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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QDNP
0103-2021
千岛农品
淳安酱
0103
2021
淳安
ICS 67.080.20 CCS QDNP X 26 团体标准 T/QDNP 01032021 千岛农品 淳安酱 Chunan sauce of Qiandao agricultural products 2021-12-30 发布 2021-12-31 实施 淳安县农业农村局 淳安县千岛农品共富促进会 发 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QDNP 01032021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原辅材料要求.2 5 产品要求.3 6 试验方法.5 7 检验规则.6 8 标签与标志.7 9 包装、运输和贮存.7 参考文献.8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QDNP 010320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淳安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本文件由淳安县千岛农品共富促进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淳安县千岛农品共富促进会、淳安县农业农村局、淳安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淳安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湖州市南浔区佰通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爱珍、丰宝华、张薇、余建忠、黄小平、杨丽群、刘华、高雨、徐敏、洪倩。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QDNP 01032021 1 千岛农品 淳安酱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千岛农品淳安酱的原辅材料要求、产品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与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淳安县千岛农品共富促进会授权的淳安酱。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17 白砂糖 GB 1352 大豆 GB/T 1355 小麦粉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T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T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T 5009.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的测定 GB/T 5009.512003 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54 酱腌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562003 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530 动植物油脂 酸值和酸度测定 GB 7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111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B/T 20711 熏煮火腿 GB/T 24399 黄豆酱 GB/T 30383 生姜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1048 绿色食品 笋及笋制品 SB/T 10348 大蒜 SC/T 3203 调味生鱼干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QDNP 01032021 2 SC/T 3204 虾米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山地辣椒 Chunan mountain pepper 种植在淳安县域内的山地,皮薄肉厚,牛角型或羊角型,色泽红润的本地辣椒。淳安地方特色黄豆 Chunan characteristic soybean 椭圆形,种皮淡黄色或淡绿色、光滑,种脐明显,外表皮呈黄褐色的本地黄豆。4 原辅材料要求 山地辣椒 应新鲜、无虫蛀、无霉变、无腐烂变质。淳安地方特色黄豆 理化、卫生指标应符合 GB 1352 的相关规定。黄豆酱 应符合 GB/T 24399 的相关规定。鱼干 应符合 SC/T 3203 的相关规定。虾米 应符合 SC/T 3204 的相关规定。食用菌 应符合 GB 7096 的相关规定。火腿 应符合 GB/T 20711 的相关规定。笋干 应符合 NY/T 1048 的相关规定。小麦粉 应符合 GB/T 1355 的相关规定。食用植物油 应符合 GB 2716 的相关规定。食用盐 应符合 GB 2721 的相关规定。白砂糖 应符合 GB/T 317 的相关规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QDNP 01032021 3 大蒜 应符合 SB/T 10348 的相关规定。生姜 应符合 GB/T 30383 的相关规定。5 产品要求 产品分类 淳安酱按照是否添料可以分为纯酱和添料酱,其中添料酱又可以分为:a)火腿酱;b)鱼干酱;c)笋干酱;d)虾干酱;e)香菇酱;f)其他口味的酱。工艺流程 5.2.1 黄豆酱 黄豆酱的工艺流程见图 1。清洗浸泡焖煮沥干搅拌发酵保存待用晾干 图1 黄豆酱工艺流程图 5.2.2 辣椒酱 辣椒酱的工艺流程见图 2。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QDNP 01032021 4 沥干剁碎搅拌均匀去蒂加入黄豆酱发酵清洗加入生姜等辅料成品熬酱分装杀菌贴标签加入区分口味的辅料检验纯酱添料酱否是 图2 辣椒酱工艺流程图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具有辣椒酱应有的颜色 滋味与气味 具有辣椒酱应有的滋味与气味 外观 均匀酱状、无霉变、无异物 净含量偏差 净含量偏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5 75 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g/100g 80 食盐(以氯化钠计),g/100g 17 总酸(以乳酸计),g/100g 2 酸价(以 KOH 计),mg/g 4 注:酸价适用添加了食用油的产品。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QDNP 01032021 5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3 卫生指标 项目 指标 砷(以 As 计),mg/kg 0.50 铅(以 Pb 计),mg/kg 1.00 镉(以 Cd 计),mg/kg 0.05 汞(以 Hg 计),mg/kg 0.01 亚硝酸盐(以 NaNO2计),mg/kg 4.00 黄曲霉毒素 B1,g/kg 5.00 大肠菌群,MPN/100g 30.00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菌落总数,CFU/g 8000.00 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 GB 2760 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6 试验方法 感官检验 取适量试样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目测色泽和外观,以鼻嗅、口尝的方法检查气味和滋味。净含量偏差检验 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理化指标检验 6.3.1 水分 按 GB/T 5009.3 的规定执行。6.3.2 食盐 按 GB/T 5009.54 的规定执行。6.3.3 总酸 按 GB/T 5009.512003 中 4.6 条的规定执行。6.3.4 酸价 按 GB/T 5009.562003 中 4.2 条的规定来提取样品的油脂,按 GB/T 5530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卫生指标检验 6.4.1 砷 按 GB/T 5009.11 的规定执行。6.4.2 铅 按 GB/T 5009.12 的规定执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QDNP 01032021 6 6.4.3 镉 按 GB/T 5009.15 的规定执行。6.4.4 汞 按 GB/T 5009.17 的规定执行。6.4.5 亚硝酸盐 按 GB/T 5009.33 的规定执行。6.4.6 黄曲霉毒素 B1 按 GB/T 5009.22 的规定执行。6.4.7 菌落总数 按 GB/T 4789.2 的规定执行。6.4.8 大肠菌群 按 GB/T 4789.3 的规定执行。6.4.9 致病菌 按 GB/T 4789.4、GB/T 4789.5 和 GB/T 4789.10 的规定执行。农药残留检测 按 GB 2763 的规定执行。7 检验规则 组批 同一生产班次或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品种或同规格的产品为一组批。抽样 按 GB/T 10111 的规定执行。检验分类 7.3.1 出厂检验 产品在出厂时应进行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7.3.2 型式检验 7.3.2.1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7.3.2.2 产品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设备、工艺有较大改变,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新建厂投产或老厂转产时;e)购货合同中规定了型式检验的;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时。判定规则 7.4.1 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为合格品。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QDNP 01032021 7 7.4.2 理化指标、净含量偏差、标识、标签、包装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可以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如仍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为不合格品。7.4.3 感官指标、卫生指标和农药残留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8 标签与标志 标签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的规定。标志 标志的内容应符合千岛农品相关管理的规定。9 包装、运输和贮存 包装 包装容器采用符合我国食品包装材料和卫生要求的玻璃瓶、塑料袋塑料盒(杯)等容器。容器应无毒、无害、无污染,并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运输 不应与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合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防潮,并应有防雨防晒措施。贮存 在贮存过程中,应有防雨防晒措施,保证场地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不应与非食用货物共同堆放。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QDNP 01032021 8 参考文献 1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