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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1T
1012-2018
地理标志产品
洋县红米
1012
2018
地理
标志
产品
洋县
ICS 67.060 B 22 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 61/T 10122018 代替 DB61/T 10122016地理标志产品 洋县红米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Yangxian Red Rice 2018-11-30 发布 2018-12-30 实施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61/10122018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保护范围.2 5 种植要求.2 6 加工工艺和生产要求.3 7 产品分类.3 8 技术要求.3 9 检验方法.4 10 检验规则.6 11 标志、标签和包装.6 12 贮存和运输.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洋县红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8 DB61/T 1011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验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和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制定。本标准代替DB61/T 10122016,与DB61/T 1012201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了糊化温度的术语和定义;-修正了农药、肥料的施用用语;-修改了插植时间;-修正了病虫害及其防控用语;-修改了整米率检验方法;-修改了碱消值检验方法;-修改了净含量检验方法用语;-增加了真空包装的保质期。本标准由洋县人民政府提出。本标准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洋县有机产业协会、陕西省黑色有机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洋县黑米名特作物研究所、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洋县农业局、洋县有机产业发展办公室。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天刚、李成德、常小虎、周宝龙、吴升华、常恺、杨立姣、杨烨、肖向东、代国红、曹永强。本标准由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联系信息如下:单位: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09168212892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洋县文明路369号 邮编:723300 DB61/10122018 1 地理标志产品 洋县红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洋县红米的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种植要求、加工工艺和生产要求、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包装、贮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批准范围内生产的洋县红米。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50 稻谷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404.1 粮食作物种子 第1部分:禾谷类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 鉴定 GB/T 5493 粮油检验 类型及互混检验 GB/T 5494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 15683 大米 直链淀粉含量的测定 GB/T 17109 粮食销售包装 GB/T 17891 优质稻谷 GB/T 17924 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9890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 83 米质测定方法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DB61/T 10112018 2 NY/T 832 黑米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8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5第75号)关于批准对忠州豆腐乳(忠县豆腐乳)、昌宁核桃、漾濞核桃、洋县红米、武都花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51号公告)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洋县红米 Yangxian Red Rice 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批准范围内种植的红米稻谷为原料,按本标准要求,经脱壳加工后天然色泽为红色的糙米。3.2 红色度 red degree 红色表面积总和占试样米粒表面积总和的百分比。3.3 异品种米粒 different varieties of rice 非红色米粒以及形态与该批次红米明显不同的米粒。4 保护范围 根据关于批准对忠州豆腐乳(忠县豆腐乳)、昌宁核桃、漾濞核桃、洋县红米、武都花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批准的对洋县红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附录A。5 种植要求 5.1 立地条件 红米稻谷适生区,土壤种类主要有锈斑泥沙田、锈斑墡土田,渠系配套,灌溉水源充足。5.2 种植环境、安全要求 5.2.1 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 GB 15618 规定的要求。5.2.2 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 GB 3095 规定的要求。5.2.3 灌溉水质量应符合 GB 5084 规定的要求。5.2.4 农药、肥料的施用应符合 GB/T 8321(所有部分)、NY/T 496 规定的要求。栽培管理 5.3 栽培管理 5.3.1 品种名称 红香2号和矮红香寸及系选品种(新审定)。DB61/10122018 3 5.3.2 种子质量 种子质量应符合GB 4404.1规定的要求。5.3.3 播种时间 宜在4月10至20日播种,水田湿润育秧。5.3.4 插植时间 宜在5月20日至6月5日插植。5.3.5 施肥 以农家有机肥为主的测土配方施肥,农家有机肥施用量不少于15000kg每公顷。