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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JBZFX
003-2021
富硒蜂蜜制品
003
2021
蜂蜜
制品
T/XJBZFX新 疆 巴 州 富 硒 产 业 协 会 标 准T/XJBZFX-0032021富硒蜂蜜制品Selenium rich honey products2021-7-26 发布2021-7-28 实施新疆巴州富硒产业协会发 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前前 言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的格式要求进行编制并确定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本标准是按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部分参照 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制定,其余指标根据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版),并结合巴州富硒产业协会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理化指标中铅(以 Pb 计)0.9mg/kg,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的“蜂蜜”类的铅(以 Pb 计)1.0mg/kg 的规定。本标准由巴州富硒产业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巴州农村农业局、和硕县农村农业局、巴州富硒产业协会、新疆智联共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硕县万原养蜂场。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楼伟荣、热木图力哈斯、艾力再、葛丽红、刘拓、曹志刚、赵禹、白金、王芳、于涛、张峰、李淼、吴健明、曹译丹。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富硒富硒蜂蜜制品蜂蜜制品1 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富硒蜂蜜制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 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富硒蜂蜜、果葡糖浆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生活饮用水、蜂花粉、浓缩果蔬汁(浆)、果蔬汁(浆)、食糖、淀粉糖、食用玉米淀粉、麦芽糊精、食用香精的一种或数种辅料,经混合、浓缩、包装而成的富硒蜂蜜制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GB 599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99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GB 5009.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硒的测定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52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GB 173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T 20880 食用葡萄糖GB/T 20881 低聚异麦芽糖GB/T 20882 果葡糖浆GB/T 20883 麦芽糖GB/T 20884 麦芽糊精GB/T 20885 葡萄糖浆GB/T 26762 结晶果糖、固体果葡糖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GB/T 30359 蜂花粉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T 31121 果蔬汁类及其饮料SN/T 0852 进出口蜂蜜检验规程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卫生和计划委员会 2012 年第 17 号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要求要求3.1 原辅料要求原辅料要求3.1.1 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 食糖应符合 GB 13104 的规定。3.1.3 果葡糖浆、麦芽糖、葡萄糖、低聚异麦芽糖、麦芽糊精应符合 GB 15203 的规定。3.1.4 结晶果糖粉应符合 GB/T 26762 的规定。3.1.5 食用玉米淀粉应符合 GB/T 8885 的规定。3.1.6 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3.1.7 蜂花粉应符合 GB/T 30359 的规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3.1.8 食用葡萄糖应符合 GB/T 20880 和 GB 15203 的规定。3.1.9 水果原浆、浓缩果蔬汁(浆)应符合 GB17325 的规定。3.1.10 果蔬汁(浆)饮料应符合 GB/T 31121 或 GB 7101 的规定。3.1.11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2 感官指标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指标及试验方法项目指标试验方法色泽具有蜂蜜特有的色泽(白色、特浅琥珀、浅琥珀色、琥珀 色、深色)SN/T 0852 中的 4.3气味、滋味具有本产品特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取适量试样置于 50mL 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组织状态,检查杂质 其有无杂质。组织状态常温下呈粘稠流体状或膏状,或部分及全部结晶;允许有 少许颗粒(或条状)果肉;没有发酵症状杂质不含蜜蜂肢体、幼虫、蜡屑及正常视力可见杂质(含蜡屑 巢蜜除外)3.3 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及试验方法项目指标试验方法水分/%30SN/T 0852 中的附录 A果糖和葡萄糖含量/%30GB 5009.8锌(Zn)/mg/kg25GB 5009.14硒(Se)/mg/kg0.15GB 5009.93总砷(以 As 计)/(mg/kg)0.5GB 5009.11铅(以 Pb 计)/(mg/kg)0.9GB 5009.12a展青霉素/(g/kg)50GB 5009.185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a仅适用于添加“浓缩苹果汁(浆)或山楂汁(浆)”的产品。3.4 微生物指标及试验方法微生物指标及试验方法微生物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指标及试验方法项目指标a试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 或 CFU/mL)1000GB 4789.2大肠菌群/(MPN/g 或 MPN/mL)0.3GB 4789.3霉菌计数/(CFU/g 或 CFU/mL)200GB 4789.15嗜渗酵母计数/(CFU/g 或 CFU/mL)200GB14963 中的附录 A沙门氏菌/(25g 或 25mL)不得检出GB 4789.4志贺氏菌/(25g 或 25mL)不得检出GB 4789.5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金黄色葡萄球菌/(25g 或 25mL不得检出GB 4789.10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照 GB4789.13.5 净含量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试验方法按 JJF 1070 规定进行。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14881 的规定。5 检验规则检验规则5.1 组批组批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配方、同一工艺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最大批量不得超过班产量。5.2 抽样抽样5.2.1 出厂检验的样本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1kg(不小于 6 个最小包装单位,用于净含量检验的样本另计),分为两份,一份检测,一份备件。5.2.2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2kg(不小于 10 个最小包装单位,用于净含量检验的样本另计),分为两份,一份检测,一份备件。5.3 检验分类检验分类5.3.1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5.3.1.1 每批产品应按本标准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明方可出厂。5.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5.3.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5.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规定 3.2、3.3、3.4、3.5 的全部项目5.3.2.2 正常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原辅料来源、工艺有较大改变并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5.4 判定规则判定规则5.4.1 产品经检验,检验项目指标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定该批次产品为合格批或该次型式检验 结论为“合格”。5.4.2 除微生物指标外,检验项目指标如有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加倍抽取样本或用备检样本对不 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结果符合标准时,则判定该产品为合格产品,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判定为不合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格。5.4.3 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不允许复检,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或该次型式检验结 论为“不合格”。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 标志标志 产品标志应符合产品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的规定。的规定。运输包装标志应标明:产品名称、质量(重量)及数 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符合 GB/T 191 的有关包装储运图示标志。6.2 包装 产品包装材料、容器应整洁、卫生、无破损,包装材料、容器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包装应严密、无泄漏。6.3 运输 产品运输所用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防止日晒、雨淋、重压,不得与有毒、有害、易腐败变质、有 腐蚀性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运。搬运产品应轻拿轻放,严禁摔扔、撞击、挤压。6.4 贮存 产品常温贮存,应贮存于清洁、干燥、通风、清洁的环境中具有防虫、防蝇、防鼠;严禁与有毒、有害、易腐败变质、有腐蚀性或有异味的物品混放。7 保质期保质期在本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产品保质期不得低于 9 个月。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