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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SES
40-2021
多环芳烃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40
2021
芳烃
环境
健康
风险
评估
技术规范
ICS 13.020.10 CCS Z 04 团体标准 T/CSES 402021 多环芳烃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health risk assessment of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2021-12-22 发布 2022-01-01 实施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发 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SES 402021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评估程序与内容.2 5 评估方案制定.4 6 数据收集与评估.4 7 暴露评估.4 8 危害评估.5 9 风险表征.6 10 报告编制.10 附录 A(资料性)多环芳烃基本信息和理化性质.11 附录 B(规范性)暴露评估推荐模型.14 附录 C(规范性)风险评估模型参数推荐值及外推模型.18 参考文献.21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SES 4020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提出。本文件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州珠江实业环境保护有限公司、中山大学。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于云江、于紫玲、张文、刘哲、董淑容、陈柳青、吴易喆、张若雯、王海东、郑盛之、刘振升、朱成杰、罗伟铿、董光辉、向明灯、朱晓辉、郑彤。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SES 402021 1 多环芳烃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开展多环芳烃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的程序、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环境介质(空气、水、土壤/尘等)中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和茚并1,2,3-c,d芘等16种多环芳烃(详见附录A)污染的健康风险评估。其他多环芳烃类污染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可以参照本文件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09.2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GB/T 27921 风险管理 风险评估技术 HJ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 25.3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 478 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6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 646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05 土壤和沉积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9 环境与健康现场调查技术规范 横断面调查 HJ 875 环境污染物人群暴露评估技术指南 HJ 876 儿童土壤摄入量调查技术规范 示踪元素法 HJ 877 暴露参数调查技术规范 HJ 1111 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 SC/T 3042 水产品中 16 种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T/CSES 36 区域环境污染健康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环境与健康横断面调查数据统计分析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年 第63号)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毒性当量因子 toxic equivalency factor;TEF 某个化合物同类物与指定化合物的相对毒性效力。对于多环芳烃,以毒性最强的苯并a芘的TEF为1,其他多环芳烃单体折算成苯并a芘的相对毒性效力。3.2 毒性当量浓度 toxicity equivalence concentration;TEC 某个化合物同类物浓度与其对应的TEF乘积。对于多环芳烃,为各多环芳烃单体浓度折算为相当苯并a芘毒性的等价浓度。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SES 402021 2 4 评估程序与内容 多环芳烃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程序包括评估方案制定、数据收集与评估、暴露评估、危害评估和风险表征,评估程序见图 1。a)评估方案制定。明确评估目的、评估范围、数据获取方法和评估内容及要求,并制定评估方案;b)数据收集与评估。通过收集模型预测、实验研究或现场调查等方法获取所需的相关文献资料和数据,掌握评估区域基本资料、多环芳烃污染范围及程度,明确评估区域人群生活方式和活动特点,分析可能的敏感人群;c)暴露评估。定性或定量估计特定情景下人群经不同途径暴露于多环芳烃的暴露量;d)危害评估。收集污染物相关的毒性效应、效应终点及其文献证据,阐明污染物的作用模式或机制,判断污染物与其健康危害的因果关系。定性描述多环芳烃引起个体或群体发生有害效应的危害等级;建立多环芳烃暴露与有害效应之间的剂量-反应(效应)关系,确定多环芳烃毒性参数,包括参考剂量、参考浓度、致癌斜率因子和呼吸吸入单位致癌斜率因子等;e)风险表征。在暴露评估和危害评估的基础上,采用风险评估模型计算环境介质中多环芳烃多污染物多途径的总风险。