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DB11T
1787-2020
二氧化碳核算和报告要求
其他行业
1787
2020
二氧化碳
核算
报告
要求
其他
行业
ICS 13.020.10 CCS Z 04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7872020 二氧化碳核算和报告要求 其他行业 Requirements for carbon dioxide emission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Other industrial enterprises 2020-12-24 发布 2021-01-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1787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与定义.1 4 核算和报告范围.2 5 核算步骤与方法.2 6 数据质量管理.5 7 报告要求.6 附录 A(规范性)相关参数推荐值.7 附录 B(规范性)监测计划.10 附录 C(规范性)报告格式模板.17 参考文献.25 DB11/T 1787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竞同创能源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北京京能源创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涛、贾春涛、于凤菊、王立波、刘万添、耿丽丽、李瑞俊、张悦、孙莉、冯乐、杜改芳、宋建华、丁学、徐依婷、姜伟鹏。DB11/T 17872020 1 二氧化碳核算和报告要求 其他行业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其他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范围、核算步骤与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除热力生产和供应、电力生产、水泥生产、石油化工生产、交通运输、服务业等之外的其他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T 11062 天然气发热量、密度、相对密度和沃泊指数的计算方法 GB/T 13610 天然气的组成分析(气相色谱法)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报告主体 reporting entity 具有二氧化碳排放行为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3.2 重点排放设施 key emission facility 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大于5000吨(含)或占报告主体年度排放量大于20%(含)的排放设施。3.3 活动数据 activity data 导致二氧化碳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表征值。3.4 排放因子 emission factor 表征单位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二氧化碳排放的系数。DB11/T 17872020 2 3.5 碳氧化率 carbon oxidation rate 燃料中的碳在燃烧过程中被完全氧化的百分比。4 核算和报告范围 4.1 概述 报告主体应核算和报告其生产系统的固定设施和移动设施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生产系统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4.2 核算边界 4.2.1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报告主体所涉及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包括天然气、燃油等化石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和移动燃烧设备中发生氧化燃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4.2.2 消耗外购电力产生的排放 报告主体消耗外购电力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报告主体向居民转供电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不纳入核算和报告范围。4.2.3 消耗外购热力产生的排放 报告主体消耗外购热力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5 核算步骤与方法 5.1 核算步骤 报告主体进行二氧化碳排放核算的工作流程包括以下步骤:a)确定核算边界和排放源;b)收集活动数据;c)确定排放量计算方法;d)选择和获取排放因子数据;e)分别计算化石燃料燃烧、消耗外购电力、消耗外购热力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f)汇总报告主体二氧化碳排放量;g)收集并报告生产服务经营等信息。5.2 核算方法 5.2.1 排放总量 报告主体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等于核算边界内化石燃料燃烧、消耗外购电力和消耗外购热力产生的排放量之和,按公式(1)计算:外购热外购电燃烧EEEE.(1)DB11/T 17872020 3 式中:E 报告主体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E燃烧 报告主体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E外购电 报告主体消耗外购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E外购热 报告主体消耗外购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5.2.2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5.2.2.1 计算公式 报告主体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核算和报告年度内各种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之和,按公式(2)计算:niiiEFADE1燃烧.(2)式中:ADi 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i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数据,单位为吉焦(GJ);EFi 第i种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吉焦(tCO2/GJ);i 化石燃料类型代号。5.2.2.2 活动数据 5.2.2.2.1 计算公式 化石燃料燃烧的活动数据是核算和报告年度内各种燃料的消耗量与平均低位发热量的乘积,按公式(3)计算:iiiFCNCVAD.(3)式中:NCVi 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i种化石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量,对固体或液体燃料,单位为吉焦每吨(GJ/t);对气体燃料,单位为吉焦每万标准立方米(GJ/104Nm3);FCi 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i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对固体或液体燃料,单位为吨(t);对气 体燃料,单位为万标准立方米(104Nm3)。5.2.2.2.2 化石燃料消耗量 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应根据报告主体能源消费台帐或统计报表来确定。