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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CCMHPIE
1.18-2016
植物提取物
木瓜蛋白酶
1.18
2016
植物
提取物
ICS 11.120C 25T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团体标准T/CCCMHPIE 1.182016植物提取物 木瓜蛋白酶Plant extractPapain2017-06-21 发布 2017-07-01 实施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发 布前 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和 GB/T 20004.12016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骄王天然产物股份有限公司、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圣琪生物有限公司、珠海天香苑生物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翟巧丽、钱英、李苗鸽、罗必英、朱昌雄、李天宇、王立序、钟根秀。T/CCCMHPIE 1.1820161植物提取物 木瓜蛋白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木瓜蛋白酶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木瓜果乳汁为原料,经提取、离心或过滤得清液,微滤除菌,超滤浓缩,冻干、调配粉碎、包装等工艺制做而成的木瓜蛋白酶制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9685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 9724 pH 值测定通则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示NY/T 691-2003 番木瓜3技术要求3.1工艺要求3.1.1植物原料存在于热带果树番木瓜 Carica papaya L.的茎、叶和果实中,主要采用番木瓜果实的浆汁,提取成各种纯度的木瓜蛋白酶制剂,花果期全年。3.1.2工艺过程番木瓜果乳汁原料提取离心或过滤得清液微滤除菌超滤浓缩冻干调配粉碎包装产品T/CCCMHPIE 1.18201623.2产品要求3.2.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形态固体粉末或颗粒状,无结块色泽乳白色或浅黄色气味具有木瓜特有的香气外观均匀状态,无可见异物3.2.2酶活力单位定义 1g 固体酶(或 1mL 液体酶),在温度 37、pH7.0 条件下,1min 水解酪蛋白底物产生相当于 1g 酪氨酸的酶量,为 1 个酶活力单位,以“U/g(或 U/mL)”表示。3.2.3理化要求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要求项 目要 求*酶活力/(U/g)80 万水分/%5.0灰分/%0.5pH4.8-6.2铅(Pb)/(mg/kg)3.0镉(Cd)/(mg/kg)1.0砷(As)/(mg/kg)1.0汞(Hg)/(mg/kg)0.1*可按供需双方合同规定的酶活力规格执行3.2.4微生物要求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微生物要求项 目指 标细菌总数/(CFU/g)1000霉菌及酵母菌数/(CFU/g)100大肠菌群/(CFU/g)30沙门氏菌不得检出3.2.5其他污染物其他污染物限量要求,依据不同要求,应符合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对于出口产品,应符合出口目的国相关法规的规定。T/CCCMHPIE 1.18201634检验方法4.1感官检验称取样品 10g,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外观,并检查有无异物;鼻嗅其气味,有木瓜特有的清香,无其他异味。4.2鉴别取本品 10mg,置于试管中,加水 2ml 混匀,加 20%脱脂奶粉(取脱脂奶粉 20g,加入 80ml 水,使其溶解成乳液,加水稀释至 100ml)10ml,置 37水浴中,5 分钟内乳液应凝固。4.3理化检验4.3.1木瓜蛋白酶活力按第 A.1 章中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测定。4.3.2铅按 GB 5009.12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4.3.3镉按 GB 5009.15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4.3.4砷按 GB 5009.11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4.3.5汞按 GB 5009.17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4.3.6水分按 GB 5009.3 第一法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恒温 60,降压干燥 4 小时。4.3.7灰分按 GB 5009.4 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4.3.8pH按 GB/T 9724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称取 1g 样品溶于 50mL 蒸馏水中,测其 pH 值。4.3.9细菌总数按 GB 4782.2 中规定方法进行测定。4.3.10霉菌及酵母菌数按 GB 4789.15 中规定方法进行测定。4.3.11大肠菌群 按 GB 4789.3 中规定方法进行测定。4.3.12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中规定方法进行测定。5检验规则5.1组批同品种、同等级、同一批投料生产的产品,以同一生产日期为一检验批次。5.2出厂检验T/CCCMHPIE 1.18201645.2.1产品须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产品方可出厂。5.2.2出厂检验项目:外观、水分、灰分、pH 值、酶活力、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微生物。