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SBT
10133-1992
蒸料罐技术条件
10133
1992
蒸料罐
技术
条件
S B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 B/T 1 0 1 2 7-1 0 1 3 3 一9 2S B/T 1 0 0 6 5 一9 2S B/T 1 0 0 8 4 一9 2炊事机械及糖果机械1 9 9 2-1 2-3 0 发布1 9 9 3-0 6-0 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蒸料罐技术条件S B/T 1 0 1 3 3-9 2主题 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蒸料罐的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酿造行业使用的蒸料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2 弓 1 用标准S B 2 2 2 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基本技术要求S B 2 2 5 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铸件技术要求S B 2 2 3 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机械加工技术要求S B 2 2 4 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装配技术要求S B 2 2 7 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电气装置基本技术要求S B 2 3。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产品检验规则S B 2 2 9 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产品包装技术要求S B 2 2 8 食品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涂漆涂塑技术要求G B 3 3 2 3 焊缝射线探伤标准G B 1 3 0 0 焊接用钢丝G B 9 8 1 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G B 3 7 6 8 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简 易法G B 1 9 1 包装储运指示标志Y B 2 3 1 热轧无缝钢管J B 7 4 1 钢制焊接压力容器技 术条件J B 7 4 1 钢制焊接压力容器技术条件J B 1 1 5 2 钢制压力 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J B 7 4 1 钢制 焊接压力容器技术条件J B 2 5 3 6 压力容器油漆、包装、运输WS-1 金属制件的镀层分类技术 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1 9 9 2-1 2-3 0批准1 9 9 3-0 6-0 1实施S B/T 1 0 1 3 3-9 23 一般技术要求3.1 蒸料罐应符合本标准和有关部标准及国家标准中 有关规定,并应按规定程序 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3.2 蒸料罐应符合S B 2 2 2中有关规定。3.3 蒸料罐卫生条件应符合 中华人民 共和国 食品卫生法 中 第四 章。3.4 蒸料罐中与料接触的零部件应便于清理、擦洗。机械加工零部件表面粗糙度不低于Ra l 2.5,3.5 蒸料罐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及对发生危险的预报、预防装置。传动部分应设防护罩。电机、电器不得漏电,应设接地装置。3.6 蒸料罐连续运转时,减速箱内 温升 应不大于6 5 0 C,轴承温度应不大于7 0 0 C,3.7 蒸料罐空载和额定负载运转噪声应不大于 7 5 d B.3.8 蒸料罐中传动机构和工作机构应当运转灵活,不得有停滞等现象。4 压力容器技术要求4.1 压力容器的材料4.1.1 材料应具有质量合格证,对于没有 质量合格证或质量合格证内 容不全的材料应进行复验。材料代用必须符合许可代用的有关规定。