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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0400.7-2005
进出口罐头食品检验规程
第7部分:成品
0400.7
2005
进出口
罐头食品
检验
规程
部分
成品
SN/T0400.7-2005前言SN/T0400(进出口罐头食品检验规程分为12个部分:一第1部分:总则;一第2部分:原辅材料;一第3部分:加工卫生:一第4部分:容器:一第5部分:罐装:第6部分:热力杀菌一第7部分:成品:一第8部分:包装:第9部分:标签;一一第10部分:蒸煮食品:一一第11部分:玻璃容器:一第12部分:口岸检验。本部分为SN/T0400的第7部分。本部分参考良好操作规范(GMP)、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HACCP)等国际上通行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要求,结合我国罐头食品生产、贸易及检验的特点进行编写。本部分代替SN0400.6一1995出口罐头检验规程成品.本部分在SN0400.6一1995的基础上进行修订,与SN0400.6一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新增了非连续批的抽样方案;“引用标准”改为“规范性引用文件”(1995年版第2章,本版的第2章):新增了5种致病菌的检验,及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菌的检验:新增了玻璃容器和复合材料容器的内壁和密封性检验:列出了目前为止罐头食品需要检测的化学、微生物检测项目,并明确要根据产品特性以及质量控制的需要确定检验方法、检测项目和检测频率。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扬州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入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蒋昭、李广珍、傅碧忠。本部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0400.6一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