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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T 3209-1989 淡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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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T 3209-1989 淡菜 3209 1989
SC/T3209-198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SC/T 3209-1989 淡淡 菜菜 Dry boiled mussels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淡菜的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规定了淡菜的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的紫贻贝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的紫贻贝(Mytilus edulis Linne)、厚壳贻贝、厚壳贻贝(Myti-lus coruscus Gould)、重贻贝、重贻贝(Mytilus grayanus Dunker)为原料,经清洗、蒸煮、取肉为原料,经清洗、蒸煮、取肉(漂洗漂洗)、干燥等工序制成的熟贻贝淡干品。、干燥等工序制成的熟贻贝淡干品。2 引用标准引用标准 GB 2762 食品中汞允许量标准食品中汞允许量标准 GB 2763 粮食蔬菜等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标准粮食蔬菜等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标准 GB 5009.3 食品中不分的测定方法食品中不分的测定方法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 5009.17 食品中汞的测定方法食品中汞的测定方法 GB 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 5009.44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3 产品规格产品规格 产品规格见表产品规格见表 1。表表 1 个个kg 特特 等等 一一 等等 二二 等等 三三 等等 240 241500 501800 80114000 4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4.1 产品规格要求产品规格要求 产品规格应符合表产品规格应符合表 1 要求。要求。4.2 感官指标见表感官指标见表 2。表表 2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89-11-06 批准 1990-07-01 实施 SC/T3209-1989 项项 目目 一一 等等 品品 合合 格格 品品 色色 泽泽 桔红、杏黄或黄色,有自然色泽桔红、杏黄或黄色,有自然色泽 有黄黑色有黄黑色,自然色泽暗淡自然色泽暗淡 组织及形态组织及形态 体形饱满、肉质紧密厚实,个体均匀体形饱满、肉质紧密厚实,个体均匀,无足丝无足丝 体形较瘪、肉质不厚实、个体较均匀体形较瘪、肉质不厚实、个体较均匀,有少量破碎个体和足丝存在有少量破碎个体和足丝存在 气味及滋味气味及滋味 具本品固有气味具本品固有气味,无异味无异味 其其 他他 无杂质、无污染、无虫害、无霉变无杂质、无污染、无虫害、无霉变 3 理化指标见表理化指标见表 3。表 3 表 3 项项 目 目 指指 标 标 净重净重,零售包装允许相对偏差零售包装允许相对偏差5,但每批净重不低于标示量但每批净重不低于标示量,非零售包装不低于标示量 非零售包装不低于标示量 水分水分,15.0 氯化钠氯化钠(以干品计以干品计),6.0 汞 汞 符合符合 GB2762 的规定 的规定 六六六、滴滴涕 六六六、滴滴涕 符合符合 GB2763 的规定 的规定 5 试验方法试验方法 5.1 产品规格产品规格 将样品置于感量将样品置于感量0.1g天平上天平上,求得净重求得净重(称准至称准至1.0g),并计得个数并计得个数,按式按式(1)计算规格计算规格:A=NZ(1)式中式中:A规格规格;Z样品大小样品大小,个个;N样品净重样品净重,kg。5.2 感官指标感官指标 将样品平摊在洁净白瓷盘内将样品平摊在洁净白瓷盘内,凭味觉、视觉、嗅觉按表凭味觉、视觉、嗅觉按表 2 确定。确定。5.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 5.3.1 净重净重 零售包装零售包装:每个包装单位作为一个样品每个包装单位作为一个样品,逐个置于感量为逐个置于感量为 0.1g 天平中天平中,求得重量求得重量(称准至称准至 1.0g),按下式计算按下式计算:W=YYBQ100(2)式中式中:Q样品重量,样品重量,g;B包装材料重量包装材料重量,g;W相对偏差相对偏差,;Y净重标示量净重标示量,g。非零售包装:应将样品逐个置于感量非零售包装:应将样品逐个置于感量 5g 的磅秤上称量的磅秤上称量,求得重量求得重量(称准至称准至50g)。按公式。按公式(2)计算求得。计算求得。5.3.2 水分水分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89-11-06 批准 1990-07-01 实施 SC/T3209-1989 将样品切碎成不大于将样品切碎成不大于 2.5mm 的颗粒状的颗粒状,按按 GB 5009.3 规定执行。规定执行。试验结果的重复性及结果的表示方法试验结果的重复性及结果的表示方法:水分平行试验的相对偏差不得大于水分平行试验的相对偏差不得大于 3,超过,超过 3时重新测定时重新测定,结果以算术平均值表示。结果以算术平均值表示。5.3.3 氯化钠氯化钠 将样品切碎成将样品切碎成 2.5mm以下颗粒状以下颗粒状,混匀混匀,然后按然后按 GB 5009.44 规定规定 12.2条进行条进行,样品处理采用其中的灰化浸出法。样品处理采用其中的灰化浸出法。5.3.4 汞汞 按按 GB 5009.17 规定执行。规定执行。5.3.5 六六六、滴滴涕六六六、滴滴涕 按按 GB 5009.19 规定执行。规定执行。6 检验规则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1 出厂检验 6.1.1 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查部门或委托正式检验机构进行。6.1.1 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查部门或委托正式检验机构进行。6.1.2 出厂产品必须进行出厂检验。6.1.2 出厂产品必须进行出厂检验。6.1.3 检验项目及内容见表 4。6.1.3 检验项目及内容见表 4。