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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XTA
0001-2021
江西绿色生态
茶叶
0001
2021
江西
绿色生态
ICS 67.140.10X 65 T/JXTA 团体标准 T/JXTA 0012021江西绿色生态 茶叶 Jiangxi Green Ecology Tea 2021-01-20 发布 2021-01-30 实施 江西省茶叶协会 发 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JXTA 0012021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生态环境.2 5 茶叶生产和管理.2 6 质量安全追溯.4 7 履行主体责任.4 8 生态品牌.5 9 产品评价指标.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江西绿色生态”茶叶产品评价指标.6 I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JXTA 001202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江西省茶叶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院、江西省绿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标准技术审评中心、江西省茶叶协会、江西省茶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伦海、毛炜翔、刘涛、吴水前、王信斐、周学礼、黄光辉、陈亚茹、涂志明、周慶霖。II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JXTA 0012021 引 言 本标准是基于DB36/T 1138“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评价通用要求,采用认证或认定手段开展开展茶叶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的重要依据。III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JXTA 0012021 江西绿色生态 茶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江西绿色生态”茶叶的术语和定义、生态环境、茶叶生产和管理、质量安全追溯、履行主体责任、生态品牌、产品评价指标。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江西绿色生态”茶叶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开展自我评价及第三方评价认证或认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2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所有部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767 茶树种苗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20014.12 良好农业规范 第12部分:茶叶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GB/T 32744 茶叶加工良好规范 NY/T 288 绿色食品 茶叶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 NY/T 392 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 525 有机肥料 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NY 884 生物有机肥 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 NY/T 5018 茶叶生产技术规程 QX/T 486 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技术规范 HJ/T 192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DB36/T 1138“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评价通用要求 1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JXTA 0012021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江西绿色生态”品牌 依托江西良好的生态环境,突出江西绿色生态地域特性的区域品牌形象。3.2 “江西绿色生态”茶叶产品 符合“江西绿色生态”茶叶产品评价指标(见附录A)的要求,通过“江西绿色生态”茶叶产品认证或认定,获得“江西绿色生态”标志的茶叶产品。3.3 “江西绿色生态”产品认证标志 通过第三方认证或认定,符合“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评价规范,以图形印刷形式在产品(服务)说明性材料上作的统一标识。“江西绿色生态”认证标志图案见附录A。4 生态环境 4.1 县域环境 4.1.1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根据 HJ/T 192,(EI)应75。4.1.2 产地所在的县(市、区)域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优良率)应9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应75g/m3,符合 GB 3095 中二级限值的规定。4.1.3 气候品质评价指标应不低于 QX/T 486“优”标准。4.2 基地环境 4.2.1 种植基地应选择生态环境优、无污染的地区,远离工矿区和公路、铁路干线,避开污染源。4.2.2 种植基地的空气质量、灌溉水质、土壤环境质量、土壤肥力等应符合 GB 15618、NY/T 391 的要求。4.2.3 种植基地控地表水制断面符合 GB 3838 的规定,III 类以上水质比例应90%。4.2.4 种植基地和生产企业的大气、水、噪声污染物的排放分别应符合 GB 3096、GB 16297、GB 8978规定。4.2.5 茶叶产品种植区域和其它区域之间应设置 3m 以上的缓冲带或物理屏障。5 茶叶生产和管理 5.1 人员要求 5.1.1 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应参加生态农业及农业标准化、食品安全等相关培训。5.1.2 参与种植、采收、加工、贮藏、运输等人员应经过食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2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JXTA 0012021 5.2 生产管理 5.2.1 茶树种苗应符合 GB 11767 的规定。5.2.2 耕作:春茶前、春茶后及夏茶后宜实施浅耕,冬前宜实施深耕,有条件要推行茶园行间覆草免耕。茶园开垦应注意水土保持,根据不同坡度和地形,选择适宜的时期、方法和开垦技术;在茶园行间铺草或其他植物性覆盖物,在行间间作和梯边、梯壁上种植绿肥和饲料作物,在茶园与山林或农田交界的地段应修建隔离沟,茶园路边坡地应植树种草。5.2.3 施肥:肥料的使用符合 NY/T 394 的要求。