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SBT
11199-2017
零售业特许经营技术指南
11199
2017
零售业
特许
经营
技术
指南
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ICS 03.100.20A 10备案号:59825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行业标准SB/T111992017零售业特许经营技术指南Guide for franchise system construction in retailing2017-08-21 发布2018-06-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SB/T1119920172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北京凯朗伯思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裴亮、杨青松、陈实、张劢、李满。SB/T1119920173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零售业特许经营技术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零售业特许经营的术语与定义、授权、加盟关系管理、商品管理、信息化管理、市场开发及开业支持管理、运营支持管理、文件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零售企业(不含加油站、餐饮等服务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88302012特许经营术语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2年第2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 2012年第9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特许经营franchise拥有经营模式、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GB/T 288302012,定义3.13.2特许经营体系franchise system由特许人或经特许人授权的企业建立的对特许经营各个业务环节实行控制和管理的系统,包括加盟招募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加盟店建设管理、商品营销管理、培训管理、督导管理、加盟商关系管理、财务管理、广告促销管理、品牌形象管理、技术标准管理等内容。注:改写SB/T 10819-2012,定义3.2。SB/T1119920174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3.3特许人franchisor特许商拥有可授予他人使用的经营模式、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并授予他人使用的企业。GB/T 288302012,定义3.23.4被特许人franchisee加盟商获得特许人授权,使用其经营模式、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GB/T 288302012,定义3.33.5特许经营权franchise right特许人授予被特许人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使用特许人的经营模式、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的权利。GB/T 288302012,定义5.53.6加盟店franchise outlet特许经营中,加盟商获得特许人授权后,使用特许人的经营模式、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纳入特许人经营管理体系建立的店铺。注:改写GB/T 288302012,定义3.5。3.7特许经营费franchise fee加盟商为获得特许人的经营模式、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使用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费用。包括:加盟费、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广告基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GB/T 288302012,定义6.13.8加盟费initial feeSB/T1119920175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人的经营模式、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使用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特许经营合同到期或因故解除后,加盟费不予返还。注:改写GB/T 288302012,定义6.1.1。3.9特许经营权使用费royalty fee加盟商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GB/T 288302012,定义6.1.23.10其他约定的费用other fee被特许人根据合同约定,为获得特许人提供的相关货物供应或服务而向特许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注:改写SB/T 104102007,定义2.6.3。3.11保证金guarantee fee为确保被特许人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一定费用,用于被特许人因故意或过失对特许人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或赔偿,合同到期后,保证金账户中的余额按合同约定退还被特许人。注:改写GB/T 288302012,定义6.2。3.12商圈保护regional exclusive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或其他有效法律文件中授权给加盟商的特定地理范围,在此范围内特许人不得对第三方进行授权或开设直营店。GB/T 288302012,定义4.63.13单店特许经营single-unit franchise特许人授予加盟商使用其经营模式、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开设一家店铺的授权方式。GB/T 288302012,定义5.23.14区域开发特许经营regional franchiseSB/T1119920176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特许人授予加盟商在某个地理区域内使用其经营模式、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开设加盟店,并要求加盟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开设规定数量的特许加盟店的授权方式。GB/T 288302012,定义5.33.15二级特许经营master franchise特许人授予加盟商在某个地理区域内使用其经营模式、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并以加盟商的名义开展特许经营二次授权活动的授权方式。GB/T 288302012,定义5.43.16熟店转让turnkey特许人将自己投资并经营成熟的直营店转让给被特许人的行为。3.17信息披露information disclosure特许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在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向加盟商提供规定的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GB/T 288302012,定义4.24授权4.1特许权4.1.1商标的使用权该使用权应有时效期、许可使用类别、业务范围和区域的约定。