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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
11193-2017
松肉粉
11193
2017
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ICS 67.220.10X 66备案号:58137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111932017松肉粉Meat tenderizer2017-01-13 发布2017-10-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SB/T111932017II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前言本标准按照GB/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调味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98)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百味佳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胜利、潘显宗、张志伟。SB/T1119320171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松肉粉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松肉粉产品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松肉粉的生产、检验和流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17 白砂糖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5461食用盐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3食用小麦淀粉GB/T 8885食用玉米淀粉GB 255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 第75号3术语和定义3.1松肉粉meat tenderizer以淀粉或/和食盐为原料,添加木瓜蛋白酶、白砂糖等,经筛选、混合、包装等工序加工而成,对各种畜禽肉类起嫩滑作用的调味料。4技术要求4.1主要原料和辅料4.1.1淀粉应符合 GB/T 8883 和/或 GB/T 8885 的要求。4.1.2食盐应满足 GB 5461 的要求。4.1.3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要求。4.1.4木瓜蛋白酶应符合 GB 25594 的要求。SB/T1119320172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4.1.5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或/和有关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本品应有的色泽气味具有本品正常的气味,无霉味及杂异味体态均匀一致的粉状或小颗粒状、无结块或结团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14木瓜蛋白酶活力/(u/g)1004.4食品安全标准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4.5食品添加剂要求4.5.1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4.5.2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4.6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 试验方法5.1感官检验取样品5g,放置于白色滤纸或玻璃器皿内,在正常光线下进行目测、鼻嗅。5.2理化检验5.2.1水分按GB 5009.3的规定进行测定。5.2.2木瓜蛋白酶活力按附录 A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3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SB/T1119320173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6检验规则6.1组批同一天生产的同一品种产品为一批。6.2抽样从每批产品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6瓶(罐、袋),分别做感官特性、理化、食品安全指标检验、留样。6.3检验分类6.3.1 出厂检验松肉粉应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或入库。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特性、水分、木瓜蛋白酶活力、净含量、包装。6.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c)更改主要原料,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d)更改关键工艺或设备,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4 判定规则6.4.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4.2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原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标签、包装、运输、贮存7.1 标签标签的标注内容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产品名称应标为“松肉粉”。7.2 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SB/T1119320174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7.3 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日晒雨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应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运。7.4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SB/T1119320175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检验方法A.1.1 原理在一定的温度与pH条件下,木瓜蛋白酶水解酪蛋白生产酪氨酸,然后加入三氯乙酸终止酶反应,并沉淀未水解的酪蛋白,滤液中的酪氨酸在280nm下测定其波长,根据吸光度与酶活力的比例关系计算其酶活力。A.1.2 仪器仪器包括:a)万分之一分析天平;b)紫外分光光度计;c)恒温水浴锅;d)秒表;e)pH 计;f)研钵;g)容量瓶 100mL 和 500mL;h)刻度吸管 5mL;i)量筒 100mL。A.1.3 试剂试剂包括:a)L-半胱氨酸盐酸盐(C3H7O2NSHClH2O);b)乙二胺四乙酸二钠(C10H14N2O8Na22H2O);c)氢氧化钠;d)盐酸;e)酪蛋白(干酪素);f)磷酸氢二钠(Na2HPO412H2O);g)三氯乙酸;h)冰乙酸;i)乙酸钠(CH3COONa3H2O);j)L-酪氨酸(C9H11NO3)。A.1.4 溶液溶液按如下要求:a)磷酸氢二钠溶液(0.05mol/L):称取 8.953g 的磷酸氢二钠,加适量水溶解后,置于500mL 容量瓶,用水定容至刻度,摇匀备用;SB/T1119320176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b)酶稀释液:精确称取 0.528g L-半胱氨酸盐酸盐及 0.224g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用 90mL0.05mol/L 磷酸氢二钠溶液溶解,然后用 0.1mol/L 的氢氧化钠溶液或 0.1mol/L 的盐酸溶液调至 pH=0.6,加水定容至 100mL。本液使用时应新鲜配制;c)酪蛋白溶液:称取酪蛋白0.60g,加入80mL 0.05 mol/L磷酸氢二钠溶液,于55水浴搅拌溶解后,用0.1mol/L的盐酸溶液调至pH=0.6,定容至100mL,摇匀,置于40水浴备用。本液使用时应新鲜配制;d)三氯乙酸溶液:称取1.798g三氯乙酸及2.994g乙酸钠,吸取1.9mL冰乙酸,用水分别溶解后,置于100mL的容量瓶中,加水至刻度,摇匀备用。本液配好后应在一周内使用。A.1.5 样品预处理精确称取松肉粉样品1g2g,置研钵中,滴入少量酶稀释液仔细研磨,直至不出现细小颗粒为止,再将样品稀释定容至100mL容量瓶中,吸取5mL样品稀释液和5mL酶稀释液混合摇匀,作为待测样品溶液。A.1.6 操作步骤取两支带塞试管各精确加入待测样品溶液 1mL,置恒温水浴中(400.5)预热 10min,精确加入酪蛋白溶液 5mL,同时启动秒表计时,振荡旋流使之充分混合,封口放回水浴,准确计时 10min,立即精确加入三氯乙酸溶液 5mL,摇匀,水浴保温 30min,过滤。以水做空白于 280nm 波长测定吸光度 A1。另取两支带塞试管各精确加入待测样品溶液1mL,置恒温水浴中(400.5)预热10min,精确加入5mL三氯乙酸溶液,准确计时10min,精确加入酪蛋白5mL,摇匀,水浴保温30min,过滤。以水做空白于280nm波长测定吸光度AO。另精确称取L-酪氨酸标准品0.050g,用少量0.1mol/L盐酸溶解,并用水定容至1000mL。用水做空白在280nm波长测定吸光度As。A.1.7 结果的表述A.1.7.1 结果计算酶活力计算见式(A.1):=1AAo11n50As10m(A.1)式中:酶活力,单位为(u/g);A1待测样品酶测试的吸光度;A0待测样品空白测试的吸光度;50酪氨酸标准液浓度,单位为微克每毫升(g/mL);SB/T1119320177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11参加反应的溶液总体积,单位为毫升(mL);n 样品稀释总倍数,即为 200;As酪氨酸标准液的吸光度;10反应时间,单位为分钟(min);m 样品质量,单位为克(g)。计算结果保留为整数。A.1.7.2 结果允许误差同一样品相对平均偏差不得超过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