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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NZ
100-2021
蛋鸡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技术规范
100
2021
蛋鸡
抗菌
使用
量化
技术规范
ICS65.020.30CCSB44T/ZNZ浙 江 省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学 会T/ZNZ 1002021蛋鸡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the reduction of antibiotic use in layinghens2021-12-24 发布2022-01-24 实施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发 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NZ 1002021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研究所、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江山市养殖业发展服务中心、安吉县禽业协会、浙江大夫第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吉小凤、杨华、王小骊、汪建妹、肖英平、唐标、吕文涛、李锐、周炜、叶方伟、杨维军、张耀耀、丁向英、蔡顺旺、邓涛。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NZ 10020211蛋鸡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蛋鸡抗菌药使用减量化的基本原则、疾病防控、疾病诊疗、兽用抗菌药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蛋鸡场抗菌药规范化使用指导及抗菌药减量化工作推广和应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9915 动物饲养场防疫准则NY/T 3075 畜禽养殖场消毒技术NY/T 5339 无公害农产品 畜禽防疫准则T/ZNZ 012 蛋鸡健康养殖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基本原则4.1预防为主原则:应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管理体系控制鸡病的发生和流行。4.2综合防控原则:应建立包括人员与运输工具以及物料进出管理、种苗引进、消毒管理、环境卫生、免疫计划、病死动物诊断与治疗及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控体系。4.3规范用药原则:应遵循防重于治的原则,生产过程中宜减少药物的使用。必须使用兽药进行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时,应在兽医指导下进行。4.4风险评估原则:应根据相关兽药、饲料添加剂风险评估报告和国家推荐目录,针对本地区禽类流行病流行规律和防治经验,提出风险程度较低、适用的兽药推荐品种名单。5疾病防控5.1鸡场的选址布局与设施设备、雏鸡引进、饲养管理等应符合 T/ZNZ 012 的规定。5.2应阻断人员、物料、环境、动物之间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途径,健全生物安全防控体系。5.3应按照 GB/T 39915 要求开展疫病监测,制定疫病免疫预防计划。推荐可用的蛋鸡免疫程序参见附录 A。5.4应按 NY/T 3075 和 NY/T 5339 要求制定严格的消毒工作制度和标准化操作程序。5.5应建立粪污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并按 NY/T 5339 要求有效处理。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NZ 100202126疾病诊疗6.1人员应配备执业兽医师或乡村兽医或大专以上兽医专业人员。6.2兽医诊疗室应建立独立的兽医诊疗室,并配备相适应的兽医解剖器械和消毒设施,必要时配备细菌药敏试验仪器等。6.3诊断6.3.1兽医人员应依据鸡的行为表现、发病症状、临床检查和病理变化等做出临床诊断,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测确诊。6.3.2应开展常规的临床检验,主动开展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血清学检测,且检测频次能满足疫病防控需要。6.4治疗6.4.1兽医人员应依据鸡发病状况、用药指征和药物敏感性结果合理选择兽用抗菌药并制定用药方案。6.4.2兽医人员应持续跟踪鸡群疾病发生和发展情况,必要时对治疗方案进行调整。6.4.3兽医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要求开具处方。6.4.4应按兽医处方要求使用兽药,包括处方有效期、兽药种类、使用途径、剂量、疗程等。6.4.5应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抗菌药敏感性试验(有相关检测报告),并能用于指导临床用药。6.4.6宜使用微生态制剂维持动物肠道健康,推荐可使用的微生态制剂参见附录 B。6.4.7允许在兽医指导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二部中列出的可用于鸡的兽用中药材、中药成方制剂。推荐可使用中兽药制剂参见附录 B。6.4.8允许在兽医指导下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和进口兽药质量标准的常量、微量元素补充药,营养药,电解质补充药、维生素类药和助消化药。