5.3型式检验5 3.1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5.3.2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5.3.3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来源变动较大时;b)正式投产后,如配方、生产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出厂检验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产品停产 6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5.4判定规则5.4.1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4.2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以在原批次产品中双倍抽样复检一次,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标准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包装、标签、运输、贮存和保质期6.1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9685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要求。产品的内包装盒包装容器的内涂料应采用国家批准的材料,食品级产品包装,应采用食品卫生要求的标准材料。6.2标志6.2.1应符合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示的要求6.2.2产品的包装标签上应标注:名称、批号、规格、净含量、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名、厂址、产地、贮存条件。标签内容清晰可见,标签应粘贴牢固。6.2.3标签应符合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6.3运输运输时轻装轻卸,不得与有毒、有害和易污染物品混装载运,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有防雨、防晒设备。6.4贮存产品含有生物活性物质,光线、温度、湿度易引起失活,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避光处;避免与有毒、有害、易腐、易污染等物品一起堆放。6.5保质期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开启封口的情况下,保质期为 12 个月(长期贮存温度应低于4)。酶制剂是含生物活性物质的产品,在保质期外、保质期内,酶活力可能降低,但仍具有使用价值。T/CCCMHPIE 1.1820165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要求时,均指分析纯和 GB/T 6682 规定的三级水。实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A.1原理蛋白酶在一定温度、pH 条件下,水解酪蛋白底物产生氨基酸,一定时间后,加入三氯乙酸终止酶反应,未水解的底物沉淀出来,过滤去除,滤液对紫外光有吸收,用分光光度法测其吸光度,以酪氨酸为标准品,绘制标准曲线,依据滤液吸光度值计算酶活力。A.2仪器和设备A.2.1分析天平:感量 0.01mg。A.2.2恒温水浴锅(370.2)。A.2.3pH 值计:准确至 0.01。A.2.4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A.2.5超声波清洗仪器。A.2.6移液器 1mL、5mL。A.2.7计时器。A.2.8温度计(精度到 0.1)。A.3试剂和溶液A.3.1酶稀释液称取 L-半胱氨酸盐酸盐(C3N7NO2SHClH2O=157.63)5.27g,氯化钠 23.4g,加水 500mL 溶解,另取乙二胺四乙酸二钠(C10H14N2O8Na22H2O)2.23g,加水 200mL 完全溶解后,合并两液均匀,用 0.1mol/L氢氧化钠溶液或 0.1mol/L 盐酸溶液调至 pH=5.5,加水稀释至 1000mL。A.3.2磷酸氢二钠溶液 0.05mol/L称取磷酸氢二钠(Na2HPO412H2O)17.89g,加水溶解,并定容至 1000mL。A.3.3酪蛋白底物溶液称取经硅胶干燥器中干燥至恒重的酪蛋白(又名干酪素)0.6g(精确至 0.2mg)(sigma公司提供),置烧杯中,加入A.3.2溶液80mL。在沸水浴中边加热边搅拌,直至完全溶解,冷却后,用0.1mol/L 盐酸调至 pH=7.0,转移到 100mL 容量瓶中,加水至刻度。临用现配。A.3.4酪氨酸标准溶液对照品溶液:取 105干燥至恒重的酪氨酸 25mg(精确至 0.01mg)于 50ml 容量瓶中,加 0.1mol/L 的盐酸溶液适量使之溶解,以 0.1mol/L 的盐酸溶液定容。A.3.5样品溶液称取适量试样(80 万 U/g 酶活样品称取 40mg5mg)(精确至 0.01mg)于 50mL 容量瓶中,加少量酶稀释液 A.3.1 超声溶解,加酶稀释液至刻度,充分摇匀,必要时过滤;根据不同品种酶活力高低,吸取适量试样溶液置于容量瓶中,加酶稀释液稀释至适当浓度(稀释至试样溶液吸光度在 0.2 0.6 范围内),充分摇匀,供测试用(60min 内使用)。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木瓜蛋白酶活力的测定T/CCCMHPIE 1.1820166A.4操作步骤A.4.1样品测试管吸 取 试 样 溶 液 1.00mL 置 于 25mL 具 塞 比 色 管 中,于 37 0.2 水 浴 中 保 温 10min,加 入 在37 0.2水浴中预热的酪蛋白溶液 5.00mL,摇匀,置 37 0.2水浴中,精准反应 10min,加入三氯乙酸溶液 5.00mL,摇匀,于 37 0.2水浴中放置 40min,取出,放置室温,用干燥滤纸过滤,取续滤液,2h 内,在波长 275nm 处用蒸馏水作参比测出滤液的吸光度,得样品吸光度 A 样。A.4.2酶空白吸取试样溶液 1.00mL 置于 25mL 具塞比色管中,于 37 0.2水浴中保温 10min,加入三氯乙酸溶液5.00mL,摇匀,反应 10min,加入在 37 0.2水浴中预热的酪蛋白溶液 5.00mL,摇匀,于 37 0.2水浴中放置 40min,用干燥滤纸过滤,取续滤液,2h 内,在波长 275nm 处用蒸馏水作参比测出滤液的吸光度,即得样品空白吸光度 A 空白。A.5酪氨酸标准溶液吸光度吸取 A.3.4 酪氨酸标准溶液 1、2、3、5、10mL 于 50mL 容量瓶中,以 0.1mol/L 的盐酸溶液定容,配制成酪氨酸浓度分别为 10、20、30、50、100g/mL 的标品溶液;以 0.1mol/L 的盐酸溶液作参比,于 275nm处测定其吸光度,以吸光度 A 标品为纵坐标,浓度 C 标品为横坐标绘制标准曲线,标准曲线相关系数R 0.9995。A.6结果计算A.6.1样品的吸光度 A按式(A.1)计算:(A.1)式中:A 样酶样品的吸光度;A 空白酶样品空白的吸光度;A样品直测吸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