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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ZB 2002-2020 绿豆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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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ZB 2002-2020 绿豆糕 2002 2020
ICS 67.060 CCS X 11 团体标准 绿豆糕 Lv dou gao 2020-12-18 发布 2020-12-30 实施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发 布 T/ZZB 20022020 T/ZZB 20022020 I 目 次 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产品分类.25 基本要求.26 技术要求.27 试验方法.38 检验规则.49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510 质量承诺.5 T/ZZB 2002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制定。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参与起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杭州思味王食品有限公司、嘉兴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浙江信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曾敏、王建清、卜军、沈涛、彭玉慧、姚远、闻静、陈铖、郑成红、陈召桂。本文件评审专家组长:陈小珍。本文件由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T/ZZB 20022020 1 绿豆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绿豆糕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承诺。本文件适用于无内馅绿豆糕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含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70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卫生规范 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T 10462 绿豆 GB 196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 GB/T 20977 糕点通则 GB/T 23529 海藻糖 GB/T 23780 糕点质量检验方法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LS/T 3103 菜豆(芸豆)、豇豆、精米豆(竹豆、揽豆)、扁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75 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T/ZZB 20022020 2 3 术语和定义 3.1 绿豆糕 lv dou gao 指以脱皮绿豆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芸豆、添加(或不添加)糖、水、食用油等其他辅料,经预处理、成型、烘烤、冷却、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产品。3.2 绿豆含量 content of mung bean 指绿豆占所有原料的质量分数。4 产品分类 产品按口味不同分为原味和桂花味绿豆糕。5 基本要求 5.1 设计研发 5.1.1 企业应具备设计、优化绿豆糕生产工艺的能力,设计时应考虑消费者健康安全和需求体验。5.1.2 应根据产品的特性通过设计和优化产品配方,调整烘烤工艺温度和时间,以达到产品最佳口感。5.2 原辅材料 5.2.1 绿豆品种应为明绿豆、黄绿豆,应符合GB/T 10462中一等级的规定。其中农药残留应符合GB 2763及农业部相关公告的规定。5.2.2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中优级品的规定。5.2.3 海藻糖应符合 GB/T 23529 无水海藻糖优级品的规定。5.2.4 黄油应符合 GB 19646 稀奶油的规定。5.2.5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5.2.6 芸豆应符合 LS/T 3103 的规定。5.2.7 桂花应采用干制的金桂花,花瓣金黄、花香馥郁,无杂物。5.3 工艺及装备 5.3.1 采用自动成型设备、自动控温控时的烘烤设备和自动包装设备。5.3.2 烘烤工艺采用上下温度差异及分段时间烘烤技术。5.4 检验检测 5.4.1 应配备感官、水分、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的检测设备。5.4.2 应对生产过程的微生物进行监控,对终产品的感官、水分、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进行检测。6 技术要求 T/ZZB 20022020 3 6.1 感官要求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1 感官指标 项目 要求 组织形态 外形完整,无变形。组织细腻,无明显颗粒,无糖粒或粉块。色泽 具有该产品相应的色泽,色泽均匀。滋味与气味 具有该产品的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杂质 无其他肉眼可见的外来异物。6.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要求 绿豆含量,%25 水分,%20.0-28.0 总糖,%38.0 粗脂肪,%15.0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mg/kg 0.25 酸价(以脂肪计)(KOH),g/100 g 5 6.3 微生物指标 6.3.1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 GB 29921 中熟制粮食制品(含焙烤类)的规定。6.3.2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限量应符合 GB 7099 的规定。6.4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且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山梨酸、甜蜜素、安赛蜜。6.5 真菌毒素限量和污染物限量 6.5.1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6.5.2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6.6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5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7 试验方法 7.1 感官 按GB/T 20977规定的方法检测。T/ZZB 20022020 4 7.2 绿豆含量 应按原始配料计算,生产企业应保存生产记录。7.3 水分 按GB 5009.3第一法规定的方法检测。7.4 总糖 按GB/T 23780规定的方法检测。7.5 粗脂肪 按GB 5009.6第一法规定的方法检测。7.6 过氧化值 按GB 5009.227规定的方法检测。7.7 酸价 按GB 5009.229规定的方法检测。7.8 微生物限量 按GB 7099和GB 29921规定的方法检测。7.9 食品添加剂 按相应的食品添加剂国家文件规定的方法检测。7.10 真菌毒素限量 按GB 2761规定的方法检测。7.11 污染物限量 按GB 2762规定的方法检测。7.12 净含量 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规定的方法测定。8 检验规则 8.1 出厂检验 8.1.1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方质检部门按文件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8.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8.2 型式检验 8.2.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T/ZZB 20022020 5 b)正式生产时,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的质量;c)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8.2.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文件中第 6 章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8.3 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批投料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8.4 抽样 在成品库内随机抽样,抽样数量应满足检验的需求。8.5 判定规则 8.5.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文件,判为合格品。8.5.2 检验项目(除微生物以外)如有一项不符合文件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后如仍不符合文件,判为整批不合格。8.5.3 微生物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文件,不得复验,直接判为整批不合格。9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9.1 标签 9.1.1 预包装上的标签除了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如下内容:a)应标明产品分类:烘烤类糕点;b)应标明加工方式:热加工。9.1.2 预包装内的最小包装应在显著位置标上产品品名、规格、和生产批号。9.2 标志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9.3 包装 包装物应符合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其中内包装复合膜应符合 GB/T 10004 及溶剂残留量总量1.0 mg/m2的规定。9.4 运输 9.4.1 装卸时应小心轻放,严禁重压。9.4.2 运输须用厢式车,车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卫生,并做好防晒、防淋工作,不得与其它有污染的物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运。9.5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阴凉、干燥和避免阳光直射的库房内,有防尘、防蝇、防鼠等设施。不得与其它有污染的物品或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10 质量承诺 T/ZZB 20022020 6 10.1 在本文件规定的贮存条件下,制造商承诺产品自生产之日起 120 天内,如有质量问题的,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付。10.2 应建立客服电话,网络投诉平台等,对于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在 24 小时内作出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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