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JLHW 0079 S-2021 保健食品 海王金樽牌牡蛎大豆肽肉碱口服液.pdf
下载文档

ID:2635149

大小:1.04MB

页数:13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0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JLHW 0079 S-2021 保健食品 海王金樽牌牡蛎大豆肽肉碱口服液 2021 海王金樽牌 牡蛎 大豆 肉碱 口服液
新模板标记勿删Q/JLHWQ/JLHW0079S-2021代替Q/JLHW0079S-2020保健食品 海王金樽牌牡蛎大豆肽肉碱口服液2021-09-22 发布2021-09-24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林海王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吉林海王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Q/JLHW0079S-2021221296S-20202020 05212023 0520前言本标准编写的格式、结构和内容均按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编辑的。本标准由吉林海王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海王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婷。本标准代替 Q/JLHW0079S-2020。本标准与 Q/JLHW0079S-2020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出厂检验内容。Q/JLHW0079S-20211保健食品 海王金樽牌牡蛎大豆肽肉碱口服液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牡蛎提取物、大豆肽粉、左旋肉碱、牛磺酸为原料,添加纯化水、果葡糖浆、蜂蜜、可溶性膳食纤维(抗性糊精)、-环状糊精、维生素 C(L-抗坏血酸)、葡萄糖酸锌、维生素 B6(盐酸吡哆醇)、薄荷香精辅料,经溶解、酶解、除腥、灭酶、过滤、炼制、混合、灌装、湿热灭菌、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保健食品海王金樽牌牡蛎大豆肽肉碱口服液。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903.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左旋肉碱(L-肉碱)GB 1886.1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环状糊精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铜的测定GB 5009.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1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GB 5009.1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牛磺酸的测定GB 5009.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53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 88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Q/JLHW0079S-20212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475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GB 147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GB 1475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67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7405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T 20882果葡糖浆GB/T 22492大豆肽粉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YBB00272002钠钙玻璃药瓶BB/T 0034铝防伪瓶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卫监发(1996)第 38 号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牡蛎提取物应符合附录 A.1 的规定。3.1.2大豆肽粉应符合 GB/T 22492 的规定。3.1.3左旋肉碱应符合 GB 1903.13 的规定。3.1.4牛磺酸应符合 GB 14759 的规定。3.1.5纯化水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3.1.6果葡糖浆应符合 GB/T 20882 的规定。3.1.7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3.1.8可溶性膳食纤维(抗性糊精)应符合附录 A.2 的规定。3.1.9-环状糊精应符合 GB 1886.180 的规定。3.1.10 维生素 C(L-抗坏血酸)应符合 GB 14754 的规定。3.1.11 葡萄糖酸锌应符合 GB 8820 的规定。3.1.12 维生素 B6(盐酸吡哆醇)应符合 GB 14753 的规定。3.1.13 薄荷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淡黄色、黄色或棕色、色泽均匀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或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组织形态透明液体滋、气味具海鲜特有的鲜味,酸甜,淡牡蛎腥味Q/JLHW0079S-20213续表 1感官要求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保健功能本品经动物实验评价,具有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缓解体力疲劳的保健功能。