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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CCX 002.4-2020 绿春茶 第4部分:白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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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CCX 002.4-2020 绿春茶 第4部分:白茶 002.4 2020 春茶 部分 白茶
ICSICS 67.140.10X X 55团团体体标标准准T/LCCX 002.4-2020绿春茶第 4 部分:白茶Lvchun teaPart4:White tea2020 年 10 月 01 日发布2020 年 11 月 01 日实施绿春县茶叶协会发布发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LCCX 002.4-2020I目 次前言.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1分类.24.2等级.24.3实物标准样.25要求.25.1基本要求.25.2感官品质.25.3理化指标.45.4食品安全指标.55.5净含量.56试验方法.57检验规则.57.1取样.57.2检验.57.3判定规则.57.4复验.68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68.1标志标签.68.2包装.68.3运输.68.4贮存.6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LCCX 002.4-2020II前言本标准是绿春县茶叶产品系列的团体标准。T/LCCX 002 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 1 部分:基本要求第 2 部分:绿茶第 3 部分:红茶第 4 部分:白茶本部分为 T/LCCX 002 第 4 部分。本标准参考 GB/T 1.1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绿春县茶叶协会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标准由绿春县茶叶协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绿春县茶叶协会、上海市茶叶行业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陶晓林、尚晓、白冰、朱开明、李永德、施七文、卢陈山、黄立新。首批承诺执行本标准单位:绿春县绿鑫生态茶业有限公司、云南彤瑞茶业有限公司、绿春县大水沟生态茶业有限公司、绿春迅来茶业有限公司、绿春县玛玉茶厂、绿春县森泉茶业厂。本标准于 2020 年 10 月 01 日首次发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LCCX 002.4-20201绿春茶第 4 部分:白茶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绿春白茶的分类、等级与实物标准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以山茶属茶树种Camellia sinensis(L.)O.kuntze的芽、叶、嫩梢等为原料,经过萎凋、拣剔、干燥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具有特定品质特征的绿春白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302 茶 取样GB/T 8303 茶 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8795 茶叶标准样品制备技术条件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GB/T 30375 茶叶贮存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T/LCCX 002.1绿春茶 第 1 部分:基本要求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75 号3术语和定义GB/T 14487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绿春白茶 Lvchun white tea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LCCX 002.4-20202在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独特的地理环境条件下选用适宜的茶树品种种植、采摘的,山茶属茶树种Camellia sinensis(L.)O.kuntze的芽、叶、嫩梢等为原料,经过萎凋、拣剔、干燥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具有本标准描述特征的白茶,包括绿春白芽茶、绿春白叶茶等。3.2绿春白芽茶Lvchun Baiya tea在绿春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种植,以大叶种茶树的单芽为原料,经萎凋、拣剔、干燥等工艺过程制成的白茶产品,包括绿春白毫银针等。3.3绿春白叶茶Lvchun Baiye tea在绿春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种植,以大叶种茶树采摘一芽一至三叶或单片叶,经萎凋、拣剔、干燥等工艺过程制成的的白茶产品,包括绿春白牡丹、绿春月光白、绿春寿眉、绿春贡眉等。4分类、等级与实物标准样4.1分类绿春白茶根据加工工艺的不同,分为绿春白芽茶和绿春白叶茶。绿春白芽茶分为绿春白毫银针;绿春白叶茶分为绿春白牡丹、绿春月光白、绿春寿眉等。4.2等级4.2.1绿春白毫银针按照产品感官品质的不同,分为:特级、一级。4.2.2绿春白牡丹按照产品感官品质的不同,分为:特级、一级、二级。4.2.3绿春月光白按照产品感官品质的不同,分为:特级、一级、二级。4.2.4绿春寿眉按照产品感官品质的不同,分为:一级、二级。4.2.5绿春贡眉按照产品感官品质的不同,分为:一级、二级、三级。4.3实物标准样绿春白茶每种每个等级设一个标准样,每三年换样一次。实物标准样的制备应符合 GB/T 18795 的规定。5要求5.1基本要求应符合 T/LCCX 002.1 的要求。