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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JADFDSMA
1-2022
商业综合体食品安全自治、共治规范
2022
商业
综合体
食品安全
自治
规范
ICS 67.040CCS X00团体标准T/SJADFDSMA 12022代替 T/SJADFDSMA 1-2019商业综合体食品安全自治、共治规范Standard of Food Safety Autonomy andCo-governance in Commercial Complex2022-08-01 发布2022-08-15 实施上海市静安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协会发 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SJADFDSMA 1-2022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机构及职责.25要求.46日常管理.5附录 A(规范性)自治、共治管理组织构架图.6附录 B(规范性)商业综合体食品安全管理自查自评表.8参考文献.10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SJADFDSMA 1-2022II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 T/SJADFDSMA1-2019商业综合体食品安全自治、共治规范,与 T/SJADFDSMA 1-2019相比,除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增加标准GB 31654、DB31/T 1223,删除T/SFSF 000001、T/SFSF 000002及已废止标准;b)第3章术语“狭义商业综合体”改为“狭义(联盟)商业综合体”;c)3.1.2条中广义综合体中增加“医疗机构食堂”组织;d)4.1.1.1条中“狭义商业综合体自治管理机构应由商业综合体管理者”改为“狭义(联盟)商业综合体自治管理机构应由商业综合体联盟或商业综合体管理者”;e)4.2.1.1条中删除“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f)4.2.1.3条中增加“食品安全管理者”、“培训课时每年不小于60小时。”;g)4.2.1.5条中删除“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惩建议”;h)删除原4.2.2.1条(遵守法律、法规的表述);i)4.2.3.2条中删除“在商业综合体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与商业综合体方为上下级关系。”;j)5.2条的条名称由“经营者基本要求”改为“食品经营者基本要求”;k)5.2.6条中删除“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增加“员工每年培训不少于40小时。”;l)5.2.7条中“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改为“相关要求”;m)5.3.1条中增加“餐饮经营者的餐饮服务应符合GB 31654的要求”,删除“严格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n)5.3.7条中增加“并符合DB31/T 1223和上海市对餐饮外卖食品封签的相关规定。”;o)删除原5.4.1.2、5.4.1.4、5.4.1.5条(有关生鲜超市、超市快检室及守信超市等方面内容);p)6.1条中增加具体的时间指标;q)删除原6.3条(有关奖惩措施内容);r)附录A的图A.1的a)图进行更改,增加商业综合体联盟部分,图A.2也作对应更改,并把“注:虚线框表示邀请的社会力量”改为“注:圆形虚线框表示邀请的社会力量,方形虚线框表示表示商业综合体联盟自治管理”;s)附录B“商业综合体食品安全管理自查自评表”增加第10到第14项检查项目。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上海市静安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静安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协会、久鼎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大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八佰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白领午餐协会、上海静安区菜市场管理服务协会、上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静安区办事处)、上海绿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办事处。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金立诚、仇俊辉、岳本华、黄义松、陈大为、陆益民、傅柏林、张秀芬、邱安生、上官倩倩、高小玲、王嘉。本文件承诺执行单位:久鼎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大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八佰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悦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89广场)、大悦城(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静安区白领午餐协会、上海静安区菜市场管理服务协会、上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上海绿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文件及其所代替版本历次发布情况: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SJADFDSMA 1-2022IIIT/SJADFDSMA 1-2019;本次为第一次修订。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SJADFDSMA 1-20221商业综合体食品安全自治、共治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商业综合体食品安全自治、共治的管理机构及职责、要求和日常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商业综合体食品安全自治、共治的监督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T 21084绿色饭店GB/T 273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餐饮业要求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T 33497餐饮企业质量管理规范SB/T 10426餐饮企业经营规范SB/T 10580餐饮业现场管理规范SB/T 11043餐饮企业服务质量评估规范SB/T 11047餐饮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范SB/T 11121大众化餐饮评价指标SB/T 11141餐饮企业连锁经营规范SB/T 11166餐饮企业节约管理规范DB31/T 286超市商品质量管理规范DB31/T 319活禽市场交易规范DB31/T 344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DB31/T 495餐饮企业现场管理规范DB31/T 526餐饮业中餐厨房管理规范DB31/T 762食品零售商店服务规范DB31/T 778超市服务管理规范DB31/T 1223 一次性食品安全封签管理技术规范DB31 202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冷鲜鸡生产经营卫生规范DB31 202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预包装冷藏膳食DB31 202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即食食品现制现售卫生规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SJADFDSMA 1-202223术语和定义GB/T 27306 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商业综合体包括狭义(联盟)商业综合体和广义商业综合体。