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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JSL 0002-2018 一次性塑料酸奶杯(瓶、盒、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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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XJSL 0002-2018 一次性塑料酸奶杯瓶、盒、罐 0002 2018 一次性 塑料 酸奶
ICS 83.140.01 Y28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区 塑 料 协 会 团 体 标 准 T/XJSL 00022018 一次性塑料酸奶杯(瓶、盒、罐)Disposable plastic yogurt cup(bottles;boxes;cans)2018-10-10 发布 2019-01-01 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塑料协会 发 布 T/XJSL 00022018 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本标准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塑料协会团体标准。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提出。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塑料协会归口。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新疆呼图壁种牛场东泉福利厂、新疆德美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龙兴塑料制品厂、新疆呼图壁意达纸塑包装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干部教育中心、新疆笑厨食品有限公司、新疆天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起草人:马建翔、李勇、张庆飞、许金桥、琪琪格、张胜军、张晶、田峰、吴连肯、李学颖、李松菀、李统中、严晓琴。T/XJSL 00022018 1 一次性塑料酸奶杯(瓶、盒、罐)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一次性塑料酸奶杯(瓶、盒、罐)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为主要原料,采用吹塑或注塑工艺成型制成的用于灌装酸奶的一次性容器,灌装温度为常温灌装,贮存温度40以下的塑料杯、瓶、盒、罐。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T 23887 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生产企业通用良好操作规范 GB 3160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 GB 3160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脱色试验 GB 31604.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总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 GB 31604.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QB/T 2357 聚酯(PET)无汽饮料瓶 3 分类 3.1 按容器的密封性能分为密封与不密封两种。3.2 按容器的形状分为:瓶、罐、盒、杯。4 要求 4.1 质量偏差 实际质量应大于容器公称质量的 2%。注:不包含原料为片材生产的容器。4.2 容量偏差 容量偏差不大于5%。4.3 最小壁厚及对称部位壁厚比 T/XJSL 00022018 2 最小壁厚不小于0.25 mm,对称部位壁厚比不大于1.3:1。注:仅对中空容器。4.4 生产过程的要求 4.4.1 塑料包装容器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T 23887 要求。4.4.2 生产中所用的原料均为食品级全新料,不应加入使用后回收的再生料,不应加入不利于环保及易于吸收的有害助剂。4.5 外观 外观应符合表1要求。表1 外观要求 项目 指标 个数 3 1 2 气 泡 泡径 mm螺纹处和容器底部不得有间距20 mm 的气泡 0.5L2 2 个 黑 点 杂 质 最大长度 L mm分散分布,不影响使用;L0.5 mm 不计,不允许有穿透状杂质 塑化不良 不允许容器内壁呈絮状或颗粒状 裂缝空洞 不允许 变形 不应有影响使用的变形 油污 不允许有油污 色差 允许轻度色差 口盖配套 配合时宜;采用螺纹结构时,扣旋紧应 1 圈以上 印刷 印刷字体、图案应清晰无明显的褪色、错位等缺陷 4.6 物理力学性能 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要求。表2 物理力学性能要求 序号 项目 指标要求 1 渗漏性能 不渗漏 2 跌落性能 无破损 3 负重变化率 负重前后高度变化5%4.7 化学性能 乙醛含量应符合表3规定。表3 乙醛含量 指 标 单位:mm 平均值 最大值 3.0 4.0 注:乙醛含量仅针对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原料的成型品。T/XJSL 00022018 3 4.8 卫生性能 4.8.1 感官要求:色泽正常、无异物,不应有明显气味,不应有异味。4.8.2 聚丙烯成型品的卫生指标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4.8.3 聚苯乙烯成型品的卫生指标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4.8.4 聚乙烯成型品的卫生指标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4.8.5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品的卫生指标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4.8.6 邻苯二甲酸酯不得检出。