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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LBENX
0001-2020
呼伦贝尔草原羊肉
0001
2020
呼伦贝尔
草原
羊肉
ICS 67.080.20B 31团体标准T/HLBENX 0001-2020呼伦贝尔 草原羊肉Hulunbeier Prairie mutton2020 年 7 月发布2020 年 8 月 实施呼伦贝尔市农牧业产业化协会发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HLBENX 0001-2020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呼伦贝尔市农牧业产业化协会提出。本标准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呼伦贝尔市农牧业产业化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景顺。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HLBENX 0001-20202呼伦贝尔 草原羊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呼伦贝尔草原羊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贮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呼伦贝尔草原羊肉的鉴别与等级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4456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44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009.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GB 5009.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钙的测定GB 5009.1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GB 5009.2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T 9695.19 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7237 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GB/T 26613 呼伦贝尔羊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 467 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NY/T 472 绿色食品 兽药使用准则NY/T 473 绿色食品 畜禽卫生防疫准则NY/T 116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 1169 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NY/T 1343 草原划区轮牧技术规程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HLBENX 0001-20203NY/T 1564 羊肉分割技术规范NY/T 1764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 畜肉NY/T 2799 绿色食品 畜肉NY/T 5030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NY/T 5339 无公害农产品 畜禽防疫准则DB15/T 852.1 蒙古羊高效繁育技术规程第1部分:蒙古羊人工授精技术规程DB15/T 852.2 蒙古羊高效繁育技术规程第2部分:蒙古羊同期发情处理技术规程DB15/T 1466 草原短尾羊DB15/T 1764“呼伦贝尔羊”饲养管理技术规程DB 1507/T T21 羊肉信息追溯操作规范DB 1507/T T23 肉羊良种登记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06年第67号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3生产要求3.1原料要求3.1.1品种要求应符合GB/T 26613和DB15/T 1466的要求。3.1.2购羊要求3.1.2.1肉羊应在牧区自繁自养,种羊合理调剂,除杂交用种公羊外,不从外地购买肉羊。3.1.2.2购买种羊时应从获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种羊场引进,应符合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农牧发20192 号)及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农牧发201020 号)。3.1.2.3引进种羊隔离 30d45d,经检疫确定健康合格后方可使用。3.2繁育要求应符合DB/T 852.1和DB15/T 852.2的规定。3.3养殖方式3.3.1总则基础母羊以放牧养殖为主,可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及肉羊生产不同生产阶段适当补饲精饲料及粗饲料。作为商品羔羊出栏的以哺乳加放牧的养殖方式为主。3.3.2放牧3.3.2.1放牧草场安排根据不同季节及羊的不同性别和年龄来合理安排草场,草场安排的原则是春放阴坡、沟谷,夏放岗,秋放平原,冬放阳。公、母羊及成年羊和幼龄羊群要实行分群、分区放牧。3.3.2.2放牧时间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HLBENX 0001-20204根据牧草长势来掌握,5月中下旬至10月中旬,要确保放牧10 h以上。12月至翌年3月,放牧时间应不少于6 h,4月和11月为放牧过渡期,放牧时间应不少于8 h。3.3.2.3放牧方式3.3.2.3.1季节性放牧依据草地的地形地势、植被条件、草场面积、水源等自然条件进行季节性倒场放牧。具体要求应符合DB15/T 1764中4.2的规定。3.3.2.3.2划区轮牧根据草原的载畜量先将草地分成若干个季节放牧地,然后把季节放牧地划分为几个轮牧小区,按照一定的顺序依次轮流利用各轮牧小区。划区轮牧技术要点应符合NY/T 1343的规定。3.3.3补饲3.3.3.1基础母羊补饲饲草和饲料应在放牧归圈(舍)后一次性补给。3.3.3.2冬季需要饲草储备,储备量依据羊数量而定。3.3.3.3作为商品羔羊自出生至出栏,在补饲饲料中不使用任何添加剂。3.3.3.4具体要求应按照 DB15/T 1764 中第 5 章的要求。3.4疾病防控3.4.1防疫要求3.4.1.1保证良好的饲养管理,降低疾病发生率,尽量减少药物使用。3.4.1.2严格按照 NY/T 5339 的要求进行各种疫苗预防接种。3.4.1.3出栏肉羊要严格执行休药期。驱除内外寄生虫用药剂量和休药期应按照 NY/T 5030 的要求。3.4.1.4使用兽药要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并保存用药记录。