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TYNTCA
005-2021
茶叶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规范
005
2021
茶叶
质量
安全
追溯
平台
建设
规范
ICS 03.120.10 A00 茶叶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quality and safety traceability platform of tea 2021-08-10 发布 2021-09-10 实施 团 体 标 准 T/YNTCA 005-2021 云南省茶叶流通协会 发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YNTCA 005-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则起草。本文件由云南茶叶评价检测溯源中心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云南省茶叶流通协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云南茶叶评价检测溯源中心有限公司、云南省茶叶流通协会、云南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云南省认证认可协会、中国防伪行业协会、中防验证(北京)网络服务平台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兴云国际质量认证有限公司、云南安科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云南中茶茶业有限公司、云南农垦集团勐海八角亭茶业有限公司、昆明七彩云南庆沣祥茶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起草人:张黔生、刘卓慧、张万平、杨海惠、刘一平、陈锡蓉、刘兰凯、蔡新、祝红昆、吕才有、张理珉、邹广田、吕波、张治明、罗恩勇、田军、华昆、杨冠、朱艳、李雅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YNTCA 005-2021 茶叶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茶叶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建设要求、追溯信息记录采集、信息管理、查询验证、平台运维及安全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各组织建立茶叶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并对其进行评价、验证和监督。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8452 信息安全技术 应用软件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B/T 33915 农产品追溯要求 茶叶 GB/T 34062 防伪溯源编码技术条件 GB/T 38155 重要产品追溯 追溯术语 GB/T 38157 重要产品追溯 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 GB/T 38158 重要产品追溯 产品追溯系统基本要求 3.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3.1 追溯 traceability 通过信息载体或记录、标识的方法追踪和溯源某批次茶产品的原辅料来源、关键生产加工信息、贮存、交付和所处位置等相关质量安全信息的活动。3.2 追溯平台 traceability platform 基于溯源码、物联网和防伪技术,实现信息化管理、查询验证及追溯茶叶产品全过程质量安全信息的系统。3.3 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 提供茶叶产品的原辅料、茶园管理及茶叶生产、茶叶加工、茶叶贮存和流通、茶叶销售、茶叶审评及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3.4 供应链 supply chain 生产及流通过程中,涉及将产品或服务提供给最终用户所形成的网链结构。GB/T 38155-2019,定义 2.21 3.5 追溯单元 traceability unit 需要对茶叶产品的原辅料来源、茶园管理及茶叶生产、茶叶加工、茶叶贮存和流通、茶叶销售、茶叶审评及检验检测等相关质量安全信息进行追溯的单个产品、同一批次产品或同一品类产品。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YNTCA 005-2021 3.6 追溯信息 涉及茶叶产品的加工企业合规性、原辅料来源、茶园管理及茶叶生产、茶叶加工、茶叶贮存和流通、茶叶销售、茶产品审评及茶产品检验等环节的质量安全信息总称。3.7 防伪溯源编码 满足唯一性和随机性检测要求,按照一定规则编制并能够用于标识与唯一识别物品(产品、票证等)对象,以实现防伪溯源的数字和字符编码。GB/T 34062-2017,定义 3.1.1 3.8 溯源码 按防伪溯源编码生成的承载产品追溯信息并与产品一一对应的编码或图形。3.9 防伪技术 为了达到防伪目的而采取的措施,在一定范围内能准确鉴别真伪并不易被仿制和复制的技术。3.10 物联网 通过感知设备,按照约定协议,连接物、人、系统和信息资源,实现对物理和虚拟世界的信息进行处理并作出反应的智能服务系统。3.11 区块链 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3.12 云计算 通过网络访问可扩展的、灵活的物理或虚拟资源池,并可按需自助获取和管理资源的模式。4.建设要求 4.1 平台的建设、运行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并满足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生产经营者等不同用户的差异化需求。4.2 平台应将茶叶产品全过程质量安全信息作为追溯内容,建立信息追溯链条。