5.3.6 灌溉 插秧后浅水勤灌,6月25日前后退水晒田,孕穗期至灌浆期保持浅水层,蜡熟末期断水。5.3.7 病虫害及其防控 病害主要有稻瘟病、纹枯病、稻曲病等,虫害主要有稻螟虫、稻苞虫等。病虫害防控应按照 GB/T 8321(所有部分)的规定执行。5.3.8 去杂 在抽穗期、成熟期进行田间除杂。5.3.9 收获 红稻谷成熟后即能收获。6 加工工艺和生产要求 6.1 加工工艺 加工工艺流程依次为:风选、筛选、磁选、去石、脱壳、筛选、色选、检验、包装入库。6.2 生产要求 6.2.1 原料应符合 GB 1350 规定的要求。6.2.2 生产过程应符合 GB 14881 规定的要求。7 产品分类 分为红籼粘米、红粳粘米、红籼糯米和红粳糯米四类。8 技术要求 8.1 感官要求 DB61/T 10112018 4 感官要求见表1。表1 洋县红米感官要求 项 目 指 标 红色度/%85.0 整米率/%94.0 气味 正常 8.2 理化指标要求 理化指标见表2。表2 洋县红米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碱消值 5.0 胶稠度/(mm)50 直链淀粉(干基)/(%)红籼粘米 10.026.0 红粳粘米 10.022.0 红籼糯米 2.0 红粳糯米 2.0 异品种粒/(%)2.0 不完善粒/(%)3.0 米型长宽比 籼米型 3 粳米型 杂质/(%)0.25 稻谷粒/(粒/kg)3 水分/(%)14.0 注:“”为不要求。8.3 安全要求 8.3.1 应符合 GB 2715 和国家有关规定。8.3.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规定。8.3.3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规定。8.3.4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规定。8.4 净含量 产品定量包装规格可由使用单位自定,净含量允许误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9 检验方法 9.1 气味检验 DB61/10122018 5 应按GB/T 5492规定的方法执行。9.2 异品种粒检验 应按GB/T 5493规定的方法执行。9.3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 应按GB/T 5494规定的方法执行。9.4 水分检验 应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执行。9.5 红色度检验 9.5.1 红米粒率检验 从红米试样中随机数取整粒米100粒,拣出红色表面积70%的红米粒,按公式(1)计算出红米粒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重复测量一次,取两次测定的平均值,即为红米粒率(单位为百分比):%MmM1000.(1)式中:0M红米粒率;m红米粒数;M总粒数。9.5.2 红色度检验 在按本标准中9.5.1条检出的红米粒中,随机取出10粒,逐粒目测红色表面积的百分率,计算出红色表面积的平均值,重复计算1次,取两次所得的平均值为红色比表面积大小,红色度(单位为百分比)(单位为百分比)按公式(2)计算:%100SSS10.(2)式中:0S红色度;1S红米粒率;S红色表面积大小。9.6 整米率检验 应按NY/T 832的附录B执行。9.7 直链淀粉含量检验 应按GB/T 15683规定的方法执行。9.8 碱消值检验 DB61/T 10112018 6 应按NY/T 83规定的方法执行。9.9 稻谷粒检验 应按NY/T 832规定的方法执行。9.10 胶稠度检验 应按GB/T 17891的附录A规定的方法执行。9.11 粒型检验 应按GB/T 17891的附录C规定的方法执行。9.12 净含量检验 应按照JJF 1070的规定执行。10 检验规则 10.1 扦样、分样 应按照GB/T 5491规定的方法执行。10.2 产品批次 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同批次。10.3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红色度、整米率、气味、异品种粒、稻谷粒、水分、净含量。10.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应为本标准第8章规定的全部项目。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检验:a)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或更改主要生产工艺时;b)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相关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10.5 判定规则 感官要求、理化指标要求和安全要求检验结果全部符合要求时,该批产品判定为合格;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使用备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为不合格。11 标志、标签和包装 11.1 标志、标签 11.1.1 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T 17924 和 GB 28050 的规定。DB61/10122018 7 11.1.2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获得批准的企业可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11.2 包装 11.2.1 包装应符合 GB/T 17109 的规定。11.2.2 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牢固,封口或缝口应严密,包装袋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产品相关要求。12 贮存和运输 12.1 贮存和运输应符合 GB/T 6388 和 GB/T 29890 的规定。12.2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干燥、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无异味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或水分较高的物质混存。12.3 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产品,运送过程中应采取防潮和防污染保护措施。12.4 普通包装产品在常温下的保质期不应低于 3 个月;真空包装产品保质期不应低于 12 个月。DB61/T 10112018 8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洋县红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A.1 洋县红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洋县红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见图A.1中的灰色区域。图 A.1 洋县红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