3.4.2疫病防治应符合NY/T 472和NY/T 473的规定。3.4.3废弃物处理应符合NY/T 388、NY/T 1168、NY/T 1169的规定。3.5屠宰加工要求3.5.1基本要求3.5.1.1加工过程应尽可能地保持产品的营养成分和原有属性。3.5.1.2羊肉加工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3.5.1.3羊肉产品加工应考虑不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或将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3.5.1.4不应破坏羊肉制品的主要营养成分,可以采用机械、冷冻、加热、微波、烟熏等处理方法及微生物发酵工艺。3.5.1.5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5.1.6在加工和储藏过程中不应采用辐照处理。3.5.2屠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HLBENX 0001-202053.5.2.1屠宰前准备3.5.2.1.1待宰羊应来自非疫区,并具有产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书。进厂后由检疫员观察活羊外观,初步确认是否健康,若有异常,应拒收。3.5.2.1.2待宰活羊宰前应静养观察,停食 24 h,宰前 2 h3 h 停止饮水。3.5.2.2宰杀放血采用吊挂断三管方式刺杀屠宰,放血完全,无淤血。3.5.2.3剥皮沿放血刀口处将头割下,将食管扎紧,防止内容物流出,沿后腿内侧中线向下挑开羊皮左右两侧,剥离至尾根部割掉左后蹄,沿前腿内侧中线向上挑开羊皮左右两侧,剥离至胸部去掉左右前蹄,羊皮及右后蹄剥掉。皮应不带膘、不带肉,皮张不破。3.5.2.4出腔从胸软骨处下刀,沿胸中线向下贴着气管和食管边缘将胸腔切开,将取出的白脏肚、胃肠、脾挂到同步检验轨道,心、肝、肺和肾挂到同步检验轨道进入内脏间。3.5.2.5胴体修整取出腰油放入容器内,修去胴体表面的淤血、淋巴、污物和浮毛等不洁物,保持肌膜和胴体的完整。用温水,由上到下冲洗整个胴体内侧及锯口、刀口处。3.5.2.6冷却排酸羊胴体经清洗冷却后进入排酸间,进入前排酸间温度应先降到-2 0,推入胴体。胴体间距保持不少于10 cm,启动冷风机,使排酸间温度保持在0 4 之间,相对湿度保持在85%90%之间,时间应控制在不少于18 h。3.5.3分割要求3.5.3.1分割技术要求应符合 NY/T 1564 中第 5 章的规定。3.5.3.2按产品生产要求对部位肉进行分割,具体要求参见附录 A。3.5.3.3卷羊肉中不应有碎骨、软骨。3.5.4冷加工3.5.4.1冷却羊肉,24h 内使深层中心温度达到 04。3.5.4.2冷冻羊肉,其深层中心温度不高于-15。3.5.4.3冷藏羊肉,冷却羊肉应入 04冷藏间中,肉块中心温度保持在 04,冷冻羊肉应入-18冷藏间中,肉块中心温度保持在-15以下。4品质要求4.1感官指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HLBENX 0001-20206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指标项目鲜羊肉冻羊肉色泽肌肉色泽鲜红获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肌肉有光泽,色鲜艳;脂肪呈乳白色。弹性(组织状态)肌纤维致密、坚实、有弹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粘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粘手。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湿润不粘手。滋味、气味具有鲜羊肉正常气味。煮沸后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肉质口感鲜嫩。具有羊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气,肉质口感鲜嫩。杂质不得检出不得检出4.2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鲜、冻羊肉检测方法水分,%77GB 5009.3蛋白质,g/100g18GB 5009.5挥发性盐基氮,mg/100g15GB 5009.228铅(Pb),mg/kg0.2GB 5009.12无机砷,mg/kg0.05GB 5009.11镉(Cd),mg/kg0.1GB 5009.15铁(Fe),mg/kg15GB 5009.90钙(Ca),mg/kg55GB 5009.924.3氨基酸指标氨基酸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表 3氨基酸指标项目鲜、冻羊肉谷氨酸,g/100g1.6天冬氨酸,g/100g1.2苏氨酸,g/100g0.5蛋氨酸,g/100g0.2赖氨酸,g/100g1.4亮氨酸,g/100g0.6异亮氨酸,g/100g0.8苯丙氨酸,g/100g0.6缬氨酸,g/100g0.74.4稳定同位素丰度值指标稳定同位素丰度值指标应符合表4规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HLBENX 0001-20207表 4稳定同位素丰度值指标项目鲜、冻羊肉13C(干燥脱脂)-19.80-29.7015N(干燥脱脂)3.8513.204.5卫生要求4.5.1微生物限量应符合 NY/T 2799 的规定。4.5.2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4.5.3兽药残留量应符合 NY/T 2799 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指标检验5.1.1色泽:目测。5.1.2粘度、弹性(组织状态):手触、目测。5.1.3滋味、气味:感官检测。5.1.4煮沸后的肉汤:应符合 GB/T 5009.44 中 3.2 的规定。5.1.5杂质:将被检样品置于白瓷盆中,凭目测检验其是否有肉眼可见杂质。5.2氨基酸指标检测应符合GB 5009.124的规定。6检验规则6.1组批同一班次、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2抽样应符合GB/T 9695.19的规定。6.3产品检验6.3.1出厂检验6.3.1.1每批出厂产品应经检验合格,出具检验合格证书方能出厂。6.3.1.2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标签和包装。6.3.1.3判定规则:理化指标中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应加倍抽样,如仍有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6.3.2型式检验6.3.2.1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HLBENX 0001-20208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6.3.2.2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6.3.2.3判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