根据土壤理化性质、茶树长势、预计产量、制茶类型和气候条件,确定合理的肥料种类、数量和施肥时间,实施茶园平衡施肥。宜多施有机肥,化学肥料和有机肥配合使用,农家肥施用前要经过无害化处理。5.2.4 茶园灌溉应综合考虑,采用节水灌溉进行。5.2.5 病虫草害防治: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优先采用农业、物理、生物防治措施。生物防治主要利用天敌和生物农药防治茶树病虫害,同时注意保护和利用当地茶园中的有益生物,减少人为因素对天敌的伤害;物理防治主要采取人工或器具防治病虫害,如灯光诱杀、人工捕杀,机械或人工防除杂草;化学防治使用农药及方法应符合 GB/T 8321、NY/T 393 的要求。5.2.6 采摘管理:采摘鲜叶要盛装在清洁、通风的器皿中。5.3 加工管理 5.3.1 整个加工过程符合 GB/T 20014.12 的要求。加工应符合 GB/T 32744、NY/T 5018 的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 NY/T 392 的要求。卫生要求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3.2 建立原料的验收或收购程序。自产或收购的鲜叶原料应在质量安全管理控措施下明确生产区、采收量要求和原料生产来源。不应收购劣变或已受有害物质污染的原料。5.3.3 加工场所应布局合理,保持清洁,具有防蝇、防鼠、防蟑螂、除尘等卫生防护设施,并经常检查维护。加工场所周围不应有粉尘、有害气体或其他扩散性的污染源。5.3.4 设备、工具、容器等应当保持清洁,应制定与原料、再制品直接接触部分的卫生防护要求。5.3.5 原料和成品应明确等级、规格,分别存放。落地茶叶、废弃物应在指定地点用有明显标志的专用容器分别收藏盛装,并及时处理。5.4 投入品管理 5.4.1 化肥应与农药应分开存放。使用或存储的肥料和农药列表应完整,保持更新。5.4.2 储存管理和使用人员应经过化学品专业培训,当处理、稀释或贮存农药和化肥时,应尽量最小化其对人类、食品产品、环境和水体的潜在危险;空农药瓶不能重复用于任何用途,包括食品、水、饲养禽畜或储存燃料。5.4.3 肥料和农药的使用记录都应妥善保存。5.5 包装及储运管理 5.5.1 包装应按标准操作,并有包装记录,其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产地、批号、重量、包装工号、包装日期等。5.5.2 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应是无污染、清洁、干燥、无破损、无异味。内、外包装物料应分别存放,并符合 NY/T 288、NY/T 658 的要求。5.5.3 成品包装标签应符合 GB 7718 的规定。5.5.4 原料、成品运输,不应与有毒、有害、易串味物质混装。运载容器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潮措施。3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JXTA 0012021 5.5.5 运输应符合 NY/T 1056 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5.5.6 贮藏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光、无异味,具有防尘、防鼠、防虫、防霉变、防异味等措施,并定期检查。5.6 供应和服务管理 5.6.1 宜采用绿色生态供应链管理,所有的种植原料都应保存记录或凭证,以明确原料的品类、批号和供应商名称。5.6.2 农药肥料供应商提供的农药肥料应满足 NY 525、NY 884 的规定。5.6.3 加工经营企业宜建立多样化的营销模式,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5.7 质量要求 5.7.1 茶叶生产及加工企业应负责制定和管理质量文件手册,并监督实施;负责生产资料、包装材料、原料及成品的内部检验;负责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生产、包装、检验等各种原始记录进行管理。5.7.2 企业应配备与茶叶生产规模、品种、产品检验要求相适应的人员、场所、仪器和设备。5.7.3 企业每年应将产品委托有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并获取产品检验报告。5.7.4 茶叶产品质量应符合 NY/T 288 的要求,茶叶中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6 质量安全追溯 6.1 建立茶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引入 GS1 技术统一编码、实现一次标注全流程使用,实现全程追溯管理。6.2 建立追溯信息保存和传输制度,根据茶叶质量安全追溯监管要求,录入生产数据。6.3 生产经营主体应建立茶叶生产档案,根据茶叶质量安全溯源平台的要求录入并上传茶叶生产过程相关信息,使用时应包括但不限于:主体概况;产地环境;投入品采购使用;农事操作、生产管理过程;上市日期;产品检测信息;包装标识。7 履行主体责任 7.1 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应采取科学的过程管理和检测手段,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履行质量主体责任。7.2 生产经营主体应与属地乡(镇)政府签订茶叶质量安全追溯承诺书。7.3 生产经营主体及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承诺和诚信经营宜纳入征信体系。7.4 生产经营主体确认其生产加工的茶叶存在安全危害时,应实施主动召回并提交主管部门备案。7.5 生产经营主体应对茶枝、农膜及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实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4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JXTA 0012021 8 生态品牌 8.1 应充分利用当地的特色品种和物种资源,传承地域生态文化,挖掘地域文脉,宣传“江西绿色生态”的文明理念。8.2 产品包装应按 DB36/T 1138 的要求统一使用“江西绿色生态”产品认证标志图案,视情况可等比例放大或缩小。其他色彩、用材、文字视图等多种元素自行设计,应避免过度包装。9 产品评价指标 涵盖生态环境、茶叶生产和管理、质量安全追溯、生态品牌评价四个方面,具体评价指标及分值应按附录A的规定执行。5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JXTA 0012021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江西绿色生态”茶叶产品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二级指标 评定指标评定指标 分数分数 生态环境(15分)县域环境(5分)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应75。气候品质评价指标应不低于QX/T 486“优”标准。2 产地所在的县(市、区)域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优良率)应9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应75g/m3。3 基地环境(10分)种植基地应选择生态环境优、无污染的地区,远离工矿区和公路、铁路干线,避开污染源。2 种植基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