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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SFST
001-2022
豆类淀粉
001
2022
豆类
淀粉
ICS 67.180 X 11 团体标准 T/NSFST 0012022 豆类淀粉 Bean starch 2022-02-22 发布 2022-02-28 实施 宁夏宁夏食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科学技术学会 发布发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NSFST 0012022 I 前 言 本文件的编写格式是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编写。本文件由固原四方特色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文件由宁夏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归口。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检测研究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二站、固原市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中心、固原四方特色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西吉县宏发商贸有限公司、中卫市方圆宏工贸有限公司、宁夏佳利源薯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艳、邱治涛、冯秀娟、高俊峰、李雯、伊倩茹、马月琴、潘丽君、张守军、侯正平、王霞英、常具斌、安永梅、罗鹏程、李永红。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NSFST 0012022 1 豆类淀粉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豆类淀粉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文件适用以各种食用豆类为原料,经物理方法提取出来且未经改性的淀粉,添加或不添加马铃薯淀粉、水、食用盐、食品添加剂等辅料,经配料、混合、搅拌、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豆类淀粉。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1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GB/T 38572 食用豌豆淀粉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T 38572食用豌豆淀粉附录A方法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T 22427.4 淀粉斑点测定 GB/T 22427.5 淀粉细度测定 GB/T 22427.6 淀粉白度测定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GB 3163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豆类淀粉 以豆类为原料,经物理方法提取出来且未经改性的淀粉。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NSFST 0012022 2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豆类食用淀粉、马铃薯淀粉应符合GB 31637要求。4.1.2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要求。4.1.3 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要求。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4.3 理化及卫生指标 理化及卫生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及卫生指标 4.4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方法按JJF1070 规定的方法。4.5 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色泽 白色或浅黄色无异色 称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干燥的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 气味 具有食用豆类淀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 状态 粉末,无异物、无砂齿,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项 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水分(干基)/(g/100g)18.0 GB 5009.2 灰分(干基)/(g/100g)0.6 GB 5009.4 蛋白质(干基)/(g/100g)0.8 GB 5009.9 斑点/(个/cm2)5.0 GB/T 22427.4 细度(100 目筛通过率)/(g/100g)97 GB/T 22427.5 白度(457nm 蓝光反射率)/%89 GB/T 22427.6 pH 4.0-8.0 GB/T 38572 附录 A 脂肪(干基)/(g/100g)1.0 GB 5009.6 二氧化硫(以 SO2残留量计)(g/kg)0.03 GB 5009.34 总砷(以 As 计)/(mg/kg)0.5 GB 5009.11 铅(以 Pb 计)/(mg/kg)0.2 GB 5009.12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NSFST 0012022 3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4.6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 31637的规定。4.7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5 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一原料、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1000g进行检验,每批产品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6.2 出厂检验项目 感官、水分、pH值、灰分、斑点、细度。6.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应包括标准要求的检验项目。型式检验每 6 个月进行一次,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随时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投产后,如原料、工艺或设备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e)监督机构有要求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NSFST 0012022 4 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7.2 包装 包装材料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7.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卫生、无异味、无污染,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一起运输。运输过程应防漏雨、避光、防重压,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摔。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清洁、阴凉、防潮、通风、干燥、无异味的专用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一起码放。产品码放应离地面10cm以上、墙20cm以上。在上述条件下,产品具体保质期以标签标示为准。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