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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LX
010-2021
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指南
010
2021
绿色食品
原料
标准化
生产基地
建设
指南
ICS 65.020.01 CCS B 04 T/ZLX 团体标准 T/ZLX 0102021 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指南 Guideline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green food raw materials standardized production base 2021-08-18 发布 2021-08-31 实施 浙江省绿色农产品协会 发 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LX 0102021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浙江省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小琴、陈曦、李政、黄苏庆、李露。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LX 0102021 1 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建设要求、管理要求和绩效评价等。本文件适用于指导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以下简称基地)Guideline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green food raw materials standardized production base 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按照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等要求实施生产与管理,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基地管理体系,具有一定规模,并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批准的种植区或养殖场所。4 总体要求 4.1 适度规模 应以1种农产品为主,轮作可有多种作物,同一农产品种植规模不低于3万亩。有地方特色、带动能力强的优势农产品可调整为不低于1万亩。4.2 集中连片 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已实现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种植。4.3 产业化经营 基本结束小规模农户分散生产经营模式,实行统一生产、经营和管理方式,全面推行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强化产销对接能力。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LX 0102021 2 4.4 与试验示范结合 具备设立试验示范田的能力,能够依托县域农技服务部门或种植(养殖)大户力量开展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和绿色防控技术等大田试验、示范及数据收集整理工作。5 建设要求 5.1 产地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 5.1.1 基地环境应符合NY/T 391标准要求,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健全,绿色食品工作基础扎实。5.1.2 蔬菜和水果基地的建设,还应满足基地原料产品有对接企业收购加工并开发出绿色食品产品,或属于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备案的出口蔬菜种植基地。5.2 生产经营和管理模式 通过土地流转或统一管理、合作经营等形式,初步具备产业化对接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参与基地日常生产管理、监督与营销的条件,在一定范围内实现“基地+企业+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实行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生产管理模式。5.3 生产管理技术 按照绿色食品技术标准、生产操作规程、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等要求实施生产与管理。保持和优化农业生态系统,采用农业措施和物理生物措施防治病虫草害,基地范围内农药、肥料使用应符合NY/T 393、NY/T 394的规定。5.4 保障措施 5.4.1 经费保障 创建单位对基地建设有规划、措施和经费保障。应制定详细的申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工作计划,加大对申报主体的补贴力度,推动基地原料产品向绿色食品产品有序转化。5.4.2 组织保障 成立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基地建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基地日常生产管理、技术指导和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基地建设涉及各生产单元应配套落实基地建设责任人,技术服务、质量监督和综合管理人员,各村落实具体负责人员,保障基地建设各项工作经县、乡、村逐级落实到位。6 管理要求 6.1 组织管理体系 印发成立基地建设领导小组文件、成立基地建设办公室文件,明确成员单位职能、人员及职责分工,构建明晰的县、乡、村监督管理队伍、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架构,明确基地单元负责人,技术服务、质量监督、综合管理人员以及各村配备具体工作人员。建立各基地单元全部农户档案。6.2 工作制度 6.2.1 基地环境保护制度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LX 0102021 3 明确规定不得在基地周围5公里和主导风向的上风向20公里范围内有污染源,防止对基地环境造成污染。基地内的畜禽养殖场粪水要经过无害化处理,施用的农家肥应通过高温发酵确保无害。6.2.2 生产技术指导和推广制度 包括按照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制定的生产指导书样本、基地范围内病虫害统防统治具体措施、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措施等。6.2.3 绿色食品专项培训制度 落实基地各级管理人员、技术推广人员、对接企业生产管理人员有关绿色食品标准、技术、基地建设管理制度等内容培训。对基地内全部农户进行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培训。6.2.4 生产档案管理和质量可追溯制度 包括投入品购买记录、田间生产管理与投入品使用记录、收获记录、仓储记录、销售记录样本。推荐使用二维码追溯等电子合格证,有条件的可以推进防伪溯源合格证。6.2.5 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包含投入品管理体系、市场准入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基地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及肥料使用准则、基地允许使用投入品销售及使用监管措施等,实行基地允许使用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在基地宣传栏明示,宣传栏须覆盖全部基地单元。6.2.6 综合监督管理及检验检测制度 包括针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及相关档案记录的具体监督检查措施。6.3 风险巡查 6.3.1 制定基地风险信息报告制度,完善投诉监督举报机制。6.3.2 制定合理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风险评估和处置。7 绩效评价 7.1 评价内容 组织管理、生产管理、投入品管理、技术服务、基础设施、环境保护、产业化经营、监管等七大体系设置和运行情况,各类档案资料保管情况,各级管理人员对绿色食品的认知程度,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情况,基地投入品销售及使用情况,基地原料产品质量,基地试验田管理情况。7.2 评价方式 7.2.1 定期开展自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规范。7.2.2 定期对基地产品和环境进行检验检测,按时出具包括年度辖区空气、土壤、水及污染源分布等情况的基地环境现状证明,撰写年度工作总结。7.2.3 省级工作机构采取定期年检和不定期抽检的方式进行监管。7.3 验收条件 7.3.1 七大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各类基地档案资料齐全且由基地办统一规范管理。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LX 0102021 4 7.3.2 基地内各级管理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对接企业工作人员和农户基本掌握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和生产操作规程。7.3.3 基地区域内已有以本基地产品为原料来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或已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加工企业在基地区域内建设了稳定的生产基地。基地内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产量所需原料量不低于基地原料总量的15%。7.3.4 基地原料产品质量符合对应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相关要求,经检测合格。7.3.5 基地试验田管理良好,能有效发挥绿色食品生产技术、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绿色防控技术等示范推广作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