3.4标志性成分指标标志性成分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标志性成分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多肽,mg/100mL900附录B.1牛磺酸,mg/100mL50GB 5009.169左旋肉碱,mg/100mL60附录B.23.5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pH值4.05.0GB 8538可溶性固形物,%25GB/T 12143维生素B6,mg/kg28附录B.3氨基酸(游离),mg/100ml23GB 5009.124总糖,%15GB 5009.8第二法锌(以Zn计),mg/kg1120GB 5009.143.6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5GB 5009.12总砷(以As计),mg/kg0.3GB 5009.11总汞(以Hg计),mg/kg0.3GB 5009.17镉(以Cd计),mg/kg0.2GB 5009.15铜(以Cu计),mg/kg5.0GB 5009.13多氯联苯,mg/kg0.2GB 5009.1903.7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mL1000GB 4789.2Q/JLHW0079S-20214续表 5微生物限量大肠菌群,MPN/mL0.43GB 4789.3“MPN计数法”霉菌和酵母,CFU/mL50GB 4789.15金黄色葡萄球菌0/25mLGB 4789.10沙门氏菌0/25mLGB 4789.4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7405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标志性成分、理化指标、铅、总砷、总汞、微生物指标、净含量。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数量:产量在 5000 盒以下,按 0.3%抽取样品,产量在 500010000 盒之间,按 0.2%抽取样品,产量在 10000 盒以上,按 0.1%抽取样品,样品分三份:一份做感官、理化指标、标志性成分及污染物指标,一份做微生物指标,一份留样备查。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Q/JLHW0079S-202157.1标签式样名称:海王金樽牌牡蛎大豆肽肉碱口服液原料:牡蛎提取物、大豆肽粉、左旋肉碱、牛磺酸辅料:纯化水、果葡糖浆、蜂蜜、可溶性膳食纤维(抗性糊精)、-环状糊精、维生素 C(L-抗坏血酸)、葡萄糖酸锌、维生素 B6(盐酸吡哆醇)、薄荷香精标志性成分及含量:每 100ml 含:多肽 900mg、牛磺酸 50mg、左旋肉碱 60mg适宜人群:有化学性肝损伤危险者、易疲劳者不适宜人群:少年儿童、孕妇、乳母保健功能:本品经动物实验评价,具有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缓解体力疲劳的保健功能食用量及食用方法:每日 2 次,每次 1 瓶,口服规格:50ml/瓶贮藏方法:本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处,避免阳光直射,冷藏口感更佳保质期:24 个月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适宜人群外的人群不推荐食用本产品;本品添加了营养素,与同类营养素同时食用不宜超过推荐量;不能与含有相同维生素制剂同时食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吉林海王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标准代号:Q/JLHW0079S8包装内包装材料应符合 YBB00272002、BB/T 0034 的规定;其余内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9保质期保质期为 24 个月。Q/JLHW0079S-20216附录 A(规范性附录)原辅料的要求A1 牡蛎提取物以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新鲜或冷冻的牡蛎为原料,经挑选、去壳、清洗、提取(加入 1倍量水 7585提取 1 次,60120min,0.1Mpa),过滤、浓缩、酸解、醇沉、离心、喷雾干燥(进风温度:170230,出风温度:65100)、包装等工艺制成。应符合表 A.1 的规定。表 A.1 牡蛎提取物的要求项目指标感官要求呈均匀一致的淡黄色或乳白色略干燥粉末,具有牡蛎特有的鲜味,无异味,无粘连,结块,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得率,%48蛋白质,g/100g30.0牛磺酸,g/100g1.5水分,%7.0灰分,%8.0锌(以 Zn 计),mg/kg600铅(以 Pb 计),mg/kg2.0总砷(以 As 计),mg/kg1.0总汞(以 Hg 计),mg/kg0.3菌落总数,CFU/g30000大肠菌群,MPN/g0.92霉菌和酵母,CFU/g50沙门氏菌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A2 可溶性膳食纤维(抗性糊精)以食用淀粉为原料,经投料、糊精化、烘干、维持螺旋、纯化(活性炭脱色,离子交换树脂去离子)、分离、过滤、喷雾干燥(进风温度:80130,出风温度:80130)、包装等工艺制成。应符合表 A.2 的规定。表 A.2 可溶性膳食纤维(抗性糊精)的要求项目指标感官要求白色粉末,微甜,无异味,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水分,g/100g7.0灰分,%0.2膳食纤维含量,%90pH(10%水溶液)46铅(以 Pb 计),mg/kg2.0总砷(以 As 计),mg/kg1.0Q/JLHW0079S-20217续表 A.2 可溶性膳食纤维(抗性糊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