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SES 402021 3 风险评估启动风险评估启动评价区域基本资料收集数数据据收收集集与与评评估估暴露情景确定暴露途径暴露模型暴露参数暴露量估算危害识别计算多环芳烃单体单一途径的风险评价区域现场调查数据收集评价区域模拟预测数据收集暴暴露露评评估估危危害害评评估估风风险险表表征征计算多环芳烃单体多途径的风险计算多环芳烃多污染物多途径总风险不确定性分析报告编制报告编制评估目的评估范围数据获取方法评估内容及要求计算毒性当量浓度风险判定危害表征数据预处理、质量评估及数据统计描述与统计推断评评估估方方案案制制定定 图1 多环芳烃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程序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SES 402021 4 5 评估方案制定 评估区域多环芳烃风险评估的目的、评估范围、数据获取方法以及评估内容与要求按照T/CSES 36相关规定执行。6 数据收集与评估 6.1 数据收集 6.1.1 评估区域基本资料 按照 HJ 839 的规定对评估区域进行多环芳烃污染状况及污染识别,获得以下信息:a)评估区域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水文和气象等自然条件;b)评估区域人口构成与分布、经济状况、土地利用等社会发展情况;c)多环芳烃污染源排放特征、影响范围及其污染程度、影响迁移转化的环境因素等环境资料;d)评估区域居民健康档案、疾病监测、卫生统计年鉴及环境污染健康影响调查报告等健康资料。6.1.2 现场调查数据 收集采用国家相关标准检测方法获得的环境空气、室内空气、土壤、农畜水产品、地表水、地下水等环境介质中多环芳烃的数据。若无法收集到现场调查数据,可按照 HJ 839 的相关规定开展环境与健康调查工作,多环芳烃的分析按照 GB 5009.256、HJ 646、HJ 478、HJ 805、SC/T 3042 相关规定执行。6.1.3 模拟预测数据 无法收集现场调查数据时,收集 HJ 2.2、HJ 2.3、HJ 610、HJ 25.3 推荐的相关模型模拟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中多环芳烃数据。6.2 数据评估 数据缺失值、未检出值、离群值等预处理,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精确性等质量评价,以及数据统计描述与统计推断等按照环境与健康横断面调查数据统计分析技术指南等的相关要求执行。7 暴露评估 7.1 暴露人群确定 儿童和成人均可能因长时间暴露多环芳烃污染而产生健康危害。对于致癌效应,考虑人群的终生暴露危害,一般根据儿童期和成人期的暴露来评估多环芳烃的终生致癌风险;对于非致癌效应,儿童较为敏感,一般根据儿童期暴露来评估。7.2 暴露途径确定 7.2.1 本文件主要规定了以下暴露途径:a)吸入环境空气/室内空气;b)经口摄入农畜水产品;c)经口饮用地表水/地下水;d)经口摄入土壤/室内积尘;e)皮肤接触土壤/室内积尘;f)皮肤接触地表水。7.2.2 特定暴露情景下的主要暴露途径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确定。7.3 暴露参数确定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SES 402021 5 7.3.1 受多环芳烃影响评估区域中敏感人群的暴露参数宜尽可能根据现场调查获得,可按照 HJ 876和 HJ 877 的相关规定开展现场调查获得。7.3.2 若无法开展暴露参数现场调查,可参考 HJ 1111 和 HJ 875 中规定的暴露参数取值优先顺序确定。7.4 暴露模型选择 7.4.1 呼吸吸入途径 人群可因呼吸吸入途径而暴露于污染环境空气/室内空气。对于多环芳烃的致癌和非致癌效应,吸入室内(外)空气途径的暴露推荐模型见附录 B 中公式(B.1)和公式(B.2)。7.4.2 经口摄入途径 包括以下途径:a)经口摄入农畜水产品途径 人群可因经口摄入暴露于污染农畜水产品。对于多环芳烃的致癌和非致癌效应,经口摄入农畜水产品途径的暴露推荐模型见附录 B 中公式(B.3)和公式(B.4)。b)饮用地表(下)水途径 人群可因经口摄入暴露于污染地表(下)水。对于多环芳烃的致癌和非致癌效应,经饮用地表(下)水途径的暴露推荐模型见附录 B 中公式(B.5)和公式(B.6)。c)经口摄入土壤(尘)途径 人群可因经口摄入暴露于污染土壤(尘)。对于多环芳烃的致癌和非致癌效应,经口摄入土壤途径的暴露推荐模型见附录 B 中公式(B.7)和公式(B.8)。7.4.3 皮肤接触途径 包括以下途径:a)皮肤接触土壤(尘)途径 人群可因皮肤接触途径暴露于污染土壤(尘)。对于多环芳烃的致癌和非致癌效应,皮肤接触土壤(尘)途径的暴露推荐模型见附录 B 中公式(B.9)和公式(B.10)。b)皮肤接触地表水途径 人群可因皮肤接触途径暴露于污染地表水。对于多环芳烃的致癌和非致癌效应,皮肤接触地表水途径的暴露推荐模型见附录 B 中公式(B.11)和公式(B.12)。7.5 暴露量估算 暴露量估算采用附录 B 推荐暴露模型进行估算。8 危害评估 8.1 危害识别 8.1.1 危害识别是从危害因素的理化特性、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毒理学特性等方面进行描述。8.1.2 综合分析国际权威机构最新的多环芳烃技术报告或述评,确定多环芳烃同系物的基本信息(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分子量等)和理化性质(密度、熔点、沸点、饱和蒸汽压溶解度等);收集多环芳烃相关的毒性效应、效应终点及关键证据,阐明多环芳烃的作用模式或机制,判断多环芳烃与其健康危害的因果关系。常见多环芳烃的基本信息和理化性质以及健康效应特征见附录 A 中表 A.1 和表A.2。8.2 危害表征 8.2.1 危害表征是从危害因素与不同健康效应(毒性终点)的关系、作用机制等方面进行定量描述。8.2.2 在危害识别的基础上,分析多环芳烃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效应,包括致癌效应和非致癌效应,确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SES 402021 6 定推导毒性参数所依据的关键证据、效应终点、起算点、不确定性系数等信息,确定多环芳烃毒性参数。8.2.3 致癌效应毒性参数包括呼吸吸入单位致癌斜率因子(IUR)、经口摄入致癌斜率因子(SForal)和皮肤接触致癌斜率因子(SFdermal)。用于外推皮肤接触致癌斜率因子的推荐模型见附录 C 中公式(C.1)。8.2.4 非致癌效应毒性参数包括呼吸吸入参考浓度(RfC)、经口摄入参考剂量(RfDoral)和皮肤接触参考剂量(RfDdermal)。用于外推皮肤接触参考剂量的推荐模型见附录 C 中公式(C.2)。9 风险表征 9.1 一般技术要求 根据确定的暴露情景中多环芳烃的浓度数据,对致癌和非致癌风险进行风险表征。如关注暴露情景中多环芳烃的浓度数据呈正态分布,可根据数据的平均值、平均值置信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