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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FNA
6103-2020
中国桂皮
6103
2020
中国
桂皮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团体标准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团体标准T/CFNAT/CFNA 6103-2026103-2020 0中国桂皮中国桂皮ChinaChina C Cassiaassia20202020-1212-3 31 1 发布发布20212021-03-0-03-01 1 实施实施中中国国食食品品土土畜畜进进出出口口商商会会发发布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FNA 6103-2020I目录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技术要求.25检验规则.46标志.47包装、贮存和运输.5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FNA 6103-2020II前言前言本标准依据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提出,委托商会调料分会制定。本标准核心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梧州海关(南宁海关香料检测区域性中心实验室)、梧州市三汇贸易有限公司、山东百佳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庞大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韩城市宏达花椒香料有限公司、四川家和原味香料有限公司、四川丁点儿食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藤县古龙龙淳八角专业合作社。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肇庆市宏志达农产品有限公司、广西宝爵商贸有限公司、广西梧州市苍键香料有限公司、梧州市八角肉桂联合会、玉林市香料行业协会、山东农业大学。本标准协同起草单位:纽利味食品(北京)有限公司、青岛大蓝门食品有限公司、梧州市聚丰贸易有限公司、梧州恒盛贸易有限公司、藤县吴氏父子香料公司,藤县古龙合兴隆农副产品购销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桂宁、文新、陆溶艳、岑国辉、韦醒松、刘继华、李漪、崔培恩、吴耀军、苏绍涛、孙秀东、李涛、袁秉康。本标准协同起草人:杨国美、赖雅纳、曲斌、李四华、李浩、黄楚华、莫志浩、吴明汉、邓品华。本标准由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解释。本标准由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批准并公示。本标准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FNA 6103-20201中国桂皮中国桂皮1范围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国桂皮(China cassia)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中国桂皮的质量评定及贸易约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12729.1 香辛料和调味品 名称GB/T 12729.2 香辛料和调味品 取样方法GB/T 12729.5 香辛料和调味品 外来物含量的测定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30385 香辛料和调味品 挥发油含量的测定T/CFNA 6512 香辛料和调味料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方法3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中国桂皮从来自Cinnamomum cassia(Nces)ex blume树木剥离的树皮部分,成筒状的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FNA 6103-20202单卷、多卷重叠或板块状。3.2 整筒桂皮 Whole quill直接从桂皮树剥取桂皮,晒干或晾干后洗净,自然卷成的单卷或多卷的筒状。3.3 削皮桂 Scraped bark从成熟桂皮树剥取桂皮后,再将该桂皮之外表皮削去。3.4 不削皮桂 Unscraped bark直接从成熟桂皮树剥取的桂皮。3.5 开边桂皮 Split cassia将整筒桂皮自竖向剖开的桂皮,长度和宽度由贸易双方约定。3.6 桂芯条 Cassia stick整筒桂皮经削皮切段晒干,长度由贸易双方约定。3.6 桂碎 Piece直接从桂皮树幼枝条剥取的外表皮。3.7 桂粉 Ground cassia桂皮或桂碎经研碎后得到的、不含添加物的粉状产品。3.8 外来物 Extraneous matter采用特定方法分离得到的桂皮产品以外的物质,包括:3.8.1 内源性物质桂皮以外的植物源性物质,如植物的枝、茎、叶、梗、壳。3.8.2 外源性物质桂皮以外的非植物源性物质,如沙石、泥土、砖瓦块、软塑料片(绳、丝)。3.8.3 恶性物质桂皮以外的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如人和动物的毛发、金属、玻璃、硬塑料(片、块)、肉眼可见的活虫、死虫、虫尸碎片和啮齿动物的残留物。4技术要求技术要求4.1 取样方法及试样制备按照GB/T 12729.2执行,粉末试样制备按GB/T 12729.3执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FNA 6103-202034.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一般要求桂皮内表面及横切面无发霉。无产品以外的物质,包括但不限于茎、叶、壳、其他植物性物质、沙土、灰层,以及肉眼可见的活虫、死虫、虫尸碎片和啮齿动物的残留物。随机取适量样品,平铺于干燥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必要时可借助放大镜观察。当放大镜大于10倍时,应在检测报告中加以说明。气味及滋味有较浓烈刺激性芳香气味和甜的轻微辛辣滋味,不得带有霉味、异味。GB/T 15691颜色削皮桂呈淡红棕色,不削皮桂呈灰棕色(部分表皮呈现植物生长过程中原有的灰白色斑纹或灰棕色斑纹)随机取适量样品,平铺于干燥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4.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要求检验方法水分(质量分数)%15(桂皮粉14)GB 5009.3总灰分(质量分数,干基)%5.0GB 5009.4酸不溶性灰分(质量分数,干基)%0.8GB 5009.4挥发油含量(干基)%1.5(桂皮粉1.1)GB/T30385外来物(质量分数)%1%GB/T12729.54.4 卫生指标4.4.1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卫生指标卫生指标要求检验方法二氧化硫残留量(mg/kg)150T/CFNA 65124.4.2 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4.4.3 农药残留最大限量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FNA 6103-20204农药残留最大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4.3.4 致病菌限量预包装产品的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5检验规则检验规则5.1 取样5.1.1 组批以同一班次生产、同一次发运的产品为一批,包装破损者,由交货方整理后再进行抽检。5.1.2 抽样成批包装的产品按GB/T 12729.2取样,散装产品应随机从产品堆头的上、中、下抽取小样,混合小样后按四分法分出待测样品。5.2 检验类别和判定规则5.2.1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二氧化硫残留量、水分、挥发油。5.2.2 判定规则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标准的,判定为合格。出厂检验理化项目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标准的,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后仍不符合的,按实测结果判为不合格。6标志标志6.1 下列各项应直接标注在包装上6.1.1品名;6.1.2生产企业名址、电话;6.1.3保质期:3年;6.1.4净含量;6.1.5生产日期;6.1.6生产批号:可溯源至生产日期及生产班次的编码。原则上同一班次生产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CFNA 6103-20205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同一批号;6.1.7贮存条件:常温、通风、干燥条件下。6.2 二氧化硫残留量10mg/kg(或10mg/L)的产品应在其外包装上标注过敏原提示信息。7包装、贮存和运输包装、贮存和运输7.1 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小包装产品应用带透气孔的食品级聚乙烯薄膜袋、带透气孔的食品级铝箔袋等包装,外包装可用编织袋、麻袋、纸箱(盒)、塑料袋或盒等。所有包装应牢固、完好、洁净。7.2 贮存和运输7.2.1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清洁、通风、阴凉、干燥的仓库内,并应离墙离地,避免与可能产生过敏反应的食品及其制品混放;不得与有异味物品一起堆放。建议有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采用恒温恒湿方式贮存(温度控制在30以下,湿度控制在70%以下)。7.2.2 运输运输途中应防雨、防潮、防暴晒,避免与可能产生过敏反应的食品及其制品混运,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运;严禁使用受污染的运输工具装载运输。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