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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5T
2469-2022
农贸市场畜禽水产品交易管理规范
2469
2022
农贸市场
畜禽
水产品
交易
管理
规范
ICS 11.CCS B 4广Constaqua2022-220 41 西壮农贸truction atic pro-01-26 发壮族贸市场and manaducts tr发布 广西壮族自场畜禽agement ransactio壮族自治区自治 禽水产specificons in m 区市场监督区产品交cations farkets o督管理局 地DB易管理for liveof agricu 发 布 4方标B45/T 246理规范estock-poultural 2022-0布 45 标准692022 范 oultry anproducts02-28 实准 2 nd s 实施DB45/T 2469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归口并宣贯。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黎展翔、王全永、徐可、莫佳琳、唐继微、彭茂锋、黄琨、罗超雁、李茂、韦艳菊、黄海平、蒋倩、李瑶、蓝飞行、林翠霞、何美玲、何然。DB45/T 24692022 1 农贸市场畜禽水产品交易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贸市场畜禽水产品交易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从业人员、交易和销售、代宰、溯源、信用管理和服务改进。本文件适用于农贸市场畜禽水产品的交易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34770 水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技术规范 DB45/T 22132020 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 DB45/T 2230 农贸市场日常清洁卫生管理规范 DB45/T 2471 农贸市场传染病防控管理规范 DB45/T 2472 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DB45/T 22132020、GB/T 3477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农贸市场 market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以农产品、农副产品现货零售交易为主,有市场名称、固定场所和相应设施,由市场经营管理单位实施经营管理的市场。来源:DB45/T 22132020,3.1 3.2 废弃物 waste 物理性致死(非正常宰杀)的畜禽尸体、畜禽毛、畜禽粪便等不可食用部分,以及水产品内脏、鳞等不可食用部分。4 基本原则 4.1 自愿 依据双方意愿自由开展交易活动。4.2 公平 双方平等交易。DB45/T 24692022 2 4.3 诚信 交易活动中履行义务,信守承诺。4.4 自律 经营者履行售卖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遵守市场秩序。5 基本要求 5.1 农贸市场的建筑及配套设施、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及经营区域应符合 DB45/T 22132020 的规定。5.2 农贸市场管理方应建立和实施清洁、消毒、休市制度,休市时间应在农贸市场内提前公示。畜禽产品交易区应每周消毒,每月至少休市一天对交易和宰杀区域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农贸市场日常清洁卫生应符合 DB45/T 22132020、DB45/T 2230 的规定。5.3 农贸市场管理方应建立入场畜禽产品销售者档案,销售者应亮照经营。5.4 位于居民楼底层的农贸市场,不宜从事活体畜禽交易。5.5 鼓励畜禽产品冰鲜上市,鼓励逐步取消农贸市场活禽交易。5.6 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管理应符合 DB45/T 2472 的规定。5.7 农贸市场管理方应建立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制度并严格执行。农贸市场传染病防控应符合 DB45/T 2471 的规定。5.8 农贸市场管理方应做好消毒记录,如实记录消毒次数、消毒剂名称、配比、用量、时间、消毒人等,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 6 个月。6 从业人员 6.1 应符合 DB45/T 22132020 的规定。6.2 应掌握个人健康防护、食品安全等基础性知识。6.3 在活禽运输、交易宰杀等活动中宜做好个人防护措施。7 交易和销售 7.1 畜禽水产品的质量检测应符合 DB45/T 22132020 的规定。7.2 应按国家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7.3 不准许销售非法野生动物及制品,不准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肉类及其制成品。7.4 进入农贸市场的活畜禽应来自非疫区,具有有效检疫证明。交易畜禽数量应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数量相符。7.5 冷鲜畜禽肉应置于 0 4 环境下运输、销售和贮存。7.6 经营者在经营、宰杀过程中发现病态或病死畜禽水产品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农贸市场管理方报告,并停止对外销售。7.7 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装入废弃物收集容器,并及时清除或处理。7.8 运输车辆、工具等设备设施的消毒应符合 DB45/T 2230 及有关规定。8 代宰 DB45/T 24692022 3 8.1 宰杀前在活禽脚处挂上标志,标志应消毒后再使用。8.2 按宰杀工序要求进行放血、浸烫、脱毛、清洗、去内脏清洗后,修整胴体、修割溃疡、囊肿、出血点等,并摘除胸腺、甲状旁腺及残留气管。不准许使用对人体有潜在危害的非食用物质原料进行宰杀和加工。8.3 宰杀后的胴体、可食用内脏应冲洗干净,并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材料进行包装。8.4 提供现场加工服务的经营者应配置统一的放置容器、操作台和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在清洁卫生的操作台(板)上进行加工,保持操作环境干净。8.5 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说明书的使用范围和方法使用。9 溯源 9.1 应符合 DB45/T 22132020 的规定。9.2 经营者应建立畜禽水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 6 个月。9.3 农贸市场管理方应建立入场经营者档案,如实记录经营者名称或者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主要品种、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经营者档案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经营者停止销售后 6 个月。10 信用管理 10.1 应符合 DB45/T 22132020 的规定。10.2 农贸市场管理方宜建立销售者诚信交易数据库,如实记录诚信档案并有效运用,不准许篡改信用记录。11 服务改进 11.1 农贸市场管理方应对经营者、畜禽水产品交易区等进行不定时巡查。11.2 农贸市场管理方应定期对销售者、消费者等进行走访、回访,记录和收集相关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交易管理服务质量。11.3 农贸市场管理方应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在显著位置公布投诉电话,消费投诉应符合 DB45/T 22132020 的规定。11.4 农贸市场管理方应公布交易管理服务质量监督电话,定期收集各方意见,对提出的合理建议应予以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地方标准 农贸市场畜禽水产品交易管理规范 DB 45/T 24692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刷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