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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AALE 002-2020 名优特农畜产品评价认定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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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AALE 002-2020 名优特农畜产品评价认定规范 002 2020 名优 农畜 产品 评价 认定 规范
ICS号 67.040 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B IMAALE 团体标准 T/IMAALE002-2020 代替:T/IMAALE002-2018 名优特农畜产品评价认定规范 Criteria For The Evaluation And Identification Of Ming You Te Agricultural And Livestock Products 2020-4-1 发布 2020-5-1 实施 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 发 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IMAALE-002-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附录A“名优特”农畜产品评价认定表是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内蒙古自治区轻工科学研究所、呼和浩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蒙古宇航人高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额尔敦羊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浩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品牌促进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俊青、李阳、周瑞龙、董妍、达来、张秀英、王尚义、王晶霞、董荣奎、赵继文、刘胜利、额尔敦木图。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IMAALE-002-2020 1 名优特农畜产品评价认定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名优特农畜产品的术语与定义、评价规则、评定程序与方法及申报条件。本标准适用于名优特农畜产品的评价认定。2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 名优特农畜产品 Ming You Te Agricultural And Livestock Products 依据附录A综合评分60分-100分 3 评价规则 3.1 总则 名优特产品评价应遵循符合法律法规、质量优良、效益良好、技术装备先进、发展前景广阔五项原则,同时应遵循“优中择优”和“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品质产品和地方特色产品评选名优特产品。3.2 符合法律法规 符合农牧业产业政策发展方向,生产、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拥有申报产品的合法注册商标且与核准类别一致,其商标在相关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3.3 质量优良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其中农畜产品加工企业须通过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有健全和有效运行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环境保护体系,建立了产品质量追溯制度指标高于国家标准。3.4 具有地方特色 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质农畜产品,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具有区域代表性,发展前景广阔。3.5 效益良好 产品批量生产已满3年,经济效益良好,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作用显著;目前生产规模相对较小,但具有市场推广潜力的新产品。3.6 技术装备先进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IMAALE-002-2020 企业生产技术先进,内部管理规范,严格按产品标准或地方标准组织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均实施标准化管理。3.7 发展前景广阔 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市场评价好,在当地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一定的占有率。4 评定程序与方法 评定程序与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5.1 在专家库或行业中确定评审组成员,成立评审组,确定评审组长,评审组由组长负责;5.2 按附录 A 逐项打分;5.3 评审以数据和证实材料为准。通过书面证明材料、样品鉴定、现场调查和网络信息、企业信用查询等方法核实申报材料的内容真实性;5.4 将所有分值汇总得出该产品的总评分;5 申报条件 5.1 申报产品须正式批量生产三年以上。5.2 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能源等法规的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5.3 符合农牧业生态环境的农畜产品的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5.4 三年内未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IMAALE-002-2020 3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名优特”农畜产品评价认定表 企业名称:产品名称:产品类别:会员单位:是 口 否口 项目项目 序号序号 评审依据评审依据 申报情况申报情况 得分得分 申请企业 概况 第 1 项 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包括注册资本和生产能力。(满分(满分 1010 分)分)第 2 项 企业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国家级 5 分:省级 3 分;市级 2分。计高分,不重复计分。(满分(满分 5 5 分)分)申 请 产 品 情 况 第 3 项 产品具有一定市场规模,包括销售收入、在企业产品中的占有率、市场占有率。(满分(满分 1010 分)分)第 4 项 申报企业拥有合法的产品商标权,提供注册商标复印件,计 5 分。商标注册正在办理中,并有国家商标局受理证明的,计 2 分。(满分(满分 5 5 分)分)第 5 项 申报产品商标受驰名商标法律保护(行政裁定,法律保护)、省著名商标、市(地)知名商标。国家级 5 分;省级 3 分;地市级 2 分。计高分,不重复计分。产业扶贫带动情况及获其它商标荣誉认证的可酌情给分,但总分相加不超过 5 分。(满分(满分 5 5 分)分)第 6 项 包装设计标识规范,标准。(满分(满分 5 5 分)分)第 7 项 产品生产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认证、GMP 认证等。可结合行业生产标准酌情给分,最高不超过 15 分。(满分(满分 1515 分)分)第 8 项 产品已获有机农畜产品认证、绿色农畜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等认证,并提供认证复印件。有机得 10 分、绿色得 8 分、无公害农产品得 5 分记高分,不重复计分。(满(满分分 1 10 0 分)分)第 9 项 产品特色分,获得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得 5 分,如无认证可根据产品特色酌情给分。(满分满分 5 5 分分)第 10 项 提供样品,专家根据产品包装外观、口感、质量等方面酌情给分。(满分(满分 1 10 0 分)分)专 家 酌 情 给 分 第 11 项 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优势,符合当地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为当地农牧业的龙头产品。由专家组根据相应行业评分。(满分(满分 5 5 分)分)第 12 项 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组织认定的奖项,其它获奖情况。由专家组根据所获奖项在行业中的权威性酌情给分,此项不包括第 5 项、第 6 项内容。(满分(满分 5 5 分)分)第 13 项 近三年获得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国家级、省市级、地市级;质量奖:国家质量奖,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科技示范基地/站:国家级、省市级、地市级。(满分(满分 1 10 0 分)分)专家评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 评审专家签字:评审专家签字:评审委员会意见评审委员会意见 评审会主任签字:评审会主任签字: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意见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意见 协会会长签字:协会会长签字:_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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