4.3 追溯相关方应建立追溯信息存储和管理机制,可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防伪技术等,记录追溯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4.4 平台应能实现内部追踪和外部溯源,可对接追溯主体内部管理系统和相关方管理系统。4.5 平台应具有产品信息录入、赋码、检索、修改等功能。4.6 平台可对追溯信息进行分级管理,向消费者、相关部门、相关企业等用户按需要、按权限提供追溯信息。4.7 追溯平台可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防伪技术等信息技术。4.8 追溯平台的查询验证方式和手段应方便、快捷。5.追溯信息记录采集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YNTCA 005-2021 5.1 追溯主体基本信息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企业简介、企业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供应链上下游关联主体信息。5.2 追溯单元信息 包括产品及原辅料信息、产品全过程质量安全信息、检验检测信息、贮存和流通信息等。5.2.1 产品及原辅料信息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批次号、品类、规格、数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生产加工企业、溯源码。5.2.2 产品全过程质量安全信息 5.2.2.1 包括茶园管理及茶叶生产、加工、贮存和流通等环节。5.2.2.2 采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采集、感知设备系统录入。5.2.2.3 采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茶园管理及茶叶生产:茶园名称、地址、茶园权利人、面积、环境、茶园管理及认证情况,采 摘时间、天气情况、采摘方式、采摘数量、运输方式、运输人及时间。b)加工:卫生环境、加工设备设施、加工工艺及指标、加工人员及负责人、加工起止时间。c)贮存及流通:仓库卫生环境、产品名称/批号、出入库时间、出入库数量、库存量、流向、运输工具、运输人及时间。5.2.3 检验检测信息 5.2.3.1 应包括原辅料、产品的检验,以及产品感官审评。5.2.3.2 采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抽样送检及审评、追溯主体抽样送检及审评、供应链上下游关联主体抽样送检。5.2.3.3 采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报告、审评报告、机构资质、审评人员资历。5.3 贮存和流通信息 5.3.1 采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手工记录、扫描标贴、读取标签、系统录入。5.3.2 采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追溯主体信息、产品名称、溯源码、批次号、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出入库日期、供应链上下游关联主体信息。5.4 运输信息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流责任主体信息、物流单号、运输车辆信息、车辆卫生状况、运输人员及时间。6.信息管理 6.1 通用要求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YNTCA 005-2021 6.1.1 对茶产品追溯要素的质量安全信息进行电子化处理或录入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并归档保存。6.1.2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茶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进行分析评价,合格后赋予溯源码。6.1.3 追溯平台责任主体应采取相对严格的系统权限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主体,确保信息安全。6.1.4 追溯平台应具备用户和角色的基本信息维护和权限变更功能。6.1.5 追溯平台的追溯信息在责权利确定时可长久保存。6.2 数据格式 追溯数据格式应符合互联网数据格式的要求。6.3 信息存储 6.3.1 应支持海量数据存储功能。6.3.2 宜采用分布式存储,并提供备份。6.3.3 应提供对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的存储功能。6.3.4 存储的数据保存期限可根据行业相关规定确定。6.3.5 产品追溯信息应保证不可被篡改。6.4 信息交换 追溯信息交换的数据接口应符合国家互联网数据对接相关技术要求。6.5 信息共享 6.5.1 企业追溯信息可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向消费者、供应链上下游关联主体和监管部门开放。6.5.2 追溯信息应能实现与相关追溯管理服务平台、供应链上下游关联主体管理系统的对接。7.查询验证 7.1 通过扫码、登录等方式获取茶叶产品质量安全信息。7.2 通过对茶产品赋予的溯源码溯源验证。8.平台运维 8.1 追溯平台责任主体应明确追溯平台运维人员岗位职责,明确系统管理者的权限与职责,确保追溯平台的有效运行。8.2 追溯平台责任主体应制定培训计划,定期为企业内部参与者提供培训,确保参与者具备应用或管理追溯平台的能力。8.3 追溯平台责任主体应做好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故障,保障平台稳定运行。9.平台安全要求 9.1 追溯平台责任主体应参照 GB/T 22239 和 GB/T 28452 的相关规定,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YNTCA 005-2021 9.2 追溯平台责任主体应采取容错性设计,提供网络安全防范措施。9.3 追溯平台应具备追溯信息防篡改、防攻击、访问权限控制等安全防护能力,实现安全可靠连续运行。9.4 追溯平台应具有完整的用户操作日志记录功能,不可随意更改。_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