5 试验方法 5.1 状态调节和试验环境 在(232)的环境下进行状态调节,调节时间不小于 4 h,并在此条件下进行试验。5.2 质量偏差 取 3 个试样分别称重,用感量不小于 1 g的天平称重,取3个试样的平均值,精确至 1%。按公式(1)计算。%100?=001mm-mq.(1)式中:q 质量偏差,单位为百分比(%);m1 实际质量,单位为克(g);m0 公称偏差,单位为克(g)。5.3 容量偏差 取3个试样,称重后注满水,用感量 1 g 的通用衡器称重,精确至 1 g,按水的密度换算成容量,再按公式(2)计算,取3个试样的平均值,精确至1%。%100?=001QQ-Qp.(2)式中:P 容量偏差,单位为百分比(%);Q1 满口容量,单位为升(L);Q0 公称容量,单位为升(L)。5.4 最小壁厚及对称部位壁厚比 用精度0.01 mm的量具测量,壁厚比以容器中截面上相互垂直的中线为对称轴,在任一轴线上测量对称部位的壁厚,测量3个试样。见公式(3)。21NN=n.(3)式中:T/XJSL 00022018 4 n_对称部位壁厚比;N1_较厚处壁厚,单位为毫米(mm);N2_较薄处壁厚,单位为毫米(mm)。5.5 外观 气泡、黑点杂质采用精度为 0.01 mm 的量具测量,其余项目在自然光线下目测。5.6 渗漏性能 取3个试样,注满公称容量的,在室温环境下侧翻静置30 min后,观察试样有无渗漏现象。5.7 跌落性能 取3个试样,分别按公称容量注入酸奶并封好盖或密封,按 0.8 m 的高度自由跌落,分别使试样的底部和角部撞击在平整的水泥地面上,检查样品是否有破损。5.8 负重变化率 5.8.1 实验设备:200 mm150 mm3 mm 的平板玻璃两块,3 kg 砝码,精确度为 1 mm 的金属直尺。5.8.2 取两个试样,将盛装食品的主体部分倒扣排放在平滑玻璃板上,再放上另一块平滑玻璃板。先测量玻璃板下表面至桌面的高度,然后将 3 kg 砝码置于平板玻璃中央处,负重 1 min 后立即测量上述高度。5.8.3 按公式(4)分别计算两个试样的负重变化率,取两个试样负重变化率的算术平均值为负重变化率,共测 3 组试样。%100?=001HH-HW.(4)式中:W 试样的负重变化率(%);H1 试样负重前高度,单位为毫米(mm);H0 试样负重后高度,单位为毫米(mm)。5.9 化学性能 按 QB/T 2357 的规定执行。5.10 卫生性能 5.10.1 感官 新配制的 0.05%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水溶液装入容器中至标称容积,搅拌 30 s 以上洗净,再用自来水冲洗干净,嗅闻有无异味,然后在杯中装入约 80%标称容积的水温为(235)的蒸馏水或离子交换水盖好盖子放置 10 min 后,嗅闻有无异味。其他要求目测。5.10.2 聚丙烯材料 高锰酸钾消耗量、脱色试验、总迁移量、重金属按GB 31604.2、GB 31604.7、GB 31604.8、GB 31604.9 进行测试。5.10.3 聚苯乙烯材料 T/XJSL 00022018 5 高锰酸钾消耗量、脱色试验、总迁移量、重金属按GB 31604.2、GB 31604.7、GB 31604.8、GB 31604.9 进行测试。5.10.4 聚乙烯材料 高锰酸钾消耗量、脱色试验、总迁移量、重金属按GB 31604.2、GB 31604.7、GB 31604.8、GB 31604.9 进行测试。5.10.5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材料 高锰酸钾消耗量、脱色试验、总迁移量、重金属按GB 31604.2、GB 31604.7、GB 31604.8、GB 31604.9 进行测试。5.10.6 邻苯二甲酸酯 按 GB 31604.30 进行测定。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6.2 出厂检验 6.2.1 组批 同一原料、工艺、规格、同一色泽、相同配方的产品为1批,每批不超过50000 只。6.2.2 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为4.1、4.2、4.3、4.5及4.6表2中第1项、第2项。表4 抽样及判定 批量 样本大小 合格判定数 Ac 不合格判定数 Re 150500 13 1 2 5011200 20 2 3 120110000 32 3 4 1000135000 50 5 6 3500150000 80 10 11 6.3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产的;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会影响产品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1次;d)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T/XJSL 00022018 6 6.4 判定规则 6.4.1 项目判定 6.4.1.1 4.5 条外观按表 4 进行检验判定,其余 4.1 条、4.2 条、4.3 条及 4.5 条物理力学性能检验若其中 1 项不合格,应在原批中抽取双倍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全部合格,该项合格。6.4.1.2 化学性能、卫生性能检验如有 1 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4.2 合格批的判定 外观、质量偏差、容量偏差、壁厚及物理力学性能、化学性能、卫生性能要求的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合格,若有1项不合格,则该批不合格。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7.1.1 产品合格证 7.1.2 产品说明书 7.1.2.1 每交付批产品应向用户提供产品说明书,注明应注意的事项。7.1.2.2 外包装每单位包装内应附产品合格证,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批号、公称容量、检验员代号、标准代号、生产日期、联系电话。7.2 包装 外包装应能有效地保护产品不受损害,可按用户要求包装,应符合GB/T 191。7.3 运输 运输中应避免与坚硬锐物碰撞。7.4 贮存 应存放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产品不应与有毒、有害或有异味的物品混放,产品应离地存放在托盘上,码放整齐,码放高度不应超过 3 m。远离热源,避免曝晒,不得露天存放,并远离污染源,防热、防潮、防尘、防鼠、防虫,产品自生产之日起贮存期不应超过 1 年。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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