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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896-2020 苹果生产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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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896-2020 苹果生产技术规程 896 2020 苹果 生产技术 规程
DB11/T 8962020 代替 DB11/T 8962012 ICS 65.020 B 05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苹果生产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apple production 2020-06-30 发布 2020-10-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11/T 8962020 I 目 次 前 言.II 引 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产地选择和管理.1 4 生产技术.2 5 采收和采收后处理.8 6 品质控制.9 7 生产废弃物处理.9 8 档案管理.9 附录 A(资料性附录)苹果生产推荐使用的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质.10 附录 B(资料性附录)苹果生产推荐使用的植物保护产品物质和措施.11 附录 C(资料性附录)苹果病虫害防治推荐药剂和施用规范.12 DB11/T 896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 DB11/T 8962012有机食品 苹果生产技术规程。与 DB11/T 8962012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有机食品 苹果生产技术规程为苹果生产技术规程(见标准名称);增加了引言部分(见引言);修改了适用范围(见 1 范围和 2012 版的 1 范围);修改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 2 引用文件和 2012 版的 2 引用文件);删除了术语和定义(见 2012 版 3 术语和定义);增加了产地管理,包括环境管理、投入品管理、安全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管理等要求(见 3 产地选择和管理);修改了生产技术要求(见 4 生产技术和 2012 版 5 生产技术);修改了采收和采收后处理(见 5 和 2012 版 8);删除了 污染控制(见 2012 版 6);增加了品质控制(见 6);删除了水土保持(见 2012 版 7);增加了生产废弃物处理(见 7)增加了档案管理(见 8);删除了管理体系(见 2012 版 9);增加了附录 C(见附录 C)。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院、北京中农绿安有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起草人:杜相革、董民、严冰珍、杜韵、张文、刘志琦、贾克功。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11/T 8962012。DB11/T 8962020 III 引 言 苹果作为北方四大鲜食果品之一,在北京种植面积约 13 万亩,分布在 13 个区,形成以昌平区、延庆区等为主的优质苹果的生产和分布区域。为了进一步促进北京市苹果产业的健康发展,本标准从苹果生产和管理的全过程出发,严格控制了植保产品的使用种类、数量,规范了苹果生产的有机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DB11/T 8962020 1 苹果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苹果的产地选择和管理、生产技术、采收和采收后处理、品质控制、生产废弃物处理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鲜食苹果的生产与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9847 苹果苗木 GB/T 10651 鲜苹果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 19630 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质量环境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NY/T 844 绿色食品 温带水果 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 DB11/T 599 北京苹果等级 鲜苹果 3 产地选择和管理 3.1 产地环境选择 3.1.1 果园周边环境应边界清晰、生态环境良好且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等污染源。3.1.2 果园内大气、灌溉水和土壤的质量均应符合 NY/T 391 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符合 GB 15618 中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限值的要求;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符合 GB 5084 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符合 GB 3095 的规定。3.2 立地条件选择 3.2.1 果园应相对独立,宜集中连片。DB11/T 8962020 2 3.2.2 果园道路系统完整,水、电设施配套齐全,排灌便捷。3.2.3 土层应大于 0.6 m,土壤有机质含量应大于 1.0%。3.2.4 果园周边应设置防护林,并采用绿色或有机生产方式,生物多样性良好。3.2.5 果园应实施人工生草或者自然生草技术,促进土壤改良,提高天敌的自然控制能力。3.3 环境管理 3.3.1 应每 2 年对土壤和灌溉水进行检测和评价,土壤和水质不应低于上一次检测的指标。3.3.2 应建立环境保护、改善和建设实施计划,持续增加害虫天敌的种类和数量,保持生物多样性稳定和提高。