4.1.2 钢板表面:不得有气泡、结疤、拉裂、折叠、夹杂和压入的氧 化铁皮、不得有分层;允许有不超过钢板厚度公差一半的表面缺陷如薄层氧化铁皮、铁锈由于压人氧化铁乙匕皮脱落所引起的不明显的粗糙划痕。辊轧造成的网纹及其他局部缺陷;c.不允许焊补和填塞,应用凿子或砂轮清理缺陷。清理深度应不超过钢板厚度下偏差的范围。钢板的边缘允许有深度不超过 2 mm的个别发纹。4.1.3 管材的尺寸偏差应符合Y B 2 3 1 中 第 3 项的规定。钢管的内 外表面不得有 裂缝、折叠、轧折、离层、发纹 和结疤缺陷存在。如出现上述缺陷应设法清除 掉,清除后不得使壁 厚和外径超过下偏差。凡未超过外径下偏差的轻微凹 面及未超过壁厚下偏差的其它轻微缺陷可不清除。4.1.4 受压容器所用焊接材料应符合G B 9 8 1 及GB 1 3 0。中的规定。焊接应采用4 3 1,焊接材料应注意防潮、防锈,使用前应烘干。4.2 用火 焰切削的坡口 面应将熔渣等清除干净,坡口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渣等缺陷。4.3封头4.3.1 封头焊缝的布置应符合以下 规定:a.封头由 两块或由 左右对称的三块钢板对接制成时,对焊接距封头中心线应小于1/4 D g(见图1),b封头由瓣片和顶圆 板对接制成时,焊缝方向只允许径向 和周向的径向焊接之间 最小距离应大于3 S 大于l 0 0 m m。中心顶圆 板直径应小于1/2 D g(见图2),4.3.2 封头主要尺寸的基本偏差应按图3 和表1 的规定。封头的直边部分上的纵向皱折深度 5 8S B/T 1 0 1 3 3-9 2 3 5 1 丑夕 l o od k-ffl D 9 图一1注D g为封头公称直径 图一 2S为钢板厚度C探刽q+扣吠宁。S B/T 1 0 1 3 3-9 2表 1封头公称直径D g的极限偏差直 径 公 差 e表面凹凸量c直边高度的极限偏差 8 0 0士 222+5一 38 0 0 -1 2 0 0士 3431 3 0 0 -1 6 0 0士 4641 7 0 0 2 4 0 0士 5842 6 0 0 3 0 0 0士 6943 2 0 0 4 0 0 0士 61 04不得大于1.5 m m,4.3.3 对接纵焊缝形成的棱角E不得大于 0.1 S+2 m m,且不小于 3 0 0 mm的内样板或外样板检查(见图4),图-44.3.4 封头纵焊缝错边量小于或等于 1 0%S,且 b 不大于 3 mm(见图 5)a4.3.5 压制封头产生的壁厚减薄量不大于 1.2 m m4.4 筒节4.4.1 对接纵焊缝形成的棱角 E极限偏差值与封头部分 4.3.3 相同。4.4.2 筒节纵焊缝对口错边量的极限偏差值与封头部分 4.3.4 相同.4.4.3 筒节的同 一断面上的直径公差e-1%D g 且不大于2 5 m m,6 0S B/T 1 0 1 3 3-9 24.5 筒体4.5.1 筒体中纵焊缝形成的棱角,对口错边量以及直径公差e值与本标准中4.3.3,4.3.4及 4.4.3相同。4.5.2 当筒体长度H2 0 m时,筒体不直度L 2 H/1 0 0 0,且L不大于 2 0 m m,4.6 组装4.6.1 (a)当两板厚度相等时,环焊缝的对口错边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壁厚S 6 mm时,b 簇2 5%S,(2)壁厚 6 S 镇l O mm时,b l O m m时,b 3 S 且不小于 l 0 0 m m,4.6.4 制造中 应避免钢板表面的机械损伤,对严重的尖锐伤痕应进行修磨,使其圆滑过渡。冷卷筒体修磨处的深度不得超过钢板厚度的5%且不大于2 m m;热卷筒修磨处的壁厚不小于图样规定的设计壁厚,超出以上要求时允许采用焊补。4.6.5 法兰面应垂直于 接管或筒体的 主轴中 心线。安装接管法兰应保证法兰面的水平或垂直(有特殊要求的应按图 样规定),其偏差均不得超过法兰外径的1 0 0(法兰外径小于l 0 0 m m时,6 1S B/T 1 0 1 3 3-9 2按 l 0 0 m m计算)且不大于 3 mm e4.6.6 半轴应按下 述要求:两半轴各部位尺寸应符合图样要求;b罐体两轴孔对罐体中心线偏移不得大于1.5 m m;两半轴的同 轴度镇0.6 m m e4.7 焊接4.7.1 压力容器的 施焊必须由考试合格的 焊工承担。焊工考试遵照J B 7 4 1 附录一的 规定。4.7.2 容器施焊前,应根据图样技术要求以及施焊单位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制定容器焊接工艺规程。焊工必须严格遵守该规程。47.3 凡首次采用的焊接材料和焊接方法,以及改变已 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均应在容器施焊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评定方法参照J B 7 4 1 附录二进行。