表表 4 项项 目目 内内 容容 规规 格格 等的划分等的划分 感官指标感官指标 色泽、组织及形态、气味及滋味、霉变、杂质、虫害、污染色泽、组织及形态、气味及滋味、霉变、杂质、虫害、污染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 净重、水分净重、水分 6.1.4 产品组批的确定产品组批的确定 产品以每天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同等级定量包装的总产量作为一批。如产量少于产品以每天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同等级定量包装的总产量作为一批。如产量少于 100kg,可将相同生产条件下数天的产量合并为一批。,可将相同生产条件下数天的产量合并为一批。6.1.5 抽样方法抽样方法 样品应从检查批中随机抽取。样品应从检查批中随机抽取。6.1.6 检查水平和抽样方案的规定检查水平和抽样方案的规定 6.1.6.1 检查水平和抽样方案按检查水平和抽样方案按 GB 2828 规定执行。规定执行。6.1.6.2 检查中以每千克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批的质量。检查水平和抽样方案检查中以每千克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批的质量。检查水平和抽样方案(见表见表 5)。表表 5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 不合格分类不合格分类 合格质量合格质量 水平水平(AQL)检查水平检查水平 抽样方法抽样方法 霉变、污染、异味霉变、污染、异味 致命不合格致命不合格 0.1 规格、气味及滋味、杂质、虫害规格、气味及滋味、杂质、虫害 重不合格重不合格 2.5 组织及形态、色泽组织及形态、色泽 轻不合格轻不合格 10 一般水平一般水平 一次一次 6.1.7 检验方法按第检验方法按第 5 章进行。章进行。6.1.8 批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批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 样品的水分含量、净重应达到表样品的水分含量、净重应达到表 3 要求要求,其他项目检查结果小于或等于本标准规定的其他项目检查结果小于或等于本标准规定的 AQL 值和检查水平所对应的合格判定数值和检查水平所对应的合格判定数(AC)时时,则应判定该产品为合格批则应判定该产品为合格批,否则即判定为不合格批。否则即判定为不合格批。6.1.9 批合格与不合格的处理批合格与不合格的处理 6.1.9.1 批合格品批合格品,由质检部门出具合格证明方能入库。由质检部门出具合格证明方能入库。国家技术监督局 1989-11-06 批准 1990-07-01 实施 SC/T3209-1989 6.1.9.2 批不合格的处理批不合格的处理 a.对由于致命不合格而判为不合格的产品对由于致命不合格而判为不合格的产品,应销毁。对严重的延续性生产不合格产品应停止生产。应销毁。对严重的延续性生产不合格产品应停止生产。b.对由于重不合格或水分含量、净重不符合要求而判为不合格的产品,应返回重新加工后再提交重新对由于重不合格或水分含量、净重不符合要求而判为不合格的产品,应返回重新加工后再提交重新 100重不合格检查,若重不合格检查,若 3 次出现重不合格现象应停止生产。次出现重不合格现象应停止生产。c.对由于轻不合格而判为不合格的产品,应返回重新加工后再提交重新抽样检查,直至达到合格质量水平。对由于轻不合格而判为不合格的产品,应返回重新加工后再提交重新抽样检查,直至达到合格质量水平。6.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 6.2.1 型式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或委托正式检测机构进行。型式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或委托正式检测机构进行。6.2.2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时具备下列情况之一时,需要进行型式检验。需要进行型式检验。a.长期停产,恢复生产后稳定生产一个月时;长期停产,恢复生产后稳定生产一个月时;b.改变产品的主要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改变产品的主要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原料产地原料产地(海区海区)有变化时;有变化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时。6.2.3 检验项目检验项目 第第 4 章中规定的所有项目。章中规定的所有项目。6.2.4 产品组批的确定产品组批的确定 产品应以相同海区条件下产品应以相同海区条件下,同一生产工艺生产的定量包装的总产量为一批。同一生产工艺生产的定量包装的总产量为一批。6.2.5 样品抽取样品抽取 样品应在出厂检验合格品中随意抽取样品应在出厂检验合格品中随意抽取,取样量不少于取样量不少于 500g。6.2.6 检验方法检验方法 按第按第 5 章进行。章进行。6.2.7 批合格与不合格的判断批合格与不合格的判断 氯化钠含量符合表氯化钠含量符合表 3 要求时要求时,可判为合格批可判为合格批,否则为不合格批。否则为不合格批。6.2.8 批合格与不合格的处理批合格与不合格的处理 6.2.8.1 对批合格品对批合格品,由质检部门出具合格证明方能入库。由质检部门出具合格证明方能入库。6.2.8.2 对批不合格的处理对批不合格的处理 氯化钠含量不合格的产品应按不合格产品降价处理氯化钠含量不合格的产品应按不合格产品降价处理,但仍可食用。但仍可食用。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志 零售包装按零售包装按 GB 7718 规定。规定。非零售包装应有下列清晰可见标志非零售包装应有下列清晰可见标志:a.产品名称产品名称;b.厂名厂名;c.批号批号;d.生产日期生产日期;e.保质日期保质日期;f.质量等级质量等级;g.产品标准代号产品标准代号;h.净重净重;i.贮运要求。贮运要求。7.2 包装包装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89-11-06 批准 1990-07-01 实施 SC/T3209-1989 7.2.1 产品入库均应包装。产品入库均应包装。7.2.2 包装形式包装形式 零售包装可盒装、袋装或桶装,封口严密。非零售包装可箱装、袋装或桶装,应有内外两层包装并封口严密。零售包装可盒装、袋装或桶装,封口严密。非零售包装可箱装、袋装或桶装,应有内外两层包装并封口严密。7.2.3 包装材料包装材料 包装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包装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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