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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
2161-2019
冷库安全管理规范
2161
2019
冷库
安全管理
规范
ICS 27.200 P 49 DB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 21612019 冷库安全管理规范 Cold storage safe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2019-07-12 发布 2019-10-01 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4/T 21612019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设计、建设与施工安全管理.2 5 设备设施及配套工程安全管理.2 6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5 7 应急管理.7 8 安全监督管理.7 DB44/T 2161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的相关规定起草。本标准由广东省冷链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广东省商务厅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省冷链协会、广州冷藏行业协会、广州市粤联水产制冷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广州炜洹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松洋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市星洲源果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德信昌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桂江冷库储存配送有限公司、东莞市华雪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健华、谭燕红、李杞容、曹康、杜子坤、陈鹍棠、朱小青、姜志方、张槟垣、任雪鸿、李宪光、郑伟生、刘灿成、叶卓轩、王娟。DB44/T 21612019 1 冷库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冷库设计、建设与施工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及配套工程安全管理,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及安全监督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库容量为5000立方米及以上的氨制冷、氟利昂制冷及其它冷媒系统制冷的冷库进行安全管理。库容量5000立方米以下的冷库安全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Z 2.2 工业场所有害物质因素 物理因素 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28009 冷库安全规程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30077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 GB/T 30134 冷库管理规范 GB 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72 冷库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SBJ 16 气调冷藏库设计规范 TSG D0001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TSG 08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 21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DB44/T 26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氨制冷 ammonia refrigeration 通过氨压缩机、冷却器、节流阀、蒸发器等组成的循环密闭系统中进行,氨液通过节流阀降低压力进入蒸发器后,吸收被冷却介质的热量而蒸发,使介质温度降低,达到制冷的目的。DB44/T 21612019 2 3.2 氟利昂制冷 freon refrigeration 通过氟利昂压缩机、冷却器、节流阀、蒸发器等组成的循环密闭系统中进行,氟利昂通过节流阀降低压力进入蒸发器后,吸收被冷却介质的热量而蒸发,使介质温度降低,达到制冷的目的。4 设计、建设与施工安全管理 4.1 规划选址与总平面布置 4.1.1 新建、改建、扩建冷库的规划选址应符合当地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并经相关规划建设部门批准。4.1.2 冷库选址应符合 GB 50016、GB 50072、GB 50187 的规定。4.1.3 使用氨制冷剂的冷库如在相邻集中居住区宜选择全年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使用液氨制冷的,其中控室(值班室)不得设在制冷机房内。4.1.4 总平面布置和其它相关要求应符合 GB 50016、GB 50072 的规定;气调库应符合 SBJ 16 的规定。4.2 设计与施工 4.2.1 冷库及制冷设备设施的设计、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4.2.2 冷库的安全设施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2.3 冷库各专业及相关设备设施的设计、验收应满足 GB 50016、GB 50057、GB 50058、GB 50072等的要求。5 设备设施及配套工程安全管理 5.1 设施设备 5.1.1 总则 5.1.1.1 冷库的设备设施应按 GB 50072、GB 28009 的要求选用和配置。5.1.1.2 冷库在用、备用设备设施应统一标识或编号,并由指定人员管理。5.1.1.3 冷库在用、备用设备设施应完好,运行状况良好,附件齐全。5.1.2 压缩机 5.1.2.1 制冷压缩机应设置超压、电流过载等安全保护装置。5.1.2.2 每套压缩机组启动控制柜(箱)及机组控制台应设置紧急停机按钮。5.1.2.3 制冷压缩机高压排气管道处和制冷剂泵出液管应设止回阀。5.1.2.4 水冷却式制冷压缩机应设置断水保护。5.1.3 电路设施 5.1.3.1 电动运输工具的充电设施不应设置在封闭月台,宜设置在单独的充电间内,充电间内通风设备及开关应符合防爆要求,并确保通风良好。5.1.3.2 冷间照度不宜低于 50Lx,穿堂照度不宜低于 100 Lx,分拣操作间不宜低于 150 Lx。冷库内灯具应选用符合食品卫生和安全要求节能型灯具。低于 0以下冷间内动力、照明、控制线路等应根DB44/T 21612019 3 据不同的冷间温度要求,选用适用的耐低温铜芯阻燃电缆电线,并且明敷。