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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
1151-2019
亚侧耳元蘑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1151
2019
侧耳
安全生产
技术规程
ICS 65.020 B 05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11512019 代替 DB22/T 1151-2009亚侧耳(元蘑)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Safe production technique rules of Autumn Oyster Mushroom(yuanmo)2019-10-14 发布 2019-11-01 实施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 布 DB22/T 11512019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 DB22/T 1151-2009 无公害食品 亚侧耳(元蘑)生产技术规程。与 DB22/T 1151-2009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亚侧耳(元蘑)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修改了“基本要求”一章;增加了“生产环境”一章;增加了“投入品管理”一章;修改了“生产技术”一章中“选种、培养料、装袋、灭菌、接种、培养、后熟、出菇”内容;增加了“病虫害防治”一章;修改了“采收干制”一章部分内容;增加了“包装标识”一章;增加了“贮藏运输”一章;增加了“记录与档案”一章;增加了“规范性附录A”。本标准由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农业大学、吉林省园艺特产管理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晓龙、李丹、苏玲、张雪超、张波、齐义杰、马秀华、田恩静、冀瑞卿。本标准代替了 DB22/T 1151-2009。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22/T 1151-2009。DB22/T 11512019 1 亚侧耳(元蘑)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亚侧耳(Hohenbuehelia serotina)安全生产的生产环境、投入品管理、生产要求、病虫害防治、采收干制、包装标识、贮藏运输、记录与档案。本标准适用于亚侧耳熟料袋栽。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T 12728-2006 食用菌术语 NY/T 528 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总则 NY/T 2798.1 无公害农产品 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则 NY/T 2798.5 无公害农产品 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第5部分:食用菌 NY 5099 无公害食品 食用菌栽培基质安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12728-2006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GB/T 12728-2006 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3.1 生理成熟 physiological maturity 菌丝长满栽培容器后,继续培养产生出菇特征的现象。3.2 预湿 preliminarily wet 堆料前将培养料浇湿或浸湿的方法。GB/T 12728-2006,定义 2.6.43 3.3 木屑种 sawdust spawn DB22/T 11512019 2 生长在木屑培养料上的菌种。GB/T 12728-2006,定义 2.5.25 3.4 枝条种 branches spawn 生长在枝条培养基上的菌种。3.5 转潮 turning of tide 食用菌菌丝体在培养基上形成子实体采收后,再从生殖生长向营养生长转化的过程。3.6 二场制 two-zone system 菌丝体培养和子实体培育在两个场地进行。GB/T 12728-2006,定义 2.6.6 4 生产环境 4.1 产地环境 生产场所应符合 NY/T 2798.5 的规定。出菇场地应远离农作物种植区,避免除草剂等化学农药飘移对亚侧耳造成危害。4.2 发菌场所 选择温室、大棚或菇房等作为发菌场所。层架、挂网或地面堆叠发菌,层架低于 7 层、挂网高度低于 2.4 米,并设置运输通道,安装增温和通风设施,调节室(棚)内温度和二氧化碳浓度。4.3 出菇场所 采用二场制栽培方式,温室或大棚出菇,面积在 500 平方米以内,便于控制温度和通风。温室或大棚上覆盖遮阳网或稻草帘遮阴,调节温度和光照强度。5 投入品管理 5.1 原料要求 5.1.1 管理应符合 NY/T 2798.1 的规定。5.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5.1.3 培养基质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 NY 5099 的规定。5.1.4 栽培容器质量应符合 GB 4806.7 的规定。5.2 菌种 5.2.1 品种 DB22/T 11512019 3 选用适宜当地气候条件,并经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审(认)定或登记的品种。并且提前进行出菇试验,达到要求后再进行大规模栽培。5.2.2 扩繁与贮藏 亚侧耳菌种扩繁与贮藏应符合 NY/T 528 的规定。5.3 农药 5.3.1 采购 不得采购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应从正规渠道采购下列农药,并索取购药凭证或发票:a)有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的;b)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的;c)有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明的;d)标签内容完整的;e)保质期内的;f)国家和进口国允许使用的。