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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MCY
0001
S-2022
金门春陈酿酒
2022
金门
陈酿
Q/JMCY 尤溪县金门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JMCY 0001S2022 金门春陈酿酒 2022-11-27 发布 2022-12-27 实施 尤溪县金门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发 布 Q/JMCY 0001S-2022 I 前 言 为保证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特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本标准中卫生标准参考 GB 2757-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有关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由尤溪县金门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尤溪县金门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建新、王黎伟。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MCY 0001S-2022 1金门春陈酿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门春陈酿酒的定义、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保质期和召回。本标准适用金桔、高粱或大米为原料,采用小曲、大曲、红曲中的一种或多种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拌曲糖化、发酵、过滤、蒸馏、澄清、陈酿、勾兑、灌装、包装等工艺酿制而成的具有独特风格的蒸馏酒。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 产品分类 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3.1.1 高度酒:酒精度 41%vol68%vol 3.1.2 低度酒:酒精度 25%vol40%vol 4 要求 4.1 原料 4.1.1 产品中使用的原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如食品原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4.2 感官指标 高度酒、低度酒的感官要求应分别符合表1、表2的规定。表1 高度酒感官要求 项 目 要求 色泽和外观 无色或微黄色,清亮透明,无悬浮物,允许少许沉淀 滋味 口感醇和、舒顺协调、酒体完整 香气 具有该品种酒应有的香气,诸香和谐 风格 具有本品独特的风格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MCY 0001S-2022 2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标 酒精度,%vol 2568 总酸(以乙酸计),g/L 0.16.0 甲醇,g/L 0.6 氰化物(以HCN计),mg/L 8.0 铅(Pb),mg/L 0.5 注1: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之差为1.0%vol。注2:甲醇、氰化物指标均按100%酒精度折算。4.4 真菌毒素限量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4.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 年第 75 号令的规定。4.6 食品添加剂 4.6.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6.2 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 在正常光线下观察包装容器密封情况,并将内容物倒入洁净玻璃容器内,以眼看、鼻嗅的方法,对色泽及杂质、嗅其气味,尝其滋味。6.2 理化指标 6.2.1 酒精度:按 GB 5009.225 规定执行。6.2.2 总酸:按 GB/T 10345 规定执行 6.2.3 氰化物:按 GB/T 5009.36 规定执行。6.2.4 甲醇:按 GB/T 5009.266 规定执行。6.2.5 铅:按 GB 5009.12 规定执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MCY 0001S-2022 36.3 净含量 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每次经勾兑、灌装、包装后的,同一品种、规格的产品为一批。7.2 抽样 7.2.1 按表 5 抽取样本,从每箱中任取一瓶,单件包装净含量小于 500mL,总取样量不足 1500mL 时,可按比例加抽样量。将样品分为两份,一份供检测,另一份封存、备查。表3 理化指标 抽样范围/箱 样本数/箱 50以下 3 501200 5 120135000 8 35000以上 13 7.3 检验分类 7.3.1 出厂检验 产品须经本企业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后才允许出厂。出厂检验的项目为:感官要求、酒精度、甲醇、净含量。7.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指标要求。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须进行型式检验:a)原辅料或工艺有较大改变时;b)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进行时。7.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有不超过两项指标不符合相应产品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复检结果仍有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判为不合格品。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标签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MCY 0001S-2022 4产品包装上标签标志应符合GB 7718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规定,同时标签上应注明“过量饮酒有害健康”及“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外包装上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8.2 包装、运输和贮存 包装、运输和贮存按 GB/T 10346 的规定执行。9 保质期 产品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具体保质期见包装标示。10 召回 应符合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收集、分析食品安全信息,依法履行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义务。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