5.1.3.3 库房内灯具安装高度距离地面小于或等于 2.2 m,应采用安全电压,大于 2.2 m 时,冷间内照明支路采用 AC220V 单相配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应接专用保护线(PE 线),各照明支路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5.1.3.4 穿越冷间保温材料的电气线路应相对集中敷设,且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和防止产生冷桥的措施。5.1.4 管道设施 5.1.4.1 应设计和安装能迅速转移制冷管道和容器内液体制冷剂的管道及装置。5.1.4.2 制冷及相关管道上应按 GB 7231 要求标示管道内制冷剂、载冷剂的名称和状态等。5.1.4.3 制冷设备及管道涂漆颜色或有关管道色环参照 GB 7231 的相关规定执行。5.1.4.4 冷凝器与贮液器之间应设均压管。5.1.5 压力设施设备 5.1.5.1 应选用专用压力表,且量程应不小于工作压力的 1.5 倍,不大于工作压力的 3 倍。压力仪表、安全阀应定期送检。5.1.5.2 安全阀和压力表与设备之间应加装便于装拆维修检验用的截止阀,且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5.1.5.3 压力表应安装在便于操作和观察的位置,应有防振动装置。5.1.5.4 制冷剂阀站应安装压力指示装置。5.1.6 其它设施 5.1.6.1 设备的传动装置应设置安全保护设施。5.1.6.2 冷库应在现场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的标志,内容包括:安装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制冷剂的名称和充注量;润滑剂的名称和型号;系统设计压力;冷库公称容积。5.1.6.3 机房门应向外开,门的数量和位置应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离开。有人值守的制冷压缩机房宜设控制室或操作人员值班室,其室内噪声应符合 GBZ 2.2 相关规定。5.1.6.4 高压贮液器如设置在室外时,应避免太阳直射。5.1.6.5 应在合适的位置张贴制冷系统(透视)图。5.1.6.6 制冷剂板式玻璃液面指示器进出口应设置自动闭塞装置。5.1.6.7 在满液式制冷系统中,泵的出口侧止回阀与阀站之间应设置自动旁通阀。制冷系统中有液体制冷剂的管道和容器,严禁同时将进出口两端的阀门关闭。5.1.6.8 每台泵和风机应设过载保护装置,按 GB 50072 冷库设计规范具体规定执行。5.1.6.9 自动控制系统的中央级监控管理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能够实时显示、记录所有自动检测和控制的参数和报警,记录时间不少于半年,并且能够根据查询需要自动生成数据列表;能够设定并修改控制参数值;能够遥控设备开停;具有分级控制权限等安全管理功能;DB44/T 21612019 4 具有网络安全接入功能。5.2 特种设备 5.2.1 特种设备选购、安装、维修、改造、使用、报废应符合 TSG 21、TSG 08、TSG D0001 的要求。5.2.2 冷库用冷媒及冷冻油灌注前应查对型号及成分与原设计的要求是否相一致,未经设计修改,不得改变冷媒及冷冻油的型号和参数。冷库制冷系统应选用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制冷工质,如制冷系统需改变制冷工质或使用新型制冷剂前,应组织相应资质等级的制冷设计及设备生产单位进行充分的技术条件论证通过,完备有关手续后再执行;对冷库中所使用的易爆易燃的制冷剂应按使用环境进行防爆区域划分。5.3 配套工程 5.3.1 冷库给、排水应符合 GB 50072 的要求。5.3.2 冷库建筑物的防雷设计和施工应符合 GB 50057 的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检测。5.3.3 冷库应按 GB 50016、GB 50072 及 GB 50140 的要求设置消防给水和配置灭火设施。5.3.4 冷库电气应符合 GB 50072 和 GB 50058 的要求。5.3.5 冷库的紧急泄氨器排水应排至泄氨水池,泄氨水池容量按液氨储存量确定。5.3.6 事故水池内排水应经处理并符合 DB44/T 26 规定后才能排入市政管网。泄氨水池和消防水池不应共用。5.4 安全标识 5.4.1 压力容器、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区域、关键操作部件等均应设置安全标识。5.4.2 设置于室外的冷凝器、油分离器、加氨阀站等制冷设备,应有防止非操作人员进入的围栏并设危险作业场所等安全标识。5.4.3 液氨冷库应在制冷机房外设置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牌。5.4.4 冷库制冷机房应设置防爆型“紧急出口/安全出口”标识,消防通道应设有消防安全疏散指示、安全出口标识,严禁关闭、遮挡或覆盖相关标识,并保持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冷库应在紧急疏散集合地设置紧急集合点标识,确保全体人员知晓。5.4.5 应在冷库宣传栏张贴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安全关键控制点、企业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等宣传挂图。5.4.6 凡涉及安全标识的位置,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并保持安全色正确、醒目,标志牌及时更新及悬挂,达到安全警示的目的。5.4.7 加氨站应张贴防冻伤标识和加装静电钳。5.5 安全设施 5.5.1 冷库中冷藏间建筑面积大于 1000 平方米的,应设置向外开启的逃生门,并在逃生门上方设置“安全出口”标识的长明灯。冷库显著位置应贴有相关安全指引。5.5.2 冷库门应配置安全锁和长明灯,并应在冷库门贴上逃生锁开启标识或库内被锁逃生方法的文字及图案说明。冷库门内应设置灯光报警按钮,报警信号应与制冷机房控制室或设有人值班的场所相连接,确保报警信号有效传达。5.5.3 冷库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应符合 GB 50016、GB 50140 的规定。5.5.4 库区有车辆经过的管道应有限高标志,制冷管道应设置防撞门架。5.5.5 库内承重结构和叉车主要通道两边货架应设置防止车辆及叉车碰撞的安全防护措施。5.5.6 制冷机房及阀站应设置相应气体浓度报警器,使用氟利昂作为制冷剂的冷库库房也应设置浓度报警器,氨制冷机房报警器应与防爆型事故风机联锁,发现氨泄漏时,应自动/手动切断泄漏源相关阀DB44/T 21612019 5 门,事故排风机应在制冷机房室内外便于操作的位置,分别设置有手动/自动启开按钮(开关)。制冷剂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应设备用电源。5.5.7 冷库制冷机房应设置防爆型视频监控系统,视频资料至少保存三个月。5.5.8 使用氨制冷系统的冷库应在冷库库区设置风力、风向和环境温度等参数的监测装置,并与现场值班室或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