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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NDC
0016
S-2022
冬瓜蜜汁
2022
冬瓜
蜜汁
ICS 67.080.10X24Q/HNDC海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HNDC 0016S-2022代替Q/HNDC0016S2019冬瓜蜜汁海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专用章备案号:46有效期0445S-20222012年月2日至205年Jo月27日2022-10-01发布2022-10-30实施海南达川食品有限公司发布Q/HNDC 0016S2022前言本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标准代替Q/HNDC0016S-2019冬瓜蜜汁。本标准与Q/HNDC0016S-201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一修订了技术要求中的相关内容;本标准由海南达川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海南达川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定成、薛成女。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HNDC0016S-2008、Q/HNDC0016S-2010、Q/HNDC0016S-2013、Q/HNDC0016S-2016、Q/HNDC0016S-2019。Q/HNDC 0016S20223.1原料要求3.1.1冬瓜:应符合NY/T777的要求。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量应分别符合GB2762和GB2763的要求。3.1.2白砂糖:应符合GB/T317的要求。3.1.3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呈棕褐色至深褐色取约50ml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置于无色滋味与气味具有冬瓜固有的香气与滋味,无异味透明的容器,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鉴别性状呈均匀粘稠的半透明液体,复水后呈透明的淡褐色液体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检查其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有无外来杂质3.3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要求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可溶性固形物含量(20,折光计),%59.072.0GB/T12143pH6.009.00GB/T10468铅(以Pb计),mg/kg0.2GB 5009.12注: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3.4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n检验方法mM菌落总数,CFU/ml521001000GB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3GB4789.3霉菌,CFU/ml20GB4789.15酵母菌,CFU/ml20GB4789.15沙门氏菌500GB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CFU/ml511001000GB4789.10注:样品的处理及采集按GB4789.1执行。3.5净含量2Q/HNDC 0016S-2022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1070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4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2695的要求。5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日期、同一生产班次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组批。5.2抽样每批产品取样3次,分别在第1桶/箱、中间桶/箱、最后1桶/箱灌装完后取样,抽样量不得少于12个独立包装。每批产品抽样数量不少于2kg,抽样数量的1/4用于感官检查和理化指标检验,1/2用于微生物指标检验,1/4用于留样。另根据产品的具体规格抽取适当的样品进行净含量检验。5.3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须经本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质量证明书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可溶性固形物、pH、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菌。5.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的全面考核,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正式投入生产时;b)主要原辅料来源有较大改变或更换主要生产设备,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出厂检验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距时;d)长期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5.5判断规则所检项目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除微生物指标外,其它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以在原批次产品中双倍抽样复检一次,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标准,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签、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GB28050的要求。运输包装的储运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6.2包装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