3.1.1狭义商业综合体狭义综合体是指营业面积 2000 m2及以上,集10家及以上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的商业零售企业、超市、便利店、餐饮(含现制现售)等食品销售(含预包装食品)经营者(企业、户)的商业综合体。3.1.2商业综合体联盟食品安全自治的一种自律管理模式,是以某条街或某个地域(区)为单位的食品安全自治管理机构。3.1.3广义商业综合体在一定区域内符合狭义商业综合体条件的商业街和/或特定业态餐饮服务提供者、特定对象供应膳食的白领午餐、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服务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菜市场等,特定业态的专业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专业协会)、在街镇范围内的餐饮特色街、食品安全联盟等综合体。3.2自治由各食品自治管理机构进行的一种食品安全自律管理的模式。以商业综合体(专业协会)为单位,商业综合体(专业协会)管理者通过与食品经营者(企业、户)签订协议、食品经营者自我承诺、食品经营者相互监督、商业综合体管理者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互检查、评价等形式,达到控制食品安全降低安全风险的行为。自治管理机构由同一商业综合体(专业协会)的管理者和食品经营者组成。3.3共治由行业协会组织各食品安全自治管理机构借助社会相关方力量对食品安全监督的模式。共治管理机构借助社会力量(社会第三方组织、消费者、志愿者、媒体及相关专业人员)参与的对自治管理机构的食品安全经营管理行为的监督。对商业综合体经营的食品和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4机构及职责4.1组织机构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SJADFDSMA 1-202234.1.1自治管理机构4.1.1.1狭义(联盟)商业综合体自治管理机构应由商业综合体联盟或商业综合体管理者牵头负责,由自治管理主体各方代表组成。包括:商业综合体管理者、食品经营者(企业、户)等,充分兼顾各业态、规模的食品经营者代表。自治管理机构可根据食品经营者的数量,按业态、规模、楼层、地域等组成若干管理小组。4.1.1.2广义商业综合体自治管理机构应由自治管理主体(专业协会)主要负责,各食品经营者(餐饮提供者)代表联合组成。4.1.1.3自治管理机构的管理架构见附录 A 中的图 A.1。4.1.2共治管理机构4.1.2.1由自治管理机构的代表并邀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行业协会、社会第三方组织、食品安全相关专家、消费者及食品安全志愿者、新闻媒体的代表等组成共治管理机构。4.1.2.2商业综合体邀请的共治管理机构成员应在行业协会备案登记。其中非自治管理机构成员的社会力量占比不应少于三分之一,邀请的社会力量人员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4.1.2.3共治管理机构的管理架构见附录 A 中的图 A.2。4.2管理职责4.2.1自治管理机构4.2.1.1自治管理机构应制订年度食品安全管理方针目标,查验食品经营者经营条件、证照等符合要求,每年组织自治管理机构各方成员签订食品安全自律承诺书,将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自治管理机构各责任主体。4.2.1.2自治管理机构应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和风险转移,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接受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的意见,建立食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诚信档案。4.2.1.3自治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者的培训,培训课时每年不小于 60小时。培训内容包括不限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相关的规范性管理文件及规定等。4.2.1.4自治管理机构应组织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技术、食品安全管理经验的交流。提升食品从业者技术素质、职业道德,提高市场满意度。4.2.1.5自治管理机构应每年度对自治管理机构成员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4.2.2共治管理机构4.2.2.1共治管理机构应对商业综合体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现场巡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行业协会、监管部门,接受媒体的监督。4.2.2.2共治管理机构应对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消费者满意度测评,记入食品安全诚信档案。4.2.3专业协会4.2.3.1专业协会要参与对商业综合体的管理,与商业综合体自治、共治管理机构做好沟通、协调,做好平时对商业综合体内的协会成员的管理、监督、指导、考核、评价工作。依据评价结果提出表彰、批评处置、纳入诚信档案等的建议。4.2.3.2专业协会作为独立的管理组织对协会成员具有管理、指导、监督、协调的职责。4.2.4行业协会4.2.4.1行业协会统一管理商业综合体食品安全自治、共治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各自治、共治管理机构的食品安全工作。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SJADFDSMA 1-202244.2.4.2行业协会负责协调商业综合体和各专业协会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5要求5.1商业综合体管理者要求5.1.1商业综合体管理者应牵头组织食品安全自治管理机构,建立食品安全自治、共治管理小组,形成食品安全自治管理机制。5.1.2商业综合体管理者应核查食品经营者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设施条件、管理制度、风险防范(责任险投保)、从业人员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基本情况。5.1.3商业综合体管理者应通过签订协议、食品经营者自我承诺等形式,督促食品经营者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5.1.4商业综合体管理者应协调商业综合体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实时跟踪各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动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