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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FAA
001-2019
环保节约型猪配合饲料
001
2019
环保
节约
配合
饲料
ICS 65.120 B 46 团体标准团体标准 T/ZFAA 0012019 环保节约型猪配合饲料 Environmental-friendly and economical formula feeds for pigs 2019-12-16 发布 2020-1-1 实施 浙 江 省 饲 料 与 动 物 保 健 品 协 会浙 江 省 饲 料 与 动 物 保 健 品 协 会 发布发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FAA 001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浙江省饲料与动物保健品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浙江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浙江大学、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浙江科盛饲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欣欣饲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大饲料集团有限公司、嘉吉饲料(嘉兴)有限公司、浙江天蓬饲料有限公司、金华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浙江安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腾牧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勇、施杏芬、冯杰、邓波、占秀安、徐欢根、顾林英、陈洁、汪以真、聂刘明、孟庆伟、陈圆圆、方新辉、王青、邵强。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FAA 0012019 引 言 随着动物营养研究的深入,特别是低蛋白质日粮配制技术的发展,在合理添加氨基酸和酶制剂的前提下,配合饲料中粗蛋白质、磷和微量元素的水平可以显著降低。制定环保节约型猪配合饲料团体标准,为我省畜牧业绿色发展提供源头减量设计,有利于推动我省饲料行业科技进步,实现猪配合饲料中促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零添加,减少饲料原料消耗,降低微量元素水平与氮磷排放,改善畜牧养殖环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FAA 0012019 环保节约型猪配合饲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保节约型猪配合饲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瘦肉型仔猪、生长肥育猪配合饲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5918 饲料产品混合均匀度的测定 GB/T 6432 饲料中粗蛋白的测定 凯氏定氮法 GB/T 6434 饲料中粗纤维的含量测定 过滤法 GB/T 6435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 GB/T 6436 饲料中钙的测定 GB/T 6437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GB/T 6438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 GB/T 6439 饲料中水溶性氯化物的测定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3885 动物饲料中钙、铜、铁、镁、锰、钾、钠和锌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14699.1 饲料 采样 GB/T 15400 饲料中色氨酸测定方法 分光光度法 GB/T 18246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GB/T 18868 饲料中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脂肪、赖氨酸、蛋氨酸快速测定 近红外光谱法 GB/T 19371.2 饲料中蛋氨酸羟基类似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3.术语和定义 3.1 环保节约型猪配合饲料 Environmental-friendly and economical formula feeds for pigs 利用现代生物技术,通过原料选择、配方优化和工艺控制,降低饲料中氮磷和微量元素添加,提高养分利用率,从而减少排泄物中氮磷和微量元素与臭气排放,并能维持或改善肉猪原有生长性能和饲料转化率的猪用配合饲料。4.产品分类 环保节约型猪配合饲料的产品分类参见表 1。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FAA 0012019 表 1 产品分类 产品名称 适用阶段 备注 仔猪配合饲料 7 日龄断奶 适用阶段的描述,均不包含范围的下限,例如 15 kg25 kg 体重,包含 25 kg,不包含 15 kg。断奶后前 2 周 断奶 2 周后15 kg 体重 15 kg25 kg 体重 生长肥育猪配合饲料 25 kg50 kg 体重 50 kg75 kg 体重 75 kg100 kg 体重 100 kg上市 5.技术要求 5.1 外观与性状 无霉变、结块及异味、异嗅。5.2 水分 不高于14.0%。5.3 混合均匀度 产品混合均匀度变异系数不得大于 7%。5.4 营养成分指标 主要营养成分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要求。