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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DNXH
301-2022
南汇蜜梨
301
2022
南汇
ICS 83.140.99G 40上海市团体标准T/PDNXH301-2022代替 T/PDNXH301-2017南汇蜜梨2022-09-01 发布2022-10-01 实施上海市浦东新区农协会发 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PDNXH3012022I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3.1 果形.13.2 充分发育.13.3 成熟度.13.4 果面缺陷.13.5 病害.13.6 虫果.23.7 果面虫伤.23.8 碰压伤.23.9 畸形果.23.10 果锈.23.11 磨伤.24 要求.24.1 外观等级.24.2 理化指标.34.3 绿色产品安全指标.35 检测方法.35.1 外观检测.35.2 理化检测.35.3 安全检测.36 检验规则.36.1 组批检验.36.2 抽样方法.46.3 交收检验.46.4 型式检验.46.5 判定规则.47 包装、运输和贮存.4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PDNXH3012022II前言本文件是上海市浦东新区农协会会同南汇蜜梨品牌合作联社各成员单位共同协商制定的团体标准,适用于南汇蜜梨品牌合作联社各成员单位使用。本文件参照 DB31/T309-2015梨树栽培技术规范制定,本文件“单果重”和“可溶性固形物”指标高于 DB31/T309-2015。绿色安全指标依照 NY/T 423-2000绿色食品 鲜梨制定。本文件是由 T/31PDNXH301-2017南汇翠冠梨修订而来,修订内容如下:1、将“范围”中的“翠冠梨”改成了“蜜梨”(见第 1 章,2017 年版的第 1 章);2、修改并删除了部分引用文件(见第 2 章,2017 年版的第 2 章);3、修改了“果形”的术语和定义(见 3.1,2017 年版的 3.1);4、增加了翠玉和苏翠 1 号的理化指标,并修改了表 2 的“注”(见 4.2,2017 年版的 4.2);5、修改了“绿色产品安全指标”的内容,删除了“表 3”(见 4.3,2017 年版的 4.3);6、“5.1外观等级”修改为“5.1外观检测”(见 5.1,2017 年版的 5.1);7、“5.2理化指标”修改为“5.2理化检测”(见 5.2,2017 年版的 5.2);8、修改了“可溶性固形物”的检测方法(见 5.2.3,2017 年版的 5.2.3);9、“5.3安全指标”修改为“5.3安全检测”,并修改了检测方法(见 5.3,2017 年版的 5.3);10、修改了“交收检验”的内容(见 6.3,2017 年版的 6.3);11、修改了“型式检验”的情形(见 6.4,2017 年版的 6.4);12、将“判定规则”分为“交收检验判定规则”和“型式检验判定规则”,并明确了规则要求(见 6.5,2017 年版的 6.5);13、修改了“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见第 7 章,2017 年版的第 7 章、第 8 章)。本文件的编写格式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制定。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首批承诺执行单位有:上海桃咏桃业专业合作社、上海南汇瓜果有限公司、上海越亚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上海晓枫果蔬专业合作社、上海南汇零珊果蔬专业合作社、上海地杰蔬果专业合作社、上海尹民果蔬专业合作社、上海歆香蔬果专业合作社、上海星光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上海张磊果蔬专业合作社、上海南汇南德果蔬专业合作社、上海苗荟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上海古鹤果蔬专业合作社、上海良元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上海农夫果园、上海平棋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农协会,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杰、陈灵、曹征宇、许业帆、金志敏。本文件于 2022 年 9 月首次发布,于 2022 年 8 月第一次修订。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PDNXH30120221南汇蜜梨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南汇蜜梨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浦东新区南汇蜜梨品牌合作联社各成员单位生产的绿色认证的南汇蜜梨(以下简称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 8855-2008新鲜水果和蔬菜取样方法GB/T 10650-2008鲜梨GB/T 12456-2008食品中总酸的测定NY/T 844-2017绿色食品温带水果T/PDNXH303-2022南汇蜜梨包装标识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果形成熟时具有本品种固有的特征、形态。3.2充分发育果实在形态上自然地生长成充分大小和应有的形状。3.3成熟度果实成熟过程中的不同阶段。采收成熟度应为八成熟以上,果实色泽呈黄白色或淡绿色,间有云状斑纹;果实籽粒由白变浅褐色,果实表现出本品种应有的外观和风味。3.4果面缺陷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造成的果面损伤。