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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FCA 051-2020 分子化保健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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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DFCA 051-2020 分子化保健酒 051 2020 分子 保健酒
ICS 67.160.10 X 63 团体标准 T/GDFCA 0512020 分子化保健酒 Molecularization health-care Wine 2020-12-21 发布 2020-12-25 实施 广东省食品流通协会 发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GDFCA 0512020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产品分类.2 5 技术要求.2 6 生产和加工过程卫生要求.6 7 检验方法.6 8 检验规则.8 9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10 参考文献.11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GDFCA 051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广东省食品流通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中科药业有限公司、广州食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科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好杰宏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中科健康产业集团江苏药业有限公司、吉林大学无机合成与制备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天祥(广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天祥粤澳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食品流通协会、天方健(中国)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中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华润创业(深圳)有限公司、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广州生命码科技有限公司、意润健康产业(广州)有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冯鹏、陈恒、周亚杰、钱一帆、沈建、吴小峰、朱宏、庞无瑕、文钰、廖建平、周宝诗、孙恬、彭荣生、张国鸿、李超宇、李兴宇、杨克炜、冯德悦。本文件是首次发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GDFCA 0512020 1 分子化保健酒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分子化保健酒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的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分子化保健酒生产、经营、检测、标签以及其他有关领域。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 500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GB 5009.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 GB 5009.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GB 5009.1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 GB 5009.2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氨基甲酸乙酯的测定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 5009.2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 GB 5009.2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GDFCA 0512020 2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038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GB 17405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办法 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分子化 Molecularization 特指以可食用或药食两用(或符合相关规定)物质为主要原料,结合利用冷冻干燥、低温超细粉碎、提取浓缩等工艺获得有效成分,经分子筛分离、分子蒸馏等去除有害物质,再经调配、混合、加工的技术。3.2 分子化保健酒 Molecularization health-care wine 特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注册或备案,并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分子化酒,它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符合本标准要求。4 产品分类 4.1 植物类分子化保健酒 利用食用或药食两用(或符合相关规定)植物为主要原料具有该植物物质有效成分的分子化保健酒。4.2 动物类分子化保健酒 利用食用或药食两用(或符合相关规定)动物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具有该动物物质有效成分的分子化保健酒。4.3 动植物类分子化保健酒 同时利用动物、植物有效成分制成的分子化保健酒。4.4 其他类分子化保健酒 除上述以外的分子化保健酒。5 技术要求 5.1 原料和辅料要求 5.1.1 白酒应符合 GB 2757 的规定。5.1.2 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5.1.3 所添加的药食同源物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5.1.4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1.5 其他原辅料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GDFCA 0512020 3 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指 标 植物类 动物类 动植物类 其他类 外观a 清亮透明,无沉淀及悬浮物 色泽 具有该产品固有的色泽 香气 具有相应的植物香和酒香,诸香和谐纯正 具有相应的动物脂香和酒香,诸香和谐纯正 具有相应的动植物香和酒香,诸香和谐纯正 具有本类型酒应有的香气,诸香和谐纯正 滋味 具有该产品固有的滋味,醇和、舒顺协调,无异味 风格 具有该产品固有的风格 a 12个月以上的瓶装产品允许出现少量的沉淀 5.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酒精度a(20),%vol 53.0 总酸(以乙酸计),g/L 6.00 总糖b(以葡萄糖计),g/L 200 总酯c(以乙酸乙酯计),g/L 0.35 甲醇d,g/L 0.6 氰化物d(以HCN计),mg/L 2 干浸出物,g/L 50.0100.0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GDFCA 0512020 4 表 2 理化指标(续)项目 指标 a:酒精度标签标识值与实测值偏差不得超过1.0/%vol。b:总糖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偏差不得超过10.0/%vol。c:总酯仅限于蒸馏酒为酒基(且酒精度25%vol)的分子化保健酒。d:甲醇、氰化物指标均按100%酒精度折算。5.4 食品添加剂限量 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同时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 食品添加剂限量 项目 指标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mg/kg)不得检出(5)糖精钠(以糖精计)/(mg/kg)不得检出(5)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mg/kg)不得检出(0.03)二氧化硫残留量(以 SO2计)/(mg/kg)150 合成着色剂a 不得检出b a:合成着色剂具体检测项目视产品色泽而定。b:合成着色剂方法检出限:柠檬黄、新红、苋菜红、日落黄均为0.5mg/kg,亮蓝、赤藓红均为0.2mg/kg,诱惑红为25mg/kg。5.5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污染物限量 项目 指标 铅(以 Pb 计)/(mg/kg)0.2 镉(以 Cd 计)/(mg/kg)1.0 汞(以 Hg 计)/(mg/kg)0.1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GDFCA 0512020 5 5.6 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 2761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应符合表5的要求。表5 真菌毒素限量 项目 指标 黄曲霉毒素 B1/(g/kg)5 黄曲霉毒素总量a/(g/kg)10 a:黄曲霉毒素总量以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B2、黄曲霉毒素G1、黄曲霉毒素G2之和计。5.7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 微生物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菌落总数/(CFU/mL)1000 大肠菌群/(MPN/mL)0.43 霉菌和酵母/(CFU/mL)50 致病菌 指标 n c m 沙门氏菌 5 0 0/25mL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25mL 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5.8 其他危害成分限量 5.8.1 应符合表 6 的规定。5.8.2 兽药、农药最高残留和其他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公告的要求。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GDFCA 0512020 6 表6 其他危害成分限量 项目 指标 邻 苯二 甲酸 酯类 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DEHP)/(mg/kg)1.5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mg/kg)9.0 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mg/kg)0.3 氨基甲酸乙酯/(g/kg)30 5.9 功效或标志性成分 应符合国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或国家批复的相关文件的规定。5.10 保健功能 应符合国家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规定,具有产品所声称的功能。5.11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的规定。6 生产和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17405 的规定。7 检验方法 7.1 一般规定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分析纯的试剂和 GB/T 6682 中规定的三级水。试验方法中所使用标准滴定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 GB/T 601,GB/T 603 的规定制备。7.2 感官要求 按 GB/T 15038 规定的方法测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GDFCA 0512020 7 7.3 理化指标 7.3.1 酒精度(20):按 GB 5009.225 规定的方法测定。7.3.2 总酸(以乙酸计):按 GB/T 10345 规定的方法测定。7.3.3 总糖(以葡萄糖计):按 GB/T 15038 规定的方法测定。7.3.4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按 GB/T 10345 规定的方法测定。7.3.5 甲醇:按 GB 5009.266 规定的方法测定。7.3.6 氰化物(以 HCN 计):按 GB 5009.36 规定的方法测定。7.3.7 干浸出物:按 GB/T 15038 规定的方法测定。7.4 食品添加剂限量 7.4.1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糖精钠(以糖精计):按 GB 5009.28 第一法规定的方法测定。7.4.2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按 GB 5009.97 第三法规定的方法测定。7.4.3 二氧化硫残留量(以 SO2计):按 GB 5009.34 规定的方法测定。7.4.4 柠檬黄、新红、苋菜红、日落黄、亮蓝、赤藓红:按 GB 5009.35 规定的方法测定。7.4.5 诱惑红:按 GB 5009.141 规定的方法测定。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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