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1.220B41DB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5203—2020猪颈部肌肉注射及前腔静脉采血技术操作规程2020-06-28发布2020-07-28实施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13/T5203—2020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本标准由石家庄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强慧勤、张涛、化世鹏、周文茂、李钊、吕洁、郝立宾、许亚改、张哲、付春飞。DB13/T5203—20201猪颈部肌肉注射及前腔静脉采血技术操作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猪颈部肌肉注射、前腔静脉采血等相关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猪临床颈部肌肉给药及血液样品采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NY/T541-2016兽医诊断样品采集、保存与运输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号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3总则3.1无菌操作操作过程应遵循无菌的原则,使用的器械选择一次性注射器或采血器。3.2药物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相关要求,使用方法和剂量按照说明书使用。3.3生物安全防护注射及采样时应考虑动物福利和对环境的影响,做好环境消毒和废弃物处置,防止环境污染和疫病传播,同时做好人身防护。4用品4.1注射、采血用品剪刀、镊子、试管架、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采血盛血器、酒精棉球、碘伏棉球、无菌干棉球、封口袋、塑料包装袋、胶布、封条、冰袋等。4.2防护用品口罩、一次性手套、防护服、防护帽、护目镜、胶靴等。4.3记录用品记录本、采样单、标签、记号笔等。DB13/T5203—202025颈部肌肉注射5.1注射器选择按猪的大小,选择适宜的针头,针头型号选择见下表1:表1针头规格体重(KG)针头规格1.5~55.5~7号5~107~9号10~359~12号35~25012~14号250以上16号5.2部位选择耳后2cm~3cm耳根上部水平线与耳根下部水平线之间的区域,操作可参考颈部肌肉注射示意图1。图1颈部肌肉注射示意图5.3操作方法5.3.1术者佩戴防护服、防护帽、护目镜、胶靴、口罩、一次性手套。取剪刀、镊子、一次性注射器、酒精棉球、碘伏棉球、无菌干棉球、塑料包装袋、冰袋备用。5.3.2药物的吸取5.3.2.1检查药物的外观(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出厂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等),阅读使用说明书。5.3.2.2检查注射器气密性,保证注射器无泄漏。5.3.2.3拔掉药物和专用稀释液的外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