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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NAGS
005-2018
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规范第1部分:清理和烘干
005
2018
湖南
粮食
产后
服务中心
建设
技术规范
部分
清理
烘干
湖 南 省 粮 食 行 业 协 会 团 体 标 准T/HNAGS 0052018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规范第 1 部分:清理和烘干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Hunan post-harvest service centerPart 1:Cleaning and drying2018-05-26 发布2018-06-01 实施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发 布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T/HNAGS 0052018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湖南省粮食局提出。本标准归口单位: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湖南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湖南省粮食经济科技学会、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粮油工程设计所、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甜、邓树华、杨振和、杨永圣、王达能、裴健儒、吴树会、李凯龙、王玉莲、曾端辉、王东、周剑宇、苏振华、邓命军、毛青秀、蔡小平、陈昌勇。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T/HNAGS 00520181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规范第 1 部分:清理和烘干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湖南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规范的术语与定义、选址要求、分级及建设内容、技术要求、人员要求、环保要求、安全要求、编号规则等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湖南省内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清理和烘干系统的建设。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 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 7251.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 10595带式输送机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T 16714连续式粮食干燥机GB 17440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标准GB/T 24687微型谷物风选机GB/T 26893粮油机械圆筒初清筛GB/T 26894粮油机械振动清理筛GB/T 29890粮油储藏技术规范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322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LS/T 1206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LS/T 1217简易仓囤储粮技术规程LS/T 3514粮食斗式提升机LS/T 3515粮食带式提升机LS/T 8004粮食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JB/T 3926垂直斗式提升机JB/T 6672燃煤热风炉JB/T 10268批式循环谷物干燥机NY/T 464热风炉质量评价规范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T/HNAGS 00520182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五代服务为农户提供代清理、代烘干、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服务的简称。3.2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一种以五代为主要服务内容,为农户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机构。3.3烘干系统生产能力烘干机日烘干能力参照农业部规定的装机容量*2批次,年烘干能力为装机容量*50批次计算。3.4湘西地区包括湘西自治州、张家界、怀化市。4选址和总平面布局要求4.1应距民用建筑不小于 25 m。4.2应有稳定可靠的粮源,并具有相应规模的粮食储备量或中转量,流向合理,效益明显。4.3应具有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具备可靠、适用、经济的电源、水源、通信等外部配套资源。4.4应避开高压线、地下光缆、电缆、输油输气管道等设施。4.5应避开受泥石流、滑坡等直接危害的地段。避免洪水、潮水和内涝威胁。4.6应远离污染源及易燃易爆场所,且应位于污染源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4.7符合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4.8中心总平面布置应做到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简捷、布局紧凑合理。4.9总平面规划宜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4.10宜选择具有现有粮食仓储设施优势(可满足一年以上安全储粮条件)、现有空置场地优势及人员技术优势的基层粮食收储企业。5分级及建设内容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T/HNAGS 005201835.1分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按三级建设,具体分级见附录A。5.2建设内容非湘西地区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内容与设备规模见附录B。湘西地区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内容与设备规模见附录C。6技术要求6.1设备要求6.1.1清理设备6.1.1.1圆筒初清筛6.1.1.1.1筛面应由冲孔的耐磨钢板制成。6.1.1.1.2任何连续24 h工作后,筛面的堵塞面积不得超过20%。6.1.1.1.3其他要求应符合GB/T 26893 的规定。6.1.1.2振动清理筛6.1.1.2.1筛板应由冲孔的耐磨钢板制成。6.1.1.2.2参照6.1.1.1.2。6.1.1.2.3其它要求应符合GB/T 26894的规定。6.1.1.3风选机应符合GB/T 24687 的规定。6.1.2干燥机6.1.2.1应选用国家或湖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中相关设备,宜选用低温批式循环谷物干燥机。