3.5病害果实遭受的生理性和侵染性伤害。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PDNXH301202223.6虫果被食心危害的果实。3.7果面虫伤果实被虫咬造成伤痕,虫伤面积包括伤口周围木质化组织。3.8碰压伤指碰撞或受压而造成的果实损坏。3.9畸形果外观有不正常的明显凸起或凹陷,以及偏缺的果实。3.10果锈指喷洒农药时浓度过高,或喷力过大,在果面上形成的细小斑点或变色的不规则薄层。3.11磨伤由于枝、叶摩擦而形成的果皮损伤。伤处呈块状或网状,严重磨伤处呈深褐色或黑色。块状按占有面积计算,网状按分布面积计算。4要求4.1外观等级产品外观等级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外观等级指标项目特级一级二级基本要求果实充分发育,完整良好,新鲜洁净。无病害、无虫害,无异常气味或滋味,口感脆嫩汁多,具有可采收的成熟度同一等级的果实整齐度好。果形具有本品种应有的特征具有本品种应有的特征允许稍有不正,不允许有畸形果色泽具有本品种应有的色泽果梗果梗完整(不包括商品化处理造成的果梗缺省)果梗完整(不包括商品化处理造成的果梗缺省)允许果梗轻微损伤果面缺陷病害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虫果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碰压伤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磨伤不允许允许轻微磨伤总面积不超 0.5允许轻微磨伤,总面积不超 1.0果面虫伤不允许允许轻微虫伤,总面积不超0.03允许轻微虫伤,总面积不超 0.03果锈允许有轻微果锈,总面积不超20%允许有果锈,总面积不超 25%允许有果锈,总面积不超 30%注:产品不合格指标不超过两项,否则作降级处理。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PDNXH301202234.2理化指标产品理化等级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等级指标品种特级一级二级单果重(g)果实硬度(kg/cm2)可溶性固形物(%)单果重(g)果实硬度(kg/cm2)可溶性固形物(%)单果重(g)果实硬度(kg/cm2)可溶性固形物(%)翠冠4005.57.511.53505.57.511.53005.57.511.0翠玉3504.56.511.53004.56.511.52504.56.511.0苏翠1号3505.57.512.03005.57.512.02505.57.511.5注:同一个包装箱或包装盒的单果间重量允许偏差在50g。4.3绿色产品安全指标污染物限量指标应符合 GB 2762-2017,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 GB 2763-2016 和 NY/T 844-2017 的规定。5检测方法5.1外观检测用鼻嗅、口尝、眼看的方法进行基本要求、果形、色泽、果梗、果面缺陷等项目的检验。记录不符合外观要求的样品,不合格率以不符合感官要求的样品质量占抽检样品总质量的百分率计。5.2理化检测5.2.1单果重用经检验合格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称重。5.2.2硬度按 GB/T 10650-2008 鲜梨附录 B 规定的方法检测。5.2.3可溶性固形物果实向阳面去皮后,挤压出果汁,用折光式测糖仪检测。5.2.4总酸按 GB/T 12456-2008 的规定检测。5.3安全检测污染物限量按 GB 2762-2017 检测,农药残留限量按 NY/T 844-2017 的规定检测。6检验规则6.1组批检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PDNXH30120224同一生产基地、同品种、同等级、同一包装日期的鲜梨作为一个检验批次。6.2抽样方法抽样方法按 GB/T 8855-2008 中有关规定执行。抽样单填写的项目应与实货相符,凡与实货单不符,包装容器严重损坏者,应由交货单位重新整理后再进行抽样。6.3交收检验每批产品交收前,合作联社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单果重、可溶性固形物含量。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的产品方可交收。6.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文件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前后两次出厂检验结果差异较大;b)因人为或自然条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的变化;c)正常生产时,每三年进行一次;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6.5判定规则对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产品,以降级处理。6.5.1型式检验判定规则判定规则如下:a)安全指标中有一项指标检验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b)当理化、卫生指标出现不合格项目时,允许另取一份样品复检,若仍不合格,则判该项目不合格。当复检合格,则应再取一份样品作第二次复检,以第二次复检结果为准;c)对包装、标志、标签不合格的产品,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复检。7包装、运输和贮存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 T/PDNXH303-2022 的要求。_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