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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WS
0001-2021
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规范
0001
2021
职工
伤亡事故
经济损失
统计
规范
团体标准 ICS 13.100 CCS C 75 T/CAWS 00012021 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规范 Statist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he cost of occupational accidents 2021-08-04 发布 2021-08-10 实施 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安全生产协会 发 布 T/CAWS 00012021 I 目 次 前言 引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保险费用及计算方法 1 4.1 工伤保险费用 2 4.2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 2 4.3 其他相关保险费用 2 4.4 保险费用计算方法 2 5 非保险费用及计算方法 2 5.1 通则 2 5.2 用人单位支付的医疗、补助等费用 2 5.3 非生产性质的工资 3 5.4 财产损失费用 3 5.5 与生产损失相关的费用 4 5.6 其他有关费用 4 6 总费用 5 参考文献6 T/CAWS 0001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安全生产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中粮集团有限公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天科工动力技术研究院、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总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宋大成、贾世国、樊晶光、陈志刚、刘红军、高宏、王浩杰、张占庭、李锁林、马献军、卓超群、李兴隆、何有忠、裴辉斌、张云、马海彭。T/CAWS 00012021 III 引 言 对于职工伤亡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经济损失的统计,国际劳工局(ILO)倡导的以及工业化国家采用的方法,分为保险费用和非保险费用,认为这样做,统计数据会具有合理的准确性。保险费用和非保险费用可以分别看作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把事故风险分散给保险机构承担的部分。非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自身承担的部分。我国已全面施行工伤保险,具备了采用上述方法进行事故经济损失统计的条件。本文件规定的保险费用和非保险费用的项目及计算方法的要求,密切结合了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借鉴了国际劳工局及若干工业化国家的方法,并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明了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才能感受其事故预防投资的经济效益,从而提高安全生产投入的自觉性;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了解事故经济损失的数据,有益于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本文件不涉及受伤害者及其家庭的损失,也不涉及国家的损失。T/CAWS 00012021 1 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中保险费用和非保险费用的项目及计算方法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6180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3 术语和定义 GB/T 16180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职工 staff and workers 在用人单位控制下开展工作或与工作相关的活动的人员。注:职工包括管理者和非管理者,包括雇工。管理者包括用人单位各级领导、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3.2 职工伤亡事故 occupational accident 由工作引起的或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导致职工(3.1)伤亡的事件。注:本文件第 4、5、6 章中,“职工伤亡事故”简称为“事故”。3.3 受伤害者 the injured 因职工伤亡事故(3.2)导致伤亡的职工(3.1)。3.4 非生产性质的工资 wage of non-production 职工伤亡事故(3.2)导致的职工(3.1)非正常工作情况下的报酬。注:“非生产性质的工资”简称为“时间费用”。4 保险费用及计算方法 T/CAWS 00012021 2 4.1 工伤保险费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或领取的费用。4.2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机构承担的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责任中与投保单位发生的事故有关的费用。注:不包括协助投保单位开展事故预防服务的费用。4.3 其他相关保险费用 其他相关保险的保险机构承担的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对投保单位的事故损失予以赔偿的费用。4.4 保险费用计算方法 各类保险费用按相应保险机构给发生事故的用人单位的通知单计。总的保险费用是 4.1、4.2、4.3 三项费用之和。5 非保险费用及计算方法 5.1 通则 非保险费用指下述项目(5.25.6)中,与“4 保险费用”无关或“4 保险费用”不包括的内容。在“4 保险费用”中已计入的内容,在非保险费用中不计入。总的非保险费用是 5.25.6 各项费用之和。5.2 用人单位支付的医疗、补助等费用 5.2.1 急救费用 事故发生后的急救物资费用及外部急救护理者的报酬。注: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到其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的费用包括在“4.1”中,故不计。5.2.2 运送受伤害者去用人单位外医疗处理的交通费用 救护车、出租车的费用等。5.2.3 用人单位承担的医疗费用 不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或治疗费用不符合关于工伤保险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时,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医疗费用。