6.1.2.2应配制全自动在线水分测定仪,必要的温度传感器、料位传感器、干燥机和燃烧器安全保护装置和报警装置等,并能与自动控制显示仪联动操作。6.1.2.3系统配置的自动化控制装置应具备电气自动保护、粮食进出机流量自动控制、热风风量自动调节、自动超温报警、故障报警和记忆等功能,热风温度传感器应能实时检测并显示热风温度。自控系统能自动检测最高热风温度,超过安全值时可自动报警。6.1.2.4使用寿命应10年。大修周期应3年。6.1.2.5连续式粮食干燥机应符合GB/T 16714 的规定;低温批式循环谷物干燥机其他指标应符合JB/T10268 的规定。6.1.3热风炉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T/HNAGS 005201846.1.3.1应采用间接式加热。热风温度波动范围、热风炉热效率应符合NY/T 464 的规定。6.1.3.2燃煤热风炉应符合JB/T 6672 的要求。6.1.3.3生物燃料热风炉应采用立式转动排灰炉排或机械传动的链条炉排;换热器应为垂直列管换热器。高温段易采用耐热不锈钢材料制造。鼓风机采用变频调速控制,并与热风炉炉温传感器联锁;热风炉应配备安全保护装置。6.1.4输送设备6.1.4.1斗式提升机斗式提升机尾轮应采用条幅轮;畚斗采用防静电的耐磨高分子材料;畚斗带应采用聚脂尼龙(EP)带芯,每层芯层的抗拉强度200 N层mm,带的延伸率l%;每经过1次提升后,破碎率增值:湿稻谷0.15%/次;干稻谷0.3%/次;其他指标应符合LS/T 3514、JB/T 3926 的规定。6.1.4.2带式输送机机头驱动轮应有4 mm凸度的鼓形;室外输送机应加可拆卸防雨(防尘)盖;输送带应采用聚酯尼龙橡胶带;其他指标应符合GB/T 10595 和LS/T 3515 的规定。6.1.5钢板仓(缓冲仓、周转仓)6.1.5.1宜采用装配式钢板仓,锥底镀锌钢板仓的底斗应满足不同粮食自流出仓的溜角要求。6.1.5.2应配备有高、低料位器。6.1.5.3应配有检修平台、护栏、爬梯、扶手、仓门、闸门等。6.1.5.4设计应符合GB 50322 的规定。6.1.6溜管6.1.6.1材料宜采用3 mm钢板或玻璃等材料制作。6.1.6.2支撑结构应稳定,溜管旁边应设置维修通廊。6.1.6.3角度要求:稻谷45;杂质、灰尘60。6.1.7粉尘控制系统6.1.7.1在卸粮坑、初清筛、清理筛、干燥机排粮口、输送机卸料口和提升机进料口设置吸尘点。6.1.7.2应配置充足空间的沉降室。粉尘浓度要求:室内l0 mg/m3;室外工作环境15 mg/m3。6.1.8检化验设备6.1.8.1应配置满足日常运营服务的粮食基本的检化验设备。具体配置见附录D。6.1.8.2、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宜配备重金属快速检测设备。有条件的可配备卫生指标的检测设备。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T/HNAGS 005201856.1.9电气及控制系统6.1.9.1电气系统应设有独立的配电箱和照明;应设总等电位连接系统。电源进线处均应设过电压保护。6.1.9.2配电箱等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 17440 的规定。6.1.9.3移动式和携带式电气设备线路,应采用五芯重型橡套电缆。6.1.9.4配电装置用能够承受持续1秒钟30kA的冲击电带来的热磁影响而不受损坏。6.1.9.5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采用TN-C-S系统时,当保护导体与中性导体从某点分开后不应再合并,且中性导体不应再接地。6.1.9.6粉尘爆炸危险区内设备、机架、管道均应做防静电接地。6.1.9.7控制系统应配有计算机操作台(或触屏)、MCC柜、现场装置、照明设备以及电源插座。6.1.9.8MCC柜制造应符合GB 7251.1 的规定。6.1.9.9设备启动声光报警装置的数量和安装位置应保证在该生产线的所有位置都可清楚听到报警,报警鸣响20s。6.1.10钢结构工程6.1.10.1罩棚宜采用轻型门式刚架结构,结构计算应符合GB 50017 的规定。当罩棚用于存粮时,地面应设置有防潮层,罩棚地面高于室外地坪300 mm。6.1.10.2支撑设备的钢结构件,应能够承载各种作业的正常荷载、风力及其它荷载所引起的振动。6.1.10.3所有钢结构应进行喷砂除锈表面处理,并进行喷漆或镀锌处理。6.1.11道路、地面工程素土夯实+200 mm厚、碎石垫层+200 mm厚、水泥稳定级配砂石垫层+200 mm厚的C30细石混凝土面层。6.2储存仓房要求6.2.1湿谷仓6.2.1.1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宜配备仓容适度的湿谷仓。6.2.1.2应配备机械通风系统。6.2.1.3仓房建设应符合建标172粮食仓库建设标准的要求。6.2.2储存仓6.2.2.1应满足粮食安全储存期不少于一年的基本使用要求。仓房建设应符合建标172 粮食仓库建设标准的要求。墙体和屋面保温隔热应符合GB/T 29890 的规定。6.2.2.2应配置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粮情测控等配套设备;有条件的宜配置低温储粮系统。6.2.3仓房改造湖南省粮食行业协会T/HNAGS 00520186应按LS/T 8004 的相关要求。涉及结构安全的维修改造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改造的安全措施应满足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6.3信息化技术要求6.3.1宜建立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化作业系统、仓储视频监控系统、辅助信息系统和信息化基础设施。6.3.2应能实现与业务及管理单位的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全程质量追溯。7人员要求7.1应配备 1 名及以上安全生产专员。7.2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应具备开展产后服务所需专业技术人员 3 人以上,其中至少 1 人具有粮油保管员资质、1 人具有粮油质量检验员资质。级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具备开展产后服务所需专业技术人员 4 人以上,其中至少 2 人具有粮油保管员资质、1 人具有粮油质量检验员资质。7.3安全生产专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均应定期参加设备安全操作、安全防护、紧急救援知识的培训。7.4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均应定期参加粮油储藏及检化验的培训。8环保要求8.1锅炉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制和烟气黑度限制应满足 GB 13271 的有关规定。8.2噪声控制应符合 GB 12348 和 GB 3096 的有关规定。8.3炉渣、废渣等废弃物贮存和排放应符合 GB 18599 的有关规定。8.4粉尘控制应符合 GB 17440 的规定。8.5废水排放应符合 GB 8978 的规定。9安全要求9.1应配备消防装置,灭火器配置应符合 GB 5014 的有关规定。9.2应在作业区张贴符合 GB 1563 有关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9.3耐火等级和防火间距等其他防火要求应符合 GB 5001 的有关规定。9.4生产作业过程应按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库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