5.2感官品质5.2.1绿春白毫银针应符合表 1 的规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LCCX 002.4-20203表 1绿春白毫银针感官品质要求级别项目外形内质条索整碎净度色泽香气滋味汤色叶底特级芽叶肥壮、毫厚匀齐净银灰色、富有光泽清纯、毫香显露清鲜醇爽、毫味足浅杏黄、清澈明亮肥壮、软嫩、明亮一级芽针长、毫薄较匀齐净银灰白清纯、毫香显鲜醇爽、毫味显杏黄、清澈明亮嫩匀明亮5.2.2绿春白牡丹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绿春白牡丹感官品质要求级别项目外形内质条索整碎净度色泽香气滋味汤色叶底特级毫多肥壮、多茸毛匀整净灰绿润鲜嫩、纯爽、毫香显清甜醇爽、毫味足浅黄、清澈芽多、成朵、肥嫩明亮一级毫较显、叶张嫩尚匀整净灰绿尚润尚鲜嫩、醇爽有毫香较清甜、醇爽尚黄、清澈芽较多、叶张嫩、尚明二级毫尚显、叶张尚嫩尚匀含少量黄绿片尚灰绿浓纯、略有毫香尚清甜、醇厚橙黄有芽心、叶张尚嫩、稍有红张5.2.3绿春月光白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绿春月光白感官品质要求级别项目外形内质条索整碎净度色泽香气滋味汤色叶底特级毫肥壮、叶背多白色茸毛匀整洁净黑润有光泽鲜嫩、纯厚、毫香显醇厚、清甜、毫味足浅黄明亮芽多、叶张肥嫩明亮一级毫较显、叶张嫩尚匀整较洁净黑褐尚润尚鲜嫩、醇厚有毫香较清甜、醇厚黄明亮芽较多、叶张嫩、尚明二级毫心尚显、叶张尚嫩尚匀含少量黄绿片尚灰褐浓纯、略有毫香尚清甜、醇厚橙黄有芽、叶张尚嫩、稍有花杂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LCCX 002.4-202045.2.4绿春寿眉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绿春寿眉感官品质要求级别项目外形内质条索整碎净度色泽香气滋味汤色叶底一级叶态舒展匀整较洁净黄褐纯醇厚尚爽尚橙黄稍有芽尖、叶张软尚亮二级叶态稍卷稍展、有破张尚匀夹黄片、少量腊片黄褐稍暗、夹红浓纯浓厚深黄叶张较粗、有红张5.2.5绿春贡眉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绿春贡眉感官品质要求级别项目外形内质条索整碎净度色泽香气滋味汤色叶底一级叶伸展、有毫心匀整洁净灰绿黄鲜嫩、有叶香清甜醇爽浅黄亮有芽尖、叶张嫩亮二级叶态尚展、毫尖尚显较匀较洁净绿黄鲜纯、有叶香醇厚尚爽橙黄稍有芽尖、叶张软尚亮三级叶态略卷稍展、有破张尚匀夹黄片、少量腊片绿黄稍暗、夹红浓纯浓厚黄亮叶张较粗、有红张5.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质量分数)/%8.5总灰分(质量分数)/%6.5粉末(质量分数)/%a1.0水浸出物(质量分数)/%30a:粉末含量不适用绿春白毫银针。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LCCX 002.4-202055.4食品安全指标5.4.1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5.4.2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5.5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6试验方法6.1感官品质检验按 GB/T 23776 的规定执行。6.2试样的制备按 GB/T 8303 的规定执行。6.3水分检验按 GB 5009.3 的规定执行。6.4总灰分按 GB 5009.4 的规定执行。6.5粉末检验按 GB/T 8311 的规定执行。6.6水浸出物检验按 GB/T 8305 的规定执行。6.7污染物限量检验按 GB 2762 的规定执行。6.8农药残留限量检验按 GB 2763 的规定执行。6.9净含量检验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7检验规则7.1取样7.1.1取样以“批”为单位,同一批投料生产、同一加工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为一个批次,同批产品的品质和规格一致。7.1.2取样按 GB/T 8302 的规定执行。7.2检验7.2.1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净含量、感官品质、水分、粉末。每批产品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7.2.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第 5 章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 1 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如原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生产地址、生产设备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停产一年及以上,恢复生产时;d)国家监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7.3判定规则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LCCX 002.4-20206按第 5 章要求的项目,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7.4复验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照 GB/T 8302 规定加倍取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8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8.1标志标签产品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的规定。8.2包装产品包装应符合 GH/T 1070 的规定。8.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有防雨、防潮、防暴晒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8.4贮存产品的贮存应符合 GB/T 30375 的规定。应贮存于清洁、干燥、无异味的专用仓库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放。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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