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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CXYCXH
001-2021
霍城薰衣草干花制品
001
2021
霍城
薰衣草
干花
制品
ICS 65.020 CCS B00/09 T/HCXYCXH001-2021 霍城薰衣草干花制品 Huocheng lavender dried flower products 2021-01-04 发布 2021-01-05 实施 霍城县薰衣草(香料)产业发展协会 发 布 团体标准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HCXYCXH001-2021 1 前 言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编写。本标准由霍城县薰衣草(香料)产业发展协会提出。本标准由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本标准由霍城县农业农村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霍城县农业农村局,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科学研究所,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霍城县薰衣草(香料)产业发展协会,霍城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亮亮,马荣,王浩,姜金勇,马国军,孙守双,梁萌,唐军,马彦红。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HCXYCXH001-2021 2 霍城薰衣草干花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霍城薰衣草干花的术语和定义、要求、产品等级分级、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霍城县薰衣草干花及干花等级分级。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2729.2 香辛料和调味品 GB/T 14454.2 香料 香气评定法 GB/T 22497 粮油储藏 熏蒸剂使用准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附属物 花梗、苞片、叶和花粉等来自薰衣草,但不是花粒的组成部分。3.2 外来物 来自薰衣草以外所有物质。示例:薰衣草的外来物质包括:动物(活虫、死虫、虫尸碎片)、非动物(其他植物、叶、茎和草)、沙石和塑料。3.3 白头 薰衣草干花产品收获前遭受雨淋、收获后长时间堆制未晾晒和晾晒过程薰衣草过厚长时间未翻动引起花粒或花瓣变白,变黄。4 质量要求 4.1 通则 不添加任何外来物质、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干花产品为霍城薰衣草干花制品。4.2 原料要求 4.2.1 采收要求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HCXYCXH001-2021 3 在开花季节,当薰衣草进入盛花期时进行采收,薰衣草开花部分用于干花的原料,收割过程中只留有茎秆,不得带有叶片,杂草,采收后装车时间不宜过长,应及时运至晒场进行晾晒。4.3 生产过程质量要求 4.3.1 晾晒 薰衣草收获后需在12 h内进行晾晒,晾晒应选择干净、平整的晾场,晾晒前对晾场进行清扫,晾场中不得有落叶、土块、石块等影响薰衣草干花品质的杂物。晾晒过程中注意薰衣草厚度,并定期翻动。4.3.2 脱粒 薰衣草晾晒干后脱粒,脱粒过程中不得通过外力碾压脱粒 4.3.3 除杂 通过筛选机、捡秆机、风选机筛选,去除花粒中的长花梗、粉尘、小石块等杂质。4.3.4 除虫 利用微波法、熏蒸法对干花制品进行除虫处理,处理后应及时包装,熏蒸法应符合GB/T 22497中的要求。4.4 感官要求 薰衣草干花制品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一级 二级 三级 外观 花粒完整,饱满,大小均匀,目测可见附属物、极少量白头。目测可见大量白头及少量附属物。色泽 紫色,色泽均匀一致 紫色为主,其中混杂部分白色,色泽不均匀 气味 有薰衣草特征性的纯正香气,无异味。4.5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要求 一级 二级 三级 附属物 3%3%10%3%10%白头 0.5%0.5%10%10%外来物 0.5%1.0%1.0%注:一级产品附属物、白头、外来物合计3%;二级产品附属物、白头、外来物合计10%;三级产品的附属物、外来物合计10%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HCXYCXH001-2021 4 4.6 净含量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允许短缺量应符合JJF 1070中的相关规定。5 检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5.1.1 将待测样品置于白纸上,在明亮处观察薰衣草干花花粒大小、饱满度、完整度、花绒情况、白头数量、附属物含量、外来物含量、色泽,并嗅其气味。5.1.2 如有特殊要求则按 GB/T 14454.2 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香气评价。5.2 理化指标 5.2.1 附属物、外来物和白头含量检测时,从样品上部、中部、下部随机抽取 100g 样品混匀,按照四分法在抽取的 100g 样品中随机抽取 25g 挑选出其中的附属物、外来物和白头,分别称重,附属物率、外来物率和白头率计算按(1)执行。%100mmx21.(1)式中:x附属物率,外来物率、白头率,%;m1样品中附属物重量、外来物重量、白头重量,g;m2样品总重量,g。5.3 净含量 净含量允许短缺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 检测规则 6.1 同一产地、同一加工日期、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2 产品抽样按照 GB/T 12729.2 规定执行。6.3 产品附属物、外来物和白头重量用精度为 0.01 g 电子天平称量。6.4 型式检验 6.4.1 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生产或贮藏环境发生较大变化;b)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c)交收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执时。6.5 出厂检验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HCXYCXH001-2021 5 6.5.1 出厂检验的项目为:感官指标和理化指标。6.5.2 每批次产品经生产单位按标准规定项目检验合格后,出具合格证明方可出厂。6.6 判定规则 6.6.1 当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若一项或一项以上检测项目不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不合格。6.6.2 感官、理化指标、净含量不合格时,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他指标不得复检。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签、标志 下列各项应直接标注在包装和标签上:a)商品名、产品形态和植物学名;b)包装和生产者的姓名、地址和标注或商标名称;c)批次号;d)净重;e)产品级别(与本部分相适应);f)生产地;g)储存条件;h)买方需要的信息(收获年份和包装日期);i)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可选);j)生产日期(可选);以上信息或部分可附在合同文件中。7.2 包装 薰衣草干花产品应包装在牢固、防水、洁净、完好的容器里;包装材料不得影响薰衣草干花的质量、且可抵御外部环境的干扰,包装材料应能防水、对消费者无害;包装应符合环保的要求。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7.3.2 运输过程中应防挤压、防雨、防潮、防晒,装卸时应轻搬、轻放。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易污染的货物混装混运。7.4 贮存 7.4.1 贮存库房应清洁、卫生、阴凉、干燥、通风、无异味,并做好标识。7.4.2 产品贮存应离地、离墙,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的物品同处贮存。7.4.3 霍城薰衣草干花贮存 1 年以上,应对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及虫蛀情况进行检查检测,对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方可继续售卖。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HCXYCXH001-2021 6 A A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霍城薰衣草干花产品各等级样品 霍城薰衣草干花产品各等级样品见图A.1。一级 二级 三级 图A.1 霍城薰衣草干花产品各等级样品 _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