5.3.2 贮存 应贮存于专用场所,由专人负责保管。场所应符合卫生、防火、防水、防雨、防腐、避光、阴凉、干燥、通风等安全条件要求,并配有农药配制量具、急救药箱,出入口处贴有警示标志。不得与食品、农产品、饲料等混放。5.3.3 包装物处理 农药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农药空包装物应清洗 3 次以上,空的农药包装物在回收处置前应妥善收集。5.4 机械设备 拌料机、装袋机、常压灭菌锅、窝口机等机械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a)具有相关鉴定部门出具的许可证;b)具有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6 生产要求 6.1 生产季节 5 月 6 月生产菌袋,6 月 7 月发菌,8 月 10 月出菇。6.2 工艺流程 备料预湿拌料装袋封口常压灭菌冷却接种发菌出菇采后处理转潮 6.3 技术要点 6.3.1 备料 根据当地原料资源选择适宜的培养基配方,见附录A,配方中的原料质量应符合 5.1 的要求。DB22/T 11512019 4 6.3.2 预湿 粒径大于 0.5 厘米的豆秸、玉米芯颗粒和木屑用清水拌料后预湿 1 天 2 天,粒径小于 0.5 厘米的豆秸、玉米芯颗粒和木屑直接拌料,拌料后堆闷 2 小时。6.3.3 拌料 6.3.3.1 以机械拌料为宜,也可人工拌料。6.3.3.2 拌料应均匀一致,培养料含水量以 62%2%为宜。6.3.4 装袋封口 6.3.4.1 应采用装袋机装袋,以使用 16.5 厘米(35 38)厘米 0.045 厘米规格的低压乙烯折角袋为宜,装料高度 19 厘米 21 厘米、湿重 1.3 千克/袋 1.35 千克/袋,其他规格的栽培袋装料高度为塑料袋长度的 60%。6.3.4.2 装袋后将袋口的塑料窝入中间的通气孔内,并插入塑料周转棒封袋口,也可采用机械插棒封口,然后将封口棉或海绵塞装入塑料袋与料袋一并放入周转筐内。6.3.5 常压灭菌 应使用常压蒸汽灭菌锅灭菌,快速升温至 75 排净锅内冷空气,要求 2 小时 4 小时锅内料袋温度达到 100,并保持 10 小时 12 小时后自然降温冷却。6.3.6 冷却 灭菌锅内料袋温度降至 60 或以下时,取出料袋放入冷却室或接种场所内,自然冷却至常温或25。6.3.7 接种 6.3.7.1 消毒 将菌种、料袋和接种工具一起放入接种箱内等接种场所后,使用二氯异氰尿酸钠烟剂熏蒸 30 分钟后接种。6.3.7.2 接种 先用 75%酒精棉球擦手和接种工具,然后将接种勺和镊子等接种工具在酒精灯火焰上灼烧灭菌,再按照无菌操作规程接种:a)使用木屑菌种接种的,先拔出塑料周转棒,用接种勺取菌种放入接种孔内,最后用封口棉或海绵塞封口,每袋接种量为 20 克 25 克;b)使用枝条菌种接种的,先拔出塑料周转棒,用镊子夹取 1 根(片)枝条种插入接种孔内,最后用封口棉或海绵塞封口。6.3.8 发菌 6.3.8.1 摆放 发菌场所使用二氯异氰尿酸钠烟剂熏蒸 24 小时。然后将接种菌袋移入发菌室内发菌:a)层架发菌应将接种菌袋放在培养架上,以 1 平方米低于 300 袋为宜;b)挂网网格发菌应将接种菌袋放在网格内,以 1 平方米低于 500 袋为宜;DB22/T 11512019 5 c)地面堆叠发菌应在地面铺塑料薄膜防潮,并将接种菌袋摆放在塑料薄膜上,以 1 平方米低于 200 袋为宜。6.3.8.2 环境管理 a)前 7 天内避免通风,第 8 天开始通风;b)前 10 天温度控制在 26 28 之间,第 11 天后温度控制在 22 2;c)空气相对湿度控制在 55%65%之间,空气相对湿度大可进行通风,降低湿度;d)黑暗发菌,光照度强度在 100 勒克斯以内。6.3.8.3 后熟培养 30 天 35 天菌丝长满袋,在 22 2 条件继续培养 15 天 20 天,促进菌丝生理成熟。6.3.9 出菇 6.3.9.1 消毒开袋 菌丝达到生理成熟、出菇棚内温度 18 25 时,菌袋使用 0.15%的高锰酸钾水溶液擦拭消毒后,采用不同方式出菇:a)吊袋出菇:在菌袋侧面用刀划 3 排 6 个“V”型口,口长 1.5 厘米 2 厘米、口深 0.5 厘米 0.8 厘米,然后将菌袋用绳按 20 厘米间距吊挂在出菇棚内;b)墙式出菇:解开袋口将菌袋成排堆放在 5 厘米高的畦床上,每畦床 2 排,袋底相贴,袋口向外,5 层 6 层,形成两个出菇面,见图 1。墙式摆放出菇示意图 6.3.9.2 管理 菌袋划口或开袋后应满足下列条件:a)出菇期间通过在菇棚上覆盖遮阳网或草帘控制温度在 10 22;DB22/T 11512019 6 b)现蕾前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 85%90%,现蕾后空气相对湿度提高到 90%95%,喷水后立即通风,保持地面无积水、菇体表面无水珠;c)光照度保持在 300 勒克斯 500 勒克斯;d)出菇后期加强通风,保持空气清新。6.3.10 采后管理 头潮菇采后及时清理料面、袋口死菇及残留菇柄并移出棚外,废弃菌袋处理应符合国家环保规定。6.3.11 转潮 菌袋采后要停水养菌,待料面菌丝恢复生长并进入扭结期后再进行出菇管理。7 病虫害防治 7.1 原则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使用农药应符合 GB/T 8321(所有部分)和 NY/T 1276 的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品种,出菇期不向子实体直接喷洒化学药剂,应按照农药安全间隔期采收。7.2 方法 7.2.1 杂菌 发菌期间应将杂菌污染的菌袋移出室外,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发菌场所使用在食用菌上登记的杀菌剂进行消毒。加强通风,将温度降至 15 18,提高榆耳菌丝抗杂性。7.2.2 病害 出菇期间发生褐腐病等病害,将亚侧耳子实体采收后,使用在食用菌上登记的农药进行防治,应严格按照安全间隔期采收。7.2.3 虫害 出菇前,在出菇棚等通风口和门窗安装纱窗、纱门;出菇期间发生菇蝇和菇蚊可采用粘虫板或灯光诱杀等物理方法杀虫。8 采收干制 8.1 采收 当成丛的子实体大部分菌盖直径达到 5 厘米 8 厘米、边缘圆整且稍内卷、尚未弹射孢子时采收。成丛采收,用手捏住菌柄基部轻轻扭下子实体。8.2 干制 将成丛的子实体分成单个子实体,单层摆放于晾晒网上自然晾晒,当子实体含水量达到 14%时装入双层塑料袋内并封严袋口。DB22/T 11512019 7 9 包装标识 9.1 包装 产品外包装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9.2 标识 已认证产品应按相关规定加贴标识。10 贮藏运输 应按照 NY/T 2798.5 的规定执行。11 记录与档案 生产者应对各生产环节进行有效记录,建立生产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