6.5记录6.5.1应有完整的兽医诊疗记录,主要包括蛋鸡疾病症状、检查、用药及转归情况记录;病死蛋鸡或典型病例和必要的病理解剖学检查记录;药物敏感性试验记录;抗菌药使用应有兽医处方记录,并附上处方。6.5.2兽用抗菌药使用后,应注意观察或检查用药效果,并做好记录。7兽用抗菌药管理7.1兽药房应配置独立的兽药房,且配备冰箱、冰柜、二维码扫描等设备。7.2评估与采购7.2.1应遵守兽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的规定。7.2.2应到持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企业或经营店购买兽用抗菌药。7.2.3兽药应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号和批准文号。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NZ 100202137.2.4应查验包装、标签与标识,兽用抗菌药的标签上应附有二维码,并附有说明书,必要时应在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中进一步核对产品信息。7.2.5应及时将所购兽药的追溯信息上传至省级兽药追溯管理系统。7.3贮存与领用7.3.1应根据不同类别药物特性,采取密闭、封闭、遮光或干燥、阴凉、低温及上架、入柜分类储藏。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外用药与内服药分别储存,不得混放,应设置明显标识。7.3.2应建立兽用抗菌药出入库管理制度,记录购入、领用及库存。兽用抗菌药出入库记录表参见附录 C。7.4减量化计算应基于年度内养殖场鸡蛋总产出量和兽医诊疗记录、处方笺记录、兽药领用记录和用药记录,评估整场兽用抗菌药使用情况。兽用抗菌药使用量的计算方法参见附录 D。8档案管理8.1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包括种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雏鸡检疫证明、采购合同、接种证明,雏鸡、育成鸡、蛋鸡的养殖管理档案,饲料的采购、使用档案,兽药采购、使用记录,免疫接种档案、处方笺等。8.2记录要素应完备,内容应完整,且记录与实际应相符,各环节记录应能相互对应。8.3所有档案均应保存 3 年。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NZ 10020214附录A(资料性)推荐可使用的蛋鸡免疫程序表 A.1 为推荐可使用的蛋鸡免疫程序。表 A.1 推荐可使用的蛋鸡免疫程序免疫日龄疫苗名称1 日马立克氏病活疫苗7 日9 日新支流法四联灭活疫苗7 日9 日新支二联苗12 日14 日鸡毒支原体活苗14 日重组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苗3 周鸡痘活疫苗3 周滑液囊支原体灭活苗4 周新支二联苗5 周新流腺三联灭活苗6 周传染性鼻炎灭活苗50 日鸡传染性喉气管活苗8 周重组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苗9 周新支二联苗70 日滑液囊支原体灭活苗13 周鸡痘活疫苗13 周鸡传染性鼻炎灭活苗14 周鸡毒支原体活疫苗15 周新支二联苗16 周新支减流四联灭活苗17 周重组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苗230 日新支流三联灭活苗240 日重组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苗注 1:本表中疾病名称缩写:新新城疫;支鸡传染性支气管炎;流禽流感;法鸡传染性法氏囊病;腺禽腺病毒 4 型;减鸡产蛋下降综合症。注 2:开产后,根据抗体检测数据,每隔 34 个月免疫一次禽流感疫苗。注 3:开产后,新支流灭活苗每 46 个月免疫一次。注 4:在免疫鸡毒支原体、鼻炎疫苗前 3 天,后 7 天禁止使用抗生素。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NZ 10020215附 录 B(资料性)推荐可使用的微生态制剂与中兽药制剂清单B.1 表 B.1 推荐可使用的微生态制剂清单。表 B.1 推荐可使用的微生态制剂清单品类产品名称微生态制剂丁酸梭菌、植物乳杆菌、枯草芽孢杆菌、乳酸菌、双歧杆菌、酵母菌和益生元类物质(多糖和寡糖)等B.2 表 B.2 推荐可使用的中兽药制剂清单。表 B.2 推荐可使用的中兽药制剂清单品类药用范围兽药产品中兽药制剂(具体使用应遵循驻场兽医或执业兽医意见)用于抗菌、抗病毒类板青颗粒、清瘟败毒散、四味穿心莲散、双黄连口服液、杨树花口服液、黄芪多糖、七清败毒散用于呼吸道麻杏石甘口服液、麻杏石甘散用于肠道抗炎类锦心口服液、四黄止痢颗粒、白头翁用于抗球虫类青蒿常山颗粒用于提高产蛋率类激蛋散、蛋鸡宝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NZ 10020216附 录 C(资料性)兽用抗菌药入出库(购入/领用)记录表 C.1 为兽用抗菌药入出库(购入/领用)记录。表 C.1 兽用抗菌药入出库(购入/领用)记录兽药商品名/通用名称含量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企业有效期止日期入库(购入)数量出库(邻用)数量库存数量管理员签名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NZ 10020217附 录 D(规范性)兽用抗菌药使用量的计算方法应在养殖记录、兽医诊疗记录、处方笺记录、兽药领用记录和用药记录一致的前提下,汇总年度内各兽用抗菌药的使用总量(按制剂规格折合成原料药使用量)。单位兽用抗菌药使用量的计算方法如下:/(D.1)式中:单位兽用抗菌药使用量;兽用抗菌药使用总量(克,g);总产量(吨,t)。_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