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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
1354-2016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定规程
1354
2016
建筑
消防设施
检测
评定
规程
ICS 13.220.20 C 84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13542016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定规程 Criteria for 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of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facilities 2016-10-19 发布 2017-02-01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11/13542016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评定规则.2 4.1 一般原则.2 4.2 参数评定.2 4.3 子项评定.3 4.4 单项评定.3 4.5 综合评定.4 5 检测项目、要求及方法.4 5.1 一般要求.4 5.2 消防供配电设施.5 5.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9 5.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38 5.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50 5.6 水喷雾灭火系统.55 5.7 细水雾灭火系统.58 5.8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61 5.9 泡沫灭火系统.64 5.10 气体灭火系统.73 5.11 干粉灭火系统.80 5.12 防烟排烟系统.83 5.1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87 5.14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89 5.15 消防专用电话系统.91 5.16 防火分隔设施.93 5.17 消防电梯.100 5.18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101 5.19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03 5.20 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功能.105 5.21 灭火器.105 DB11/13542016 II 前 言 本标准中的5.3.1.2 a)、5.3.4.1、5.3.4.3.1 a)、5.3.5.1、5.3.5.3 a)、5.3.9.1、5.3.9.3 a)、5.3.10.1、5.4.3.2、5.4.3.6、5.9.1.1、5.9.1.4、5.9.4.2、5.9.7.1、5.9.7.2、5.9.7.3、5.10.4.1、5.10.4.4、5.10.5.1、5.10.6.1、5.10.7.1、5.16.1.5、5.21.1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公安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北京消防协会、玉鼎云华(北京)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宝凤翔通消防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亓延军,臧桂丛,李国华,张田莉,刘洋,钟利智,尹杰,刘洪山,谢玉凤。DB11/13542016 1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定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项目、要求、方法及检测评定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评定。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评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4107 消防基本术语 第二部分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9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GB 50257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81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47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444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GB 50498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 GB 50877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898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A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 836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GA 1157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107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建筑消防设施 fire facilities in building 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3.2 DB11/13542016 2 单项 individual system of fire facilities in building 由若干使用性质或功能相近的子项组成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防烟分隔等。3.3 子项 subassembly of fire facilities in building 组成防火设施、灭火系统或使用性能、功能单一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如火灾探测器、洒水喷头、排烟风机、防火门等。3.4 检测参数 detecting parameter 描述子项合格程度的特征或量值,简称参数。一个子项可能包含一个或多个检测参数,如探测器报警功能、洒水喷头安装间距、排烟风机启动功能、防火门规格等。3.5 综合评定 comprehensive assessment 依据资料审查和各单项检查结果做出的检测结论。3.6 最不利点(处)the most unfavourable point 对于某一存在下限值的特定参数,在指定范围或系统内,当某一点(处)若不低于下限值时,则其他任一点(处)均不低于下限值,该点(处)即为该范围或系统内这一特定参数的最不利点(处)。如对于楼梯间的余压值,在仅为防烟楼梯间设置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中,距离加压风机最远的楼梯间称为最不利点(处)。3.7 最有利点(处)the most favourable point 对于某一存在上限值的特定参数,在指定范围或系统内,当某一点(处)若低于上限值时,则其他任一点(处)均低于上限值,该点(处)即为该范围或系统内这一特定参数的最有利点(处)。如对于楼梯间的余压值,在仅为防烟楼梯间设置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中,距离加压风机最近的楼梯间称为最有利点(处)。4 评定规则 4.1 一般原则 现场抽样检查及功能测试应按照参数评定、子项评定、单项评定的顺序进行。4.2 参数评定 4.2.1 参数应按其在消防安全中的重要程度分为 A(关键项目)、B(主要项目)、C(一般项目)三类。