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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08T
042-2001
土特产干菜
042
2001
土特产
干菜
匕ODX 2 6承 德 市 地 方 标 准D B1 3 0 8/T 0 4 2 一 2 0 01土 特 产 干 菜承 德市质量技术监 督局发布1 3 0 8/T 0 2 一 2 0 01前台A本 标 准 由隆 化 县 质 量 技 术监 督 局 提 出。本 标 准 由隆 化 县 格 林 食 品有 限 公 司起 草.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杨 树 杉、何 逸 伟、于 荣。本标准于 Z n l年 1月 6日首次发布,自发布之 日起,有效期 5年。本 标 准 由隆 化 县格 林 食 品有 限公 司负 责 解 释.承 德 市 地方 标 准D B1 3 0 6/T 0 4 2 一 2 0 011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各 种地 方 土特 产 干 菜 的要 求、找验 方 法、检 验 规 则、标签标 志、包 装、运输 及 贮 存。本 标 准 适 用 于 以 各 种 地 方 土 特 产 菜 类 为 主 要 原 料,经 过 选 料、烘 干 等_ L艺 制 成 的 上 特 产卜菜 制2引用标 准下列 标 准 所 包 含 的 条 文,通 过 在 本 标 准 中 引用 而构 成 为 本 标 准 的 条文。在标准 出版时,所 示版本 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 准的各方应 探 讨 使 用 下 列 标 准 最 新版 本 的 可 能性.G B 4 7 8 9.3-1 9 9 4 食品卫生微生物 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 B 4 7 8 9.4-1 0-1 9 9 4 食 品卫 生微 生物 学检验沙 门氏菌、志贺 氏菌等检 验 G B/T 5 0 0 9.3-1 9 8 5食 品中水份测定方法 G B/T 5 0 0 9.1 1-1 9 8 5 食品中砷 的测定方法 G D/T 5 0 U 9.l Z-1 9 8 5 食品中铅的测 定方法 (7 7 1 8 一 1 9 91 食:.:标 签 通用 标 准3要 求3.1原 材 料:上特 产 于菜 原 材 料 无 腐 烂、变质 或 霉 变,无 杂质。3.2外 观 质 量应 符合 下 列 要 求:3.2.1 具有该品种的原风 味和 气味。3.2.2 无 肉眼 可见的杂质,无 霉变,无虫害。3.3理 化 指 标 应 符 合表 1要求。承.市质.技术监 份局 2 0 0 1-0 1-0 6批准2 0 0 1-0 1 一1 0实 旅D B1 3 0 8/T0 4 2 一 2 0 01表1理 化 指 标项目指标水 份%蕊 13.0砷(以 A s计)m g/k g(1.0铅(以 P b计)m g/k g毛 2.03.4 微生物指标微 生 物 指 标 应 符 合 表 2要 求。表 2微 生 物 指 标项目指标大肠菌群个八O O m l蕊30致 病 菌个 得 检 出3.5净含量净含量 允许公差见表 3表 3净 含 量 允 许 公 差单 位:g规格1 0015 0允 许 公 差一4.5一 4.54试 脸 方法4.1 外观质量检验用常规方法。4.2理化检验4.2.1水份 的检 验 按 G B/T 5 0 0 9.3测 定.4.2.2砷 的检 验 按 G B/T 5 0 0 9.1 1测 定。4.2.3铅 的 检 验 按 G B/T 5 U 0 9.1 2测 定。4.3净 含 量 的测 定用 1%的 感量 天 平称 其 重 最。4.4微 生 物检 验4.4.1人 肠 菌 群 的 检 验 按 G 13 4 7 8 9.3测 定。4.4.2致 病 菌 的 检验 按 G B 4 7 8 9.4-1 0测 定。5植 脸 规 则D B1 3 0 8/T 0 4 2 一 2 0 0 15.1每批 产 品须 经 质 检 部 门按 本 标 准 规 定 的 方 法 检 验 合 格,出具 合格 证 后 方可 出 厂。5.2 检验 项 目:分 出厂检验和全项检验.感 官 要 求、水 份、大 肠 菌群 为每 批 必 检 项 目,其 它 项 目做 随 机抽 检。5.3批 次同一 班 次,同一 条 生产 线 生产 的包 装 完 好 的 同一 品种 的产 品 为 一批。5.4抽 样每 批 产 品 随机 抽 取 1 2袋2袋 用 做 大 肠 菌 群 的 测 定6袋用 做 外 观 质 量、净 含 量、理 化 指 标 的检 验。其 余 4袋 留 样 备用。5.5 判定规则 出厂检 验 结 果 中,感 官要 求、水 分、净 含 量 如 果 不 符合 本 标 准 时,对 不合格 项 目从 该 批 中加 倍 抽 样 复检,复 检 结 果 仍 有 一 项不 合 格,判 定该 批 产 品为不 合 格 品,微 生物 指 标 有 一 项 不 符 合 标 准 时,判 定 该批 产 品 为不 合 格 品。6标签、标 志 按照 G B 7 7 1 8的规定执 行。7包 装、运输 及 贮 存7.17.2包 装包 装 材料 和 容 器 必 须 符 合 食 品 包装 材 料 卫 生标 准 的要 求。运 输 及 贮 存本产 品可使用普通 运输工具运输,应 防雨、防 日晒,不得 与有毒有害物质混 装。7.3贮 存木 产 品 应 在 通 风 十燥,避 光 的 条件 卜 r 存,不 得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存 放 在 一7.4在 规 定 的 贮 存 条 件 下 保 质 期 为1 2个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