测量器具配置应符合 GB 17167 的规定。重点排放设施的燃料消耗量应单独测量和记录。5.2.2.2.3 低位发热量 报告主体开展化石燃料的低位发热量实测的,应符合GB/T 384、GB/T 11062、GB/T 213等相关标准;不具备实测条件的报告主体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符合上述标准的实测数据。如上述两种要求都不具备,其化石燃料的低位发热量应采用附录A表A.1的推荐值。低位发热量应单独测量和记录,对天然气等气体燃料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测,按照月度天然气消耗量取加权平均值作为年度平均低位发热量;对油品在每批次燃料入厂时或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测,取算术平DB11/T 17872020 4 均值作为该油品的低位发热量;对煤炭在每批次燃料入厂时或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测,以燃料入厂量或月消费量加权平均作为该燃料品种的低位发热量。供应商提供的数据应符合上述测量频次要求。5.2.2.3 排放因子 5.2.2.3.1 计算公式 化石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的排放因子按公式(4)计算:1244iiiOFCCEF.(4)式中:CCi 第i种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单位为吨碳每吉焦(tC/GJ);OFi 第i种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以%表示;1244 二氧化碳与碳的相对分子量之比。5.2.2.3.2 单位热值含碳量 应采用附录A表A.1的推荐值。5.2.2.3.3 碳氧化率 应采用附录A表A.1的推荐值。5.2.3 消耗外购电力产生的排放 5.2.3.1 计算公式 消耗外购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公式(5)计算:电外购电外购电EFADE.(5)式中:AD外购电 报告主体核算和报告年度内消耗外购电力的电量,单位为兆瓦时(MWh);EF电 电网年均供电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兆瓦时(tCO2/MWh)。5.2.3.2 活动数据 报告主体核算和报告年度内消耗的外购电力,活动数据以报告主体的电表记录的读数为准,也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电费发票或者结算单等结算凭证上的数据。5.2.3.3 排放因子 电网年平均供电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采用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数据或采用附录A表A.2的推荐值。5.2.4 消耗外购热力产生的排放 5.2.4.1 计算公式 消耗外购热力包括外购蒸汽和热水,消耗外购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公式(6)计算:DB11/T 17872020 5 热外购热外购热EFADE.(6)式中:AD外购热 报告主体核算和报告年度内消耗外购热力的热量,单位为吉焦(GJ);EF热 热力供应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吉焦(tCO2/GJ)。5.2.4.2 活动数据 报告主体核算和报告年度内消耗的外购热力,活动数据以报告主体的热量表记录的读数为准,也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热力费发票或者结算单等结算凭证上的数据。以质量为单位计量的热水和蒸汽应采用公式(7)、(8)和(9)进行转换计算。蒸汽热水外购热ADADAD.(7)式中:AD热水 热水所含的热量,单位为吉焦(GJ);AD蒸汽 蒸汽所含的热量,单位为吉焦(GJ)。以质量单位计量的热水可按公式(7)转换为热量单位:3热水101868.420aWWTMAD.(8)式中:Maw 热水的质量,单位为吨(t);Tw 热水的温度,单位为摄氏度();4.1868 水在常温常压下的比热容,单位为千焦每千克每摄氏度(kJ/(kg))。以质量单位计量的蒸汽可按公式(8)转换为热量单位:3蒸汽1074.83ststEnMaAD.(9)式中:Mast 蒸汽的质量,单位为吨(t);Enst 蒸汽所对应的温度、压力下每千克蒸汽的热焓,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饱和蒸汽和过热蒸汽的热焓可参考附录 A 表 A.3 和表 A.4;83.74 标准大气压下20摄氏度水的焓值,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5.2.4.3 排放因子 热力供应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采用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数据或采用附录A表A.2的推荐值。6 数据质量管理 报告主体应加强二氧化碳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a)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的规章制度,包括负责机构和人员、工作流程和内容、工作周期和时间节点等;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报告主体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b)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源一览表,对于排放源的活动数据获取提出相应的要求;c)对现有监测条件进行评估,按照附录 B 制定监测计划并严格执行,定期对计量器具、检测设备和监测仪表进行维护管理,并记录存档。不断提高自身对活动数据及排放因子等参数的监测能力;DB11/T 17872020 6 d)建立健全二氧化碳数据记录管理体系,包括数据来源,数据获取时间以及相关责任人等信息的记录管理;e)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定期对二氧化碳排放数据进行交叉校验,对可能产生的数据误差风险进行识别,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7 报告要求 7.1 报告主体基本信息 报告主体基本信息应包括报告主体名称、单位性质、报告年度、所属行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填报负责人和联系人信息等,见附录C表C.1。7.2 二氧化碳排放量 报告主体应按附录C表C.2报告年度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并按附录C表C.3表C.5分别报告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消耗外购电力和热力所产生的排放量。7.3 活动数据及其来源 报告主体应按照附录 C 中表 C.3表 C.8 的格式要求,报告其在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的活动数据,包括报告主体在报告年度内生产所使用的各种化石燃料消耗量和相应的低位发热量、外购电量和外购热量等。7.4 排放因子及其来源 报告主体应按照附录 C 表 C.3表 C.5 的格式要求,报告其在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的排放因子数据,包括报告主体在报告年度内生产所使用的各种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数据、电力与热力排放因子。7.5 生产经营服务信息 报告主体应按附录 C 中表 C.9表 C.14 格式要求填写生产服务及经营等补充数据信息。7.6 真实性声明 报告主体应按照附录C表C.15的格式就报告真实性做书面声明。DB11/T 178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