4.2.2 各有关技术标准中对于检测项有具体规定的服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服从下列规则:a)A 类是指有关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DB11/13542016 3 b)B 类是有关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c)C 类是指有关技术标准中带有“宜”、“不宜”、“可”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4.2.3 参数内容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的,评定为合格;4.2.4 有距离、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要求的参数,其误差不超过 5%,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的,评定为合格;4.2.5 参数名称为系统功能的,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实现的,评定为合格;4.2.6 未按照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建设,造成参数内容缺少或与设计文件严重不符、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功能实现的,评定为不合格。4.3 子项评定 4.3.1 满足下列条件的,子项评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a)抽查发现 A 类不合格参数为 0 处;b)抽查发现 B 类不合格参数的数量累计不大于 4 处;c)抽查发现 C 类不合格参数的数量累计不大于 8 处。4.4 单项评定 4.4.1 消防供配电设施 单项检测合格判定应为:A=0,且B 4,且C 8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4.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单项检测合格判定应为:A=0,且B 2,且BC 检查项的5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4.3 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 单项检测合格判定应为:A=0,且B 2,且BC 6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4.4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单项检测合格判定应为:A=0,且B 2,且BC 检查项的5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4.5 消防炮 单项检测启动功能与喷射功能全部内容检测合格,判定为系统检测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4.6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单项检测合格判定应为:A=0,且B 2,且BC 6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4.7 水喷雾灭火系统 单项检测合格判定应为:A=0,且B 2,且BC 6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4.8 细水雾灭火系统 单项检测合格判定应为:A=0,且B 2,且BC 6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4.9 泡沫灭火系统 DB11/13542016 4 单项检测全部内容检测合格,判定为系统检测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4.10 气体灭火系统 单项检测合格判定应为全部检测子项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4.11 干粉灭火系统 单项检测全部内容检测合格,判定为系统检测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4.12 灭火器 单项检测合格判定应为:A=0,且B 1,且BC 4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4.13 防排烟系统 单项检测合格判定应为:A=0,且B 2,且BC 6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4.14 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单项检测合格判定应为:A=0,且B 2,且BC 检查项的5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4.15 防火分隔设施 单项检测合格判定应为:A=0,且B 4,且C 8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4.16 消防电梯 单项检测合格判定应为:A=0,且B 4,且C 8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4.17 消防专用电话 单项检测合格判定应为:A=0,且B 2,且BC 检查项的5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4.18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单项检测合格判定应为:A=0,且B 2,且BC 检查项的5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4.19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单项检测合格判定应为:A=0,且B 2,且BC 检查项的5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4.5 综合评定 消防检测的综合评定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建筑工程的所有单项均评定为合格的应综合评定为消防检测合格;有任一单项评定为不合格的应综合评定为消防检测不合格。5 检测项目、要求及方法 5.1 一般要求 5.1.1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设备配备应符合 GA 1157 的规定。5.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施检测应符合 GB 50166 的规定。5.1.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施应符合 GB 50974 的规定。DB11/13542016 5 5.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施应符合 GB 50261 的规定。5.1.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施应符合 GB 50219 的规定。5.1.6 细水雾灭火系统设施应符合 GB 50898 的规定。5.1.7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施应符合 GB 50498 的规定。5.1.8 泡沫灭火系统设施应符合 GB 50281 的规定。5.1.9 气体灭火系统设施应符合 GB 50263 的规定。5.1.10 干粉灭火系统设施应符合 GB 50347 的规定。5.1.11 防火分隔设施应符合 GB 50877 的规定。5.1.12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符合 GB 50166 的规定。5.1.13 灭火器应符合 GB 50444 的规定。5.2 消防供配电设施 5.2.1 供电设施 技术要求:按照GB 50016的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相关要求,查验消防负荷等级、供电形式,应为正式供电,并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重要程度:A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检测方法:查阅设计文件,查看配电室现场情况。5.2.2 备用电源 5.2.2.1 一般规定 技术要求:查验备用发电机或其他备用电源的规格型号及功率,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检测方法:查看备用发电机或其他备用电源的铭牌,核对设计文件。5.2.2.2 控制装置 技术要求:查验发电机或其他备用电源的仪表、指示灯及开关按钮等应完好,显示应正常。发电机机房内的通风换气设施应能正常运行。重要程度:B 抽检方法:全数检查。检测方法: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