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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ZSX
055.2-2019
刺梨系列产品
刺梨精粉固体饮料
055.2
2019
刺梨
系列产品
固体
饮料
1ICS 67.160.20X 51备案号:团体标准T/GZSXT/GZSX055.2-2019刺梨系列产品 刺梨精粉(固体饮料)2019-09-30 发布2019-10-20 实施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发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I前前言言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定制定。本标准由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宏财聚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宏财刺梨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刺梨产业研究院、六盘水盈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鲁鹏、李波、朱波、尚杰、李贵荣、邹雷、缪钢、龚孟、李娅英。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2T/GZSX055.2-2019刺梨系列产品 刺梨精粉(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刺梨系列产品刺梨精粉(固体饮料)的要求(含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刺梨果汁或刺梨浓缩汁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麦芽糊精辅料及食品添加剂,经配料、混合、浓缩、干燥、包装等工艺加工生产而成的刺梨系列产品刺梨精粉(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8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2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0884 麦芽糊精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T/GZSX 055.1-2019 刺梨系列产品 刺梨浓缩汁3要求3.1原料3.1.1刺梨果实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3T/GZSX055.2-2019应新鲜、成熟、无病虫害及霉烂的刺梨(Rosa roxburghiiTratt)果实。3.1.2刺梨果汁所采用的刺梨原果汁应是用符合 3.1.1 要求的刺梨果实,用机械加工方法所得,不得使用并未经浓缩、稀释和发酵的刺梨原果汁。3.1.3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4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3.1.5刺梨浓缩汁应符合 T/GSZX 055.1-2019 的规定。3.1.6其他辅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色泽黄色或橙黄色取 5g 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色泽、形态、有无杂质,嗅其气味,漱口后根据食用方法品尝辨其滋味形态疏松粉末状,无结块,无霉变滋味和气味具有刺梨的滋味和气味,味酸、涩,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维生素 C(以 L(+)-抗坏血酸计),mg/kg6000GB 5009.86 第三法水分,g/100g8.0GB 5009.3铅(以 Pb 计),mg/kg0.9GB 5009.123.4微生物及致病菌限量应符合表 3 规定。表 3微生物及致病菌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 4789.15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 29921的规定执行GB 4789.4、GB 4789.10第二法注: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4T/GZSX055.2-20193.5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3.6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7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 12695 的规定。4检验规则4.1组批同一原料、同一班次、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组批。4.2抽样每批产品随机抽取 18 个独立包装,其中 12 个独立包装用于检验、6 个独立包装用于留样备查。4.3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4.3.1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内容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4.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3.23.6的全部项目,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原料产地、加工工艺或生产设备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4.4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时,判为合格品。否则,应用留样产品或对同批产品双倍抽样进行不符合项的复验,判定结果以复验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进行复检。5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5.1标签、标志食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的规定、营养标签应符合 GB 28050 的规定。产品包装应有明显标志,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5.2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5T/GZSX055.2-20195.3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过程中不得曝晒、雨淋、受潮。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撞击、挤压。5.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包装箱底部应有垫有材料,离墙离地保存,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储存。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5 6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