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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T
3392.4-2021
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第4部分:交易市场
3392.4
2021
动物
无害化
处理
技术规范
部分
交易市场
ICS 11.220 B41 DB21 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 DB21/T 3392.42021 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第 4 部分:交易市场 Guidelines for animal harmless treatment technology Part IV:Market 2021-02-28 发布 2021-03-28 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21/T 3392.4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共分为五个部分: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第1部分:饲养场 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第2部分:屠宰场 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第3部分:无害化处理场 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第4部分:交易市场 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第5部分:诊疗机构 本部分为文件第4部分。本文件的制定,旨在确立交易市场病死、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时必须遵守的人员、设施设备、无害化处理方法、安全防护和制度档案等要求。本文件由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文件起草单位: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司占军、王金华、刘俊、尚绪增、乔木、潘婷婷、宋宇、金晖、刘军骅、王连山、王冰、丁静、马茁卉、李昀隆、姚鹏杰。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联系电话:024-23447862。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辽宁省动物及产品检疫中心(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05号甲),联系电话024-24229579。DB21/T 3392.42021 3 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第4部分:交易市场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动物交易市场无害化处理人员、设施设备、无害化处理方法、安全防护和制度及档案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动物交易市场病死、病害动物及其它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动物的无害化处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NY/T 3387 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人员技能要求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3 术语和定义 3.1 动物交易市场 交易猪、牛、羊、禽等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它动物的场所。3.2 无害化处理 用物理、化学等方法处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消除危害的过程。3.3 焚烧法 在焚烧容器内,使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在富氧或无氧条件下进行氧化反应或热解反应的方法。3.4 化制法 在密闭的高压容器内,通过向容器夹层或容器内通入高温饱和蒸汽,在干热、压力或蒸汽、压力的作用下,处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3.5 高温法 常压状态下,在封闭系统内利用高温处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3.6 深埋法 按照相关规定,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投入深埋坑中并覆盖、消毒,处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的方法。4 无害化处理人员 4.1 动物交易市场应当配备经专业技能培训的无害化处理技术人员。4.2 经体检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明。4.3 掌握或熟悉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方法的基本原理和适用范围。4.4 掌握病死及病害动物的隔离、消毒、暂存、转运等方法。5 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DB21/T 3392.42021 4 5.1 动物交易市场应划定专门的隔离区域用于病死或病害动物的隔离暂存。5.2 动物交易市场应配备具有密闭、防水、防渗和易清洗消毒的病死及病害动物收集、包装、暂存和转运专用设备。5.3 动物交易市场未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无害化处理场实施无害化处理。6 无害化处理方法 6.1 无害化处理的准备 6.1.1 动物交易市场应储备消毒、人员防护、动物收集等物资或设备。6.1.2 任何人发现交易动物疑似染疫或死亡,应立即向驻动物交易市场官方兽医报告。6.1.3 将应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动物或动物尸体收集至指定的隔离区域,装入装尸袋或用苫布覆盖并及时转运。6.1.4 对隔离区域的场地、围栏以及区域内的动物或动物尸体进行消毒。6.1.5 做好专用转运车辆的防护、消毒等防疫措施。6.1.6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应按照相应重大动物疫情处置规范,执行相关无害化处理规定。6.2 无害化处理 6.2.1 焚烧法适用于动物交易市场病死、病害动物,以及其它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动物。6.2.2 化制法、高温法适用于动物交易市场病死、病害动物,以及其它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动物。患有炭疽等芽孢杆菌类疫病,以及牛海绵状脑病、痒病的染疫动物除外。6.2.3 深埋法适用于动物交易市场病死、病害动物,以及其它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可作为零星病死及病害动物的应急处理方法。不得用于患有炭疽等芽孢杆菌类疫病,以及牛海绵状脑病、痒病的染疫动物的处理。7 安全防护 工作人员开展病死及病害动物的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操作时应穿戴防护服、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鞋套等。8 无害化处理制度及档案管理 8.1 无害化处理制度 动物交易市场应应健全各项操作、管理等工作制度,至少建立并执行以下制度:a)无害化处理制度;b)人员安全防护制度;c)设备、物品使用及存放管理制度。8.2 档案管理 建立无害化处理记录,内容应包括无害化处理动物种类、数量、时间、方式、操作人员等内容,记录应保存 24 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