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MHs马鞍山市华升调味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MHS0005S-2021代替Q/MHS0005S-2018复合调味酱2021-01-10发布202卜01-27实施\|马鞍山市华升调味品有限公司发布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服务平台备案号:34202100279S备案生效日期:2021年01月19日Q/MHS0005S-2021本标准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准。本企业对本标准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参照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316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GB2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LS/T3220《芝麻酱》、LS/T3311《花生酱》的相关要求,并根据产品特性起草。本标准代替Q/MHS0005S-2018《复合调味酱》(标准备案号:3⒋020180025S,有效期至2021年02月11日)。本标准与Q/MHS0005S-2018《复合调味酱》(标准备案号:341020180025S,有效期至2021年02月11日)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对标准的文本格式进行了修改。——修改了前言、范围、术语和定义、技术指标。——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由马鞍山市华升调味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家香。本标准2018年01月01日首次发布,2021年01月10日第一次本标准有效期3年。亠刖亠〓口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MHS0005S-2021复合调味酱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调味酱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产品召回管理、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第3章定义产品的生产、销售、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355小麦粉GB/T1445绵白糖GB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酿造酱GB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