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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XZKJ
1006
S-2022
天然原木牌破壁灵芝孢子粉
2022
天然
木牌
灵芝
孢子
Q/XZKJ 仙芝科技(福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XZKJ 1006S-2022 天然原木牌破壁灵芝孢子粉 2022-12-12 发布 2023-01-11 实施 仙芝科技(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发 布 Q/XZKJ 1006S-202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技术要求.2 3.1 原辅料要求.2 3.2 感官要求.2 3.3 保健功能.2 3.4 鉴别.2 3.5 标志性成分及含量.2 3.6 理化指标.2 3.7 微生物指标.3 3.8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3 3.9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3 4 检验规则.3 4.1 原辅料入库检验.4 4.2 组批.4 4.3 抽样方法与数量.4 4.4 检验类别.4 4.5 判定规则.4 5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藏.4 5.1 标志、标签.4 5.2 包装.4 5.3 运输.5 5.4 贮藏.5 6 保质期.5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标志性成分的检测方法.6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ZKJ 1006S-2022 II 前 言 天然原木牌破壁灵芝孢子粉目前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组织生产和交验货,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主要参照GB 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并结合本公司产品实际的特点而制定。本标准编写格式要求按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组织编写。本标准由仙芝科技(福建)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仙芝科技(福建)股份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起草人:周岩飞、陈言枧、邱启雄、杨柳、邱林美、周美燕。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ZKJ 1006S-2022 1 天然原木牌破壁灵芝孢子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然原木牌破壁灵芝孢子粉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藏。本标准适用于以破壁灵芝孢子粉、维生素C为原料,经混合、过筛(40目)、装袋、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的具有增强免疫力保健功能的天然原木牌破壁灵芝孢子粉。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009.1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镍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67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 GB 17405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ZKJ 1006S-2022 2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破壁灵芝孢子粉:应符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破壁灵芝孢子粉的原料技术要求的规定,且破壁率99%。3.1.2 维生素 C:应符合 GB 147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C(抗坏血酸)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色 泽 内容物应呈棕色或棕褐色 剪开内包装袋取被测定样品 12g,倒入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滋味、气味 气微,味淡或微苦 状态 无结块,干燥疏松细腻粉末,无粘连,无沙粒感,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3.3 保健功能 增强免疫力。3.4 鉴别 显微鉴别:粉末呈棕色或棕褐色,置显微镜下观察,孢壁多破碎,可见多数黄褐色的大小不等的微粒、孢子破碎程度不同的壳段或孢子破碎后里面的黄色至黄褐色的内容物,少见有未破壁的孢子,不得检出子实体、菌丝、淀粉粒等异物。3.5 标志性成分及含量 标志性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标志性成分及含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每100g含多糖 1.35g 精密称定样品1.0g,其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灵芝项下多糖含量测定 每100g含总三萜 10.0g 精密称定样品0.15g,水浴加热时间30min,其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灵芝项下三萜及甾醇含量测定 每100g含-葡聚糖 1.0g 本标准附录A -葡聚糖的测定 每100g含麦角甾醇 20mg 本标准附录A 麦角甾醇的测定 3.6 理化指标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ZKJ 1006S-2022 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粒度 细粉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粒度和粒度分布测定法的第二法测定(使用毛刷辅助)破壁率,%99 GB/T29344 附录 破壁率测定 水分,%9.0 GB 5009.3 灰分,%3.0 GB 5009.4 铅(以 Pb 计),mg/kg 2.0 GB 5009.12 总砷(以 As 计),mg/kg 1.0 GB 5009.11 总汞(以 Hg 计),mg/kg 0.1 GB 5009.17 镉(以 Cd 计),mg/kg 0.5 GB 5009.15 镍(以 Ni 计),mg/kg 