4.7.4 角焊缝的焊脚高度,在图样无规定时,取等于施焊件中较薄者之厚度。对补强圈的焊脚高度,当补强圈的厚度S,i8 m m时,其焊脚高度等于0.7 S,且不小于8 m m.4.7.5 焊缝内外表面的外观应符合以下规定:焊缝和热影响区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和夹渣等缺陷;焊缝咬边深度应不大于 0.5 mm,咬边连续长度应不大于 1 0 0 mm;焊缝两侧咬边的总a.卜长不得超过该 焊缝长度的1 0%;c.角焊缝应有圆滑过渡到母材的几何形状;d.打磨焊缝表面,消除缺陷或机械损伤后的厚度应不少于母材的厚度;e.焊缝上的熔渣和两侧的飞溅物必须清除。4.7.6 当焊缝上发 现有不允许的缺陷,经清除后需要返修时,其返修措施应得到焊接技术人员的同 意。焊缝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 宜超过两次,对经过 两次返修仍不合格的焊缝,如再 行返修,每次均需经制造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返修后,应将返修次数、部位和返修情况记入容器的质量证书。4.8 无损 探伤4.8.1 封头、筒体及其主要受压部件的焊缝经外观检查合格后,再进行本标准规定的无损探伤。4.8.2 对接焊缝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须经 1 0 0%射线或超声波探伤检查。a.如必须在容器焊缝上开孔,则被开孔中心两侧各不少于1.5 倍开孔直径范围内的焊缝。b.凡被补强圈、支座、垫板等所复盖的焊缝。4.8.3 对本标准3.8.2 中规定两种情形之外的对接焊缝允许做局部探伤检查,抽查长度不少于 焊缝总长度的2 0%o4.8.4 焊缝的射线探伤按 G B 3 3 2 3规定,其检查结果纵焊缝为 I 级,环焊缝为.级合格。焊缝超声波探伤按J B 1 1 5 2 规定,其检查结果纵焊缝为 I 级,环焊缝为 I 级合格。嵌入式接管与简体或封头的对接焊缝,射线探伤为 I 级合格,超声波探伤为 I 级合格。4.8.5 经射线或超声波探伤的焊缝中有不允许的缺陷,应在缺陷清除后进行补焊,并对该部分 重复检查,直至 合格。进行局部探伤的对接焊缝,发现有不允许的 缺陷时,应在该缺陷部位的两侧延伸部位增加检查长度。增加的 长度由 检查部门决定,若仍有不允许缺陷时,则对该焊缝做1 0 0%探伤检查。6 2S B/T 1 0 1 3 3-9 24.9 压力试验4.9.1 压力试验必须用两个量程相同的并经过校正的压力表。压力表的量程一般应为试验压力的2倍,但不应低于 1.5 倍和高于4 倍的试验压力。4.9.2 容器的开孔补强圈应在压力试验以前通入压缩空气检查焊缝质量。试验时,压力应缓慢上升,至规定试验压力的1 0%,且不超过4 9 k P a,保压5 m i n,然后对焊缝部位进行初次泄漏检查.如有泄漏,修补后重新试验。初次泄漏检查合格后,再继续缓慢升压到规定试验压力的5 0%,其后按每级为规定压力的 1 0%的级差逐级增加到规定的试验压力。保压 l o m i n后将压力降至规定压力的 8 7%,并保持足够长的时间进行泄漏试验,如有泄漏,修补后再按上述规定重新试验。4.9.3 按 2 9 4 k P。进行水压试验时,压力应缓慢上升,当达到规定试验压力(2 9 4 k P a)后,保持时间3 0 m i n,然后将压力降到规定试验压力的8 O Y o(2 3 5.AN),检查所有焊缝和连接部位是否有渗漏,如有渗漏,应修补后重新试验。5.铸造技术要求蒸料罐的铸件应符合 S B 2 2 5的规定。6.机械加工技术要求6.1 蒸料罐中尺寸公差与配合、形位公差、未注公差尺寸及未注形位公差均应按S B 2 2 3 的规定选取。6.2 圆柱齿轮、蜗轮、蜗杆的加工装配、检验均应符合S B 2 2 3中的规定.6.3 与滚动轴承相配的孔与轴的 公差带及形位公差应符合S B 2 2 3 中 的规定。6.4 平锌与碑糟 的枯犬19隶应符合 S B 2 2 3中的钡 宁7.装配技术要求7.1 蒸料罐零件、组件须经质检 部门检验合格后才允许装配。外购件、外协件及原材料必须有合格证,不合格零件、组件不得进行装配。7.2 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文件进行安装,并符合 S B 2 2 4的规定。7.3 连接罐体两端的空心轴、实心轴当固定在二端轴承座后,用手轻轻推动罐 体,罐体应能转动自如。7.4 蒸料罐上所有紧固件必须旋紧,不得有松动现象,凡固定零件有相互位置要求的应有定位销.7.5 蒸料罐中减速箱体及各轴承配合端