3.4 生产投入品管理 3.4.1 应对苹果生产的肥料和植保产品进行归类并制定选择、购买、使用、存放的制度。3.4.2 应建立所有投入品建档立卡制度;制定减少或者不使用化肥、化学农药等人工合成产品的计划和措施等。3.5 安全质量管理 3.5.1 应制定苹果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植保产品使用的安全间隔期。3.5.2 应制定有机、绿色食品苹果生产技术方案。3.5.3 应遵守农药使用管理制度。3.5.4 应建立和实施苹果安全检测程序和方法。3.6 质量追溯管理 3.6.1 应制定追踪和追溯制度并能有效实施。3.6.2 追溯文件包括环境质量评价记录、生产过程记录、质量管理文件、产品质量评价和检验报告、合同和协议书等。4 生产技术 4.1 品种和砧木选择 4.1.1 优先选择适合本地生长的适应性、抗逆性强的品种和砧木。4.1.2 选择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宫藤富士,烟富、嘎啦,静香,爱香,维纳斯黄金,信浓金,美味,王林、秋映、红乔纳金等。4.1.3 砧木宜选择八棱海棠、平邑甜茶,或选择 SH 系等矮化中间砧苗木。4.1.4 苗木质量应符合 GB 9847 规定的一级苗的要求。DB11/T 8962020 3 4.2 栽植 矮化密植园的栽植密度为 110 株/667 m2220 株/667 m2;按照 5000 kg/667 m2腐熟有机肥做底肥;按照 4:15:1 的比例配置授粉树。4.3 整形 4.3.1 高纺锤形。适用于株距 1.2 m 以内的果园。干高 0.8 m1.0 m,树高 3.2 m3.5 m,中干上直接着生 2540 个侧枝。侧枝基部粗度不超过着生部位中干粗度的 1/3,长度 60cm90cm,角度大于110。4.3.2 自由纺锤形。适用于株距 2.0 m2.5 m 的果园。干高 0.6 m0.8 m,树高 3.5 m4.0 m,中干上着生 2035 个侧枝,其中下部 45 个为永久性侧枝。侧枝基部粗度小于着生部位中干的 1/3,长度 100cm120cm,角度 90110。侧枝上着生结果枝组,结果枝组的角度大于侧枝的角度。4.4 修剪 4.4.1 一般修剪 a)冬季修剪:以整形、调整结构为主,疏除过多的密集枝、徒长枝、细弱枝和多余的梢头枝,缩剪衰弱冗长的结果枝组,稳定结果部位;b)夏季修剪:剪除树冠内旺枝、密生枝以及剪锯口处的萌蘖枝等,增加树冠内的通风透光度,还要进行刻芽、环剥(割)、扭梢、摘心及拉枝等措施。4.4.2 矮化自根砧树的修剪 a)定植当年:带侧枝苗中干延长枝不短截,对粗度超过着生部位中干 1/3 的侧枝,全部采用马耳斜极重短截,其余侧枝角度开张至 110以上,控制竞争新梢生长,保持中干优势;b)定植第二年:春季修剪时,主干距地面 80 cm 以下的侧枝全部疏除;80 cm 以上的侧枝,枝轴基部粗度超过着生部位 1/3 的,根据着生部位枝条密度进行马耳斜极重短截或疏除,其余侧枝角度开张至 110以上。对于当年形成的新梢处理方式与第一年相同;c)定植第三年后:基部直径超过 2 cm 的侧枝,根据其着生部位枝条密度进行马耳斜极重短截或疏除,单株疏除量每年不宜超过 2 个。对于当年形成的新梢处理方式与第一年相同。侧枝长度控制在 60 cm90 cm。4.4.3 乔化砧和矮化中间砧树的修剪 a)定植当年:栽植后,疏除全部侧枝,保留所有饱满芽定干。萌芽前进行刻芽,从苗木定干处下部第五芽开始,每隔 3 芽刻 1 个,刻至距地面 80 cm 处。生长期间,及时控制竞争新梢生长,其他新梢开张角度;b)定植第二年:发芽前一个月,对中干延长枝短截至饱满芽处,进行刻芽。对中干上的侧枝,长度在 20 cm 以下的,根据其密度疏除或甩放,20 cm 以上的全部极重短截。对基部粗度超过中干 1/3 的新梢再次进行短截;对侧生新梢拉枝开角至 90110;对侧生新梢背上发生的二次梢及时摘心或拿梢,控制生长;c)定植第三年:发芽前一个月,围绕促花进行修剪,疏除基部粗度超过着生处中干 1/3 的侧枝,其余侧枝角度开张至 90110,同时对枝条进行刻芽,并应用农艺措施促花;DB11/T 8962020 4 d)定植第四年后:春季修剪时,不再对主干延长枝进行短截,冬季修剪的主要任务是疏除密挤枝。同样情况下,疏下留上、疏大留小;树龄在 10 年以上的疏老留新。修剪的重点放在夏季,主要采用摘心、拉枝、疏剪的方法,调整树体结构和长势,促进花芽分化。4.5 土壤管理 4.5.1 果园生草 果园生草有人工生草和自然生草两种方式,也可两种方式结合进行:a)人工生草:在苹果园树行间宜种植黑麦草、紫花苜蓿、鼠毛草、白三叶、长毛野豌豆、毛叶苕子等优良草种。9 月下旬至 10 月上旬撒播或条播,播种量为 1.0 kg/667 m21.5 kg/667 m2,播种后喷水 23 次;b)自然生草:在树行间保留马唐、稗、光头稗、狗尾草等当地优良野生杂草且自然生长,及时拔除豚草、苋菜、藜、苘麻、葎草等恶性杂草;c)刈割管理:当草长至 40 cm 左右时,进行机械留茬 15 cm 左右刈割。每年刈割 34 次。割下的草覆盖于树冠下,抑制杂草,秋季施肥时一同翻入土壤。4.5.2 果园覆草 果园覆草在春季施肥、灌水后进行,用麦秸、干草等覆盖于树冠下,厚度为15 cm20 cm,上面压少量土。抑制杂草,保持土壤蓄水能力和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4.5.3 土壤培肥要求和指标 a)应通过回收和利用苹果园的枝条、杂草和落叶等废弃物补充土壤有机质和养分,所有废弃物应进行堆制并达到有机肥腐熟的指标;b)应果园生草或保留自然杂草;c)施用足量有机肥维持和提高土壤肥力;d)有机质含量达到 1.5%以上;e)土壤表层(5cm15cm)内微生物数量应达到 5 107个/g 以上,整个土层应达到 1.5 107个/g。4.6 肥料管理 4.6.1 施用种类和原则 应符合 GB/T 19630、NY/T 394 的规定,使用的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质参见附录 A。4.6.2 有机苹果园 a)基肥:1)肥料种类有有机肥和矿质肥。有机肥包括农家肥和商品有机肥,矿质肥包括硅钙镁肥等;2)施肥时期:基肥最佳施用时期果实采收后尽早施用,9 月中旬10 月下旬最佳;DB11/T 8962020 5 3)施肥数量:对于成龄果园,应至少施入有机肥 3000 kg/667 m2,土壤 pH 值低于 5.5 的果园,施入硅钙镁肥 100 kg/667 m2200 kg/667 m2;对于幼龄果园,应施入有机肥 1000 kg/667 m2或商品有机肥 100 kg/667 m2200 kg/667 m2,施肥量随树龄变化确定;4)施肥方法:沿行向在树冠投影内缘利用挖沟机挖施肥沟,沟深 40 cm50 cm,将有机肥、矿质肥与土壤混匀后施入,施肥后及时浇水。b)追肥:1)成龄果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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