1.0 GB 5009.138 铬(以 Cr 计),mg/kg 2.0 GB 5009.123 过氧化值(以灵芝孢子油计),g/100g 0.20 GB 5009.227 六六六,(mg/kg)0.2 GB/T 5009.19 滴滴涕,(mg/kg)0.2 GB/T 5009.19 维生素C(以 L(+)-抗坏血酸计),g/kg 0.2 本标准附录 A 抗坏血酸的测定 3.7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微生物指标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菌落总数,CFU/g 30 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MPN/g 0.92 GB 4789.3 MPN 计数法 霉菌和酵母,CFU/g 50 GB 4789.15 金黄色葡萄球菌 0/25g GB 4789.10 沙门氏菌 0/25g GB 4789.4 3.8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指标应符合JJF 1070规定。3.9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7405 的规定。4 检验规则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ZKJ 1006S-2022 4 4.1 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辅料需按各自相关质量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4.2 组批 使用同一台混合设备一次混合量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4.3 抽样方法与数量 取样按批(包装单位:箱)取样,设总包装单位为n,则n3时,每件取样;n3时,取样件数为n+1。常规取样量需取全检所需数量的3倍。4.4 检验类别 4.4.1 出厂检验 4.4.1.1 产品出厂前须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书后,方可出厂。4.4.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灰分、破壁率、多糖、总三萜、-葡聚糖、麦角甾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与酵母指标。4.4.2 型式检验 4.4.2.1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该标准技术要求中所有项目。4.4.2.2 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亦应进行:a)正常生产每年时;b)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c)原料来源发生变化或主要设备发生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有要求时。4.5 判定规则 4.5.1 全部检测项目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为合格品。4.5.2 微生物指标检测不符合本标准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4.5.3 如果其他指标检测不符合本标准时,可重新抽取双倍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5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藏 5.1 标志、标签 产品包装物上的标签、标示应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包装储运图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5.2 包装 5.2.1 产品包装规格:2g/袋,具体包装袋数、盒数视市场需求。5.2.2 内包装复合袋应符合 GB/T 28118 的要求,要求封口严密,不漏气,包装标识内容正确,文字清晰。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ZKJ 1006S-2022 5 5.2.3 产品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封口胶带粘贴牢固、平整,并保证箱内产品完好。5.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防止日晒雨淋及撞击,小心轻放,不得压踏。5.4 贮藏 5.4.1 产品应放于通风干燥的仓库内,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放。5.4.2 应距离周围墙壁 20cm 以上,距离地面 10cm 以上。6 保质期 产品在符合本标准 5.3、5.4 规定的条件下,保质期为 24 个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ZKJ 1006S-2022 6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标志性成分的检测方法 1 1 抗坏血酸的的测定测定 1.1 试剂和材料 1.1.1 偏磷酸(含量(以 HPO3计)38%)1.1.2 磷酸二氢钾(AR)1.1.3 磷酸(AR)1.1.4 甲醇(色谱纯)1.1.5 L(+)-抗坏血酸 1.2 试剂配制 偏磷酸溶液(20g/L):称取 20g(精确至 0.1g)偏磷酸,用水溶解稀释至 1L 容量瓶中,摇匀,即得。1.3 仪器和设备 1.3.1 分析天平(感量 0.0001g、0.01mg)1.3.2 液相色谱仪(配有紫外检测器或二极管阵列检测器)1.3.3 超声清洗器 1.3.4 离心机 1.3.5 滤膜:0.45m水相膜 1.3.6 pH 计 1.4 标准曲线的制备 1.4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L(+)-抗坏血酸标准储备溶液:准确称取 L(+)-抗坏血酸标准品 10mg(精确至 0.01mg),用 20g/L的偏磷酸溶液定容至 100mL。即得浓度为 100 g/mL。L(+)-抗坏血酸标准工作液:分别吸取 L(+)-抗坏血酸标准贮备液 0mL、0.05mL、0.50mL、1mL、2.5mL、5mL 用 20g/L 的偏磷酸溶液定容至 10mL。即得浓度为:0 g/mL、0.5g/mL、5.0g/mL、10.0 g/mL、25.0 g/mL、50.0g/mL 的标准溶液。1.5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称取相对于样品约 2g(精确至 0.001g)于 50mL 量瓶中,加入适量 20g/L 的偏磷酸溶液,超声提取5min 后,放冷,定容。摇匀,全部转移至 50mL 离心管中,于 4000r/min 离心 5min,取上清液过 0.45m水相滤膜,滤液待测。1.6 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