5.2.4 停工留薪期内的生活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内受伤害者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的费用。5.2.5 受伤害者评定伤残等级后退出工作岗位的相关费用 与伤残等级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T/CAWS 00012021 3 注 1:按 2010 年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此项费用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一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中由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伤残津贴(五、六级,保留劳动关系,单位难以安排工作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六级,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并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七至十级,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注 2:若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导致此项费用的变化,按其最新版本的规定。5.2.6 用人单位付给受伤害者或其近亲属的补助金 按用人单位的规定,或经用人单位与受伤害者或其近亲属协商,付给受伤害者或其近亲属的补助金。5.3 非生产性质的工资 5.3.1 受伤害者 5.3.1.1 受伤害当天的时间费用 受伤害当天损失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支付的单位时间工资 5.3.1.2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 停工留薪期付酬的时间用人单位支付的单位时间工资福利 注:此项费用,在评定伤残等级(达到至少十级)后或暂时性丧失劳动能力者返工后停发。5.3.1.3 返工后因看病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时间费用(返工后占用工作时间去看病的时间其他未工作而被付酬的时间)用人单位支付的单位时间工资 注:括号内第一项可用次数乘以平均每次所用时间,第二项包括涉及事故调查的时间等。5.3.1.4 受伤害者返工转其他岗位的工资差额 转其他岗位的时间新旧岗位单位时间工资差额 5.3.2 其他人员 5.3.2.1 救助、护理等的时间费用 救助、护理等的非管理者人数平均每人的时间平均每人单位时间的工资 5.3.2.2 为恢复、整理、复工花费的时间费用 工作时间内的非管理者人数平均每人的时间平均每人单位时间的工资所有人员(含管理者)的加班费用 5.3.2.3 事故调查中涉及的时间费用 事故调查中涉及的非管理者人数平均每人的时间平均每人单位时间的工资 5.4 财产损失费用 T/CAWS 00012021 4 5.4.1 建筑物、机械、装置、器具、护具等的修复费用 材料/备件/消耗物品的费用能耗费用聘用外部人员费用购/租设备或场地费用恢复原位的费用 5.4.2 建筑物、机械、装置、器具、护具等不能再继续使用时的损失费用 账面价值残值清理(含拆除)费用 5.4.3 成品、半成品等的损失费用 成本残值清理费用 注:半成品如是外购的,“成本”即为购入费用。5.4.4 原料、材料、燃料等的损失费用 账面原值残值清理费用 注:如果原料或材料全部损失掉,相应的损失额等于替代的原料或材料的费用。5.4.5 其他物的损失费用 除 5.4.15.4.4 之外的用人单位的物的损失费用。5.5 与生产损失相关的费用 5.5.1 因事故造成停产或减产的损失 单位时间减少的产量单位产品的利润产量减少的时间停产造成的接续损失 注 1:对于提供服务的用人单位,可将“产品”、“产量”分别改为“业务”、“业务量”。注 2:接续损失可能发生在生产线下游或上游,可能包括能耗、原材料等的消耗、非管理者时间费用等。5.5.2 为弥补减产而多负担的支出 人工费用(如加班)额外服务费用(照明、供热、清洁等)其他相关费用 注:加班费用中,也计管理者。5.5.3 因未完成合同而支付的费用 因事故导致未完成合同而支付的延迟费或赔偿费等费用。5.5.4 新替换的人员能力不足造成的工资损失 如替换者工资受伤害者工资,则 工资损失替换工作时间单位时间工资(1此期间产量占正常产量的平均百分比)注:对于提供服务的用人单位,可将“产量”改为“业务量”。如替换者工资受伤害者工资,则 工资损失上式替换工作时间单位时间工资差额 5.6 其他有关费用 5.6.1 替换受伤害者的人员的雇用费 包括选拔、体检、广告、个人配备等费用。T/CAWS 00012021 5 5.6.2 替换受伤害者的人员的培训费 包括支付给外部培训机构的费用以及用人单位内部培训者的时间费用。5.6.3 罚款 用人单位因事故受到的罚款。注:不包括 5.5.3 的费用。5.6.4 民事责任赔偿费 用人单位因对事故的发生负有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而对受伤害者或其直系亲属给予的经济赔偿。5.6.5 诉讼费用 用人单位承担的与本次事故有关的诉讼费用。5.6.6 其他因发生事故而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 可能涉及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未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食宿费用;探望伤员费;用人单位外机构或人员的应急救援费用;用人单位组织的事故调查、技术鉴定中聘请用人单位外机构或人员的费用;接待费;清除本次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的费用;因本次事故导致的用人单位向保险机构缴纳的费用的增加额;用人单位同意的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辅助器具的费用;用人单位同意的到未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对因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下落不明者,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期限的工资;未按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时限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该期间发生的符合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本次事故导致的劳动关系对抗造成的损失费用。6 总费用 事故经济损失总费用是保险费用与非保险费用之和。T/CAWS 00012021 6 参 考 文 献 1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0修订)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140号)3 国际劳工局(ILO)D安德列奥尼.职业性事故与疾病的经济负担.中国劳动出版社,1992 4 National Safety Council:Accident prevention manual for industrial operations(8th Edition).1981,p.209 5 宋大成.企业安全经济学(损失篇).气象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