序核发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电子证书)。6.7 数据保管 6.7.1 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过程资料应妥善保管,责任可追溯、可倒查。6.7.2 每次评价结束后,及时在监管平台存档相关数据信息,提交考评工作记录和督导报告。6.7.3 在监管平台随时保存、汇总、统计、维护认定数据,并于每年 1 月底前报送上年度认定工作总结、认定统计表和当年工作计划。6.8 惩罚 6.8.1 有下列违反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规定、组织管理不善的管理机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分,情节严重取消其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资格并列入失信黑名单:a)虚假认定;b)备案职业(工种)范围和技能等级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