4.1.2经营秘诀与专有技术的使用权特许人应充分传授经营秘诀与专有技术等商业核心信息,能够使被特许人充分理解、并掌握其使用方法,以达到特许人向顾客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水平。4.1.3单店经营管理模式的使用权4.1.3.1单店经营管理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单店盈利模式、产品或服务模式、选址模式、品牌形象与空间环境模式、组织与人力资源模式等。4.1.3.2特许人应使单店盈利模式有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同时,单店盈利模式应具备可复制性。SB/T1119920177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4.1.3.3特许人应设计并向被特许人提供一个或多个不同类型的单店投资回报模型。4.1.4其他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特许人应充分授让与被授权项目相关的版权、专利和专有技术等其他知识产权,使被特许人充分理解并掌握使用方法,以达到特许人向顾客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水平。4.1.5持续享受特许人的支持被特许人加入特许体系的有效期内,可持续享受特许人提供的支持。4.2授权方式4.2.1所有权特许4.2.1.1分类被特许人同时拥有店面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特许模式,按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以下类别:a)按照授权内容划分,有产品特许经营、单店特许经营和二次特许经营三种类别。其中,在采用二次特许经营模式时,特许人应有使二级被特许人的加盟店利益不受损害的措施,保证特许体系内所有店铺经营管理的一致性。b)按照商圈保护的地域范围划分,包括:单店特许经营、区域特许经营两种类别。在区域特许经营模式中,特许人对被特许人应有区域开发的进度及质量方面的要求。c)其中,单店特许经营又可分为新店加盟和熟店转让两种类别。4.2.1.2利益分配利益分配应符合下列要求:a)特许人应根据营业系统的分工制定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b)被特许人应自负盈亏,自主负责日常经营;c)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营业支持,可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收取费用;d)属于特许人在加盟费或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之外代收或集中支付的费用,例如:广告费、特定的研发费等,特许人按合同约定来管理,并在特许体系范围内定期公布费用收支情况;e)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的其他交易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4.2.2经营权特许4.2.2.1 主要内容特许人拥有门店所有权,被特许人拥有门店经营权,被特许人在特许人的管理和支持下经营门店,双方分享经营成果的特许经营模式,多被便利店特许经营企业采用。4.2.2.2 利益分配SB/T1119920178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利益分配应符合下列要求:a)特许人应根据营业系统的分工制定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b)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营业支持,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收取费用;c)特许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店铺租金;d)属于特许人在加盟费或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之外代收或集中支付的费用,例如:广告费、特定的研发费等,特许人按合同约定来管理,并在特许体系范围内定期公布费用收支情况;e)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的其他交易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4.2.2.3 门店经营费用在特许合同约定之外,特许人可与被特许人协商门店经营费用的分担,但分担方式原则上应对全体被特许人统一。4.2.3特许托管是特许人对被特许人扶持或管控的一种方式。双方通过签署委托管理合同,约定被特许人将其所投资的加盟店委托给特许人在一定期限内进行经营管理,被特许人负责监督,并按照委托管理合同向特许人支付相应报酬的特许加盟模式。4.2.4混合模式与模式创新4.2.4.1特许人可根据业务与市场的需要,采用上述特许授权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混合使用。4.2.4.2特许人根据市场需要和行业发展创新授权模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4.3被特许人招募4.3.1信息发布特许人的宣传应准确、真实、合法。应无任何欺骗或者可能发生误导的陈述,并无重要事实遗漏。4.3.2信息披露应按照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执行。4.3.3招募程序4.3.3.1通过面谈,了解准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价值观、人生态度、对经营风险的承受能力及加盟心态等。4.3.3.2通过调查与考核,了解准被特许人的实际情况,包括个人品质、资金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及被特许人与各合伙者之间的协调能力等。SB/T1119920179本文本为下载打印版,标准内容以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发布为准。4.3.3.3通过签订合同,确立特许关系。4.4特许经营费收取4.4.1加盟费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时或之后,按合同约定一次性收取。4.4.2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特许经营合同应规定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收取的周期、金额、计算方式和收取方式。4.4.3其他约定的费用特许经营合同应包含其他约定的费用缴纳方式及金额,并且应明确对所收取费用的使用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培训费、广告促销费等。4.5保证金4.5.1履约保证金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时或之后,被特许人按合同约定缴纳;合同解除时,如被特许人无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发生,应全额退还。4.5.2商品及物料配送保证金双方可按配送商品及物料的数量,约定收取商品及物料配送保证金的计算方法、金额和缴纳方式。4.6特许合同4.6.1合同类别包括“特许经营合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或条款”,也可根据需要签订“专利许可使用”类、“技术引进”类、“原材料、设备配送”类、“培训”类等其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