表 2 主要营养成分指标 产品名称 仔猪配合饲料 生长肥育猪配合饲料 7 日龄断奶 断奶后前2 周 断奶 2 周后至 15kg 15 kg 25 kg 25 kg 50 kg 50 kg 75 kg 75 kg 100 kg 100 kg 出栏 粗蛋白质(%)17.0-20.0 17.0-20.0 17.0-19.0 16.0-18.0 15.0-17.0 14.0-16.0 13.0-15.0 12.0-14.0 赖氨酸(%)1.40 1.40 1.25 1.15 1.00 0.90 0.80 0.65 蛋氨酸a(%)0.39 0.39 0.36 0.33 0.28 0.25 0.23 0.18 苏氨酸(%)0.87 0.87 0.77 0.71 0.59 0.56 0.50 0.38 色氨酸(%)0.24 0.24 0.21 0.19 0.17 0.16 0.14 0.11 缬氨酸(%)0.90 0.90 0.80 0.74 0.64 0.58 0.51 0.42 粗纤维(%)5.0 5.0 5.0 6.0 8.0 8.0 10.0 10.0 粗灰分(%)7.0 7.0 7.0 7.0 7.0 7.0 7.0 7.0 钙(%)0.50-0.80 0.50-0.80 0.50-0.90 0.50-0.90 0.50-0.90 0.50-0.80 0.50-0.80 0.50-0.80 总磷b(%)0.40-0.65 0.40-0.65 0.40-0.65 0.40-0.65 0.30-0.50 0.30-0.50 0.30-0.50 0.20-0.50 氯化钠(%)0.30-1.00 0.30-1.00 0.30-1.00 0.30-1.00 0.30-0.80 0.30-0.80 0.30-0.80 0.30-0.80 铜(mg/kg)125 125 125 125 20 20 20 20 锌(mg/kg)110 110c 110 110 70 70 70 70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FAA 0012019 表 2(续)锰(mg/kg)80 80 80 80 70 70 70 70 a蛋氨酸的含量可以是蛋氨酸+蛋氨酸羟基类似物及其盐折算为蛋氨酸的含量;如使用蛋氨酸羟基类似物及其盐,应在产品标签中标注折算蛋氨酸系数。b须加入植酸酶,并在标签上表明添加量。c允许以氧化锌或碱式氯化锌形式添加至 1600mg/kg(以锌元素计)。5.5 卫生指标 应符合 GB 13078 的规定。5.6 药物饲料添加剂 不添加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6.试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 取适量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正常光照、通风良好、无异味的环境下,通过目测、鼻嗅进行检验。6.2 混合均匀度 按 GB/T 5918 规定执行。6.3 水分 按 GB/T 18868 或 GB/T 6435 规定执行,GB/T 6435 为仲裁法。6.4 粗蛋白质 按 GB/T 18868 或 GB/T 6432 规定执行,GB/T 6432 为仲裁法。6.5 赖氨酸、蛋氨酸、苏氨酸、缬氨酸 按 GB/T 18868 或 GB/T 18246 规定执行,GB/T 18246 为仲裁法;蛋氨酸羟基类似物及其盐按 GB/T 19371.2 规定执行。6.6 色氨酸 按 GB/T 18246 或 GB/T 15400 规定执行,GB/T 18246 为仲裁法。6.7 粗纤维 按 GB/T 18868 或 GB/T 6434 规定执行,GB/T 6434 为仲裁法。6.8 粗灰分 按 GB/T 6438 规定执行。6.9 钙 按 GB/T 6436 规定执行。6.10 总磷 按 GB/T 6437 规定执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FAA 0012019 6.11 氯化钠 按 GB/T 6439 规定执行。6.12 铜、锌、锰 按 GB/T 13885 规定执行。6.13 卫生指标 按 GB 13078 规定执行。7.检验规则 7.1 组批 以相同原料、相同生产工艺、连续生产或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但每批产品不得超过 200 t。7.2 取样方法 按 GB/T 14699.1 执行。7.3 出厂检验 外观与性状、水分和粗蛋白质为出厂检验项目。7.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 5 章规定的所有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半年至少进行 1 次型式检验。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生产工艺、配方或主要原料来源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停产 3 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当用户对产品质量有较大异议时;f)饲料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检验要求时。7.5 判定规则 7.5.1 检验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按 GB/T 18823 规定执行。7.5.2 检验结果中有任何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自同批产品中重新加一倍取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7.5.3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商请法定的产品质量仲裁机构仲裁。8.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签 按 GB 10648 规定执行,并标注“本产品符合团体标准环保节约型猪配合饲料T/ZFAA 001 要求”。8.2 包装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ZFAA 0012019 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防潮。8.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运输过程中应防潮、防日晒、防雨淋。运输作业应防止污染,保持包装的完整性。不使用运输动物的车辆运输饲料产品。使用罐装车运输的,应当专车专用,附产品标签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8.4 贮存 贮存时防止日晒、雨淋,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贮。8.5 其